一 隆礼义而杀诗书
春秋前政治学术合一,学在官府,官师合一。春秋学术下移,官司典籍散入私家和民间。史称孔子删诗书,正礼乐、序易象、修春秋,实际上就是对这些“王教之典籍”和“致治之成法”(《汉书·儒林传》)进行了加工整理。经过孔子整理的五经,可以说是殷周以来的历史文化的遗存和政治文化的累积。战国百家争鸣,究其学术渊源,诸子皆出于王官,其学说乃六艺或五经之“支与流裔”。刘向、刘歆和班固的这种观点,从学术演变史的角度看,大致可信。然而诸子大都“得鱼忘筌”,唯儒家仍“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儒家的这个传统,由孔子开其源,孟荀畅其流,其中荀子“尤有功于诸经”,前人竟至认为“六艺之传赖以不绝者,荀卿也”(汪中:《荀卿子通论》)。荀子对五经由数及义地进行了全面的探索和评析,的确可以说奠定了经学的基础。他的主要贡献如下:
(一)阐发五经要旨。对《诗》、《书》、《礼》、《乐》、《易》、《春秋》的分别评价,散见于《尚书》、《国语》、《左传》、《论语》、《孟子》等先秦典籍者甚多。但是,在先秦时期,把五经作为一个整体和系统,合则为内圣外王之道,分则各得道之一端,这种认识仅见于《庄子·天下篇》和《荀子》。荀子在《劝学》、《荣辱》、《儒效》等篇中,对五经体系及各经要旨作了全面的评估和深刻的阐析,其主要内容是:(1)五经总起来说,是“圣人之道”和“先王之道”(百王之道),即“内圣外王之道”。(2)五经分别而言,各有其功能特征,其要旨皆可一言以蔽之:《诗》言志,《书》言事,《礼》言行,《乐》言和,《春秋》言微。(3)五经源远流长,含蕴深厚,功效持久,它归本仁义,其基本精神在为天下生民长虑顾后而保万世。这既是对前此的经论的系统总结,又是对后此的经学的启示导引。荀子的经旨论,以道论经,由数(术)及义,以“一言”约“一贯”之旨,无论在内容上和方法上,都为后代经学开辟了一条平实宽广的道路。两汉的贾谊的六经道德之术说,刘安的六艺异科同道说,董仲舒的六学说,司马迁的六法说,扬雄的五辨说,刘、班的五常说,皆流注着荀子经论的精神血脉。俗儒庸师,索隐行怪,使经学离坦途而入榛莽,但我们不能据此而否定经学自有其积极之主流在。这里还须附带说一下,荀子的经旨论和《庄子·天下篇》首段的经旨论大同小异,庄先荀后,但《天下篇》出于庄子后学之手,应成于荀子之后,谭戒甫先生曾有专文考证《天下篇》是《淮南王庄子略要》的改名,成于刘安之手(《现存庄子天下篇的研究》)。我认为庄子的经旨论与荀子的经旨论,合若符契,当是荀学的回响。文繁不论,当另文证之。
(二)评析五经得失。荀子对作为政治学术文化遗产的五经尊崇而不迷信。他把经分为“数”和“义”两个层面。五经之数并非完美无缺,不能放置四海而皆准,“《礼》、《乐》法而不说,《诗》、《书》故而不切,《春秋》约而不速”(《劝学》)。这就是说,《礼》、《乐》虽有制度节奏但没有说明义蕴,《诗》、《书》说的是历史掌故而不尽切实际,《春秋》叙事简约而不易迅速了解。他认为学经的目的是为了修身致知,平治天下,“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因此,“学数有终,若其义则不可须臾舍也”。荀子对五经的这种得失互言的实事求是态度和一分为二方法,是经学中的清新之风。
(三)隆礼义而杀《诗》、《书》。荀子在阐析经旨、评论得失的基础上,在《劝学》篇中提出了“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学至乎《礼》而止矣”的主张,而在《儒效》篇中更明确指出要“隆礼义而杀(减省)《诗》、《书》”。通观全书,“礼”字凡三百六十五见(据郭沫若统计)。大大超过《论语》的七十四见和《孟子》的六十四见(据杨伯峻统计),礼义成了荀学的中心范畴。他之所以“隆礼义”,是出于“齐天下”和“一制度”的实际需要。他认为礼是“法之大分,类之纲纪”,“将原先王,本仁义,礼正其经纬、蹊径也”。他之所以“杀《诗》、《书》”,是因为他认为《诗》,《书》虽博,但不免杂驳,“不道礼、宪(法),以《诗》、《书》为之,譬之犹以指测河也,以戈舂黍也,以锥飡壶也,不可以得之矣”(《劝学》篇)。
荀子的礼学,超越了旧的传统,突出了礼的作用,丰富了礼的内涵,完成了礼义之统。他说“善为礼者不相”(《大略》)。这是对儒生的以相礼为职业的旧传统的突破。儒者,原是相礼的术士之称;礼,主要内容是典章和礼仪。相礼局限了儒生的眼光,因为无论是宰冢祝赞,只要谨守礼数,不必深知礼义就足以称职。即使以培养“君子儒”为目标的孔子,也没有摆脱相礼教育的传统,如“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这既是一般典礼的实施过程,也是相礼教学的过程。其弟子中如少年有为的公西华,他的志愿也不过是“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论语·先进》)。突破相礼的传统,是儒者取得独立人格,发扬主体精神,实现从“小人儒’向“君子儒”转变的必要条件,也是礼学从术数向义理深入发展的重要前提。其次,突出了礼的作用。他说:“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修身》)把礼之用推及于人生修养、社会事务、国家政治的一切领域,认为,对人来说,举凡血气、志意、思虑、食饮、衣服、居处、动静、容貌、态度、进退、趋行,皆须由礼来调节;对事来说,“其行有礼”,才能“举事无悔”和“应变曲当”(《儒效》);对国家来说,只有“修礼以齐朝”,才能“正法以齐官”、“平政以齐民”(《富国》)。“礼修而士服”“政平而民安”,“王者之事毕矣”(《议兵》)。再者,荀子丰富了礼的内涵。他论礼义,约之以一言曰,“行”,即认为礼是人的一切行为及相互关系的准则;扩之则为千万言,赋予礼以敬、文、行、履、分、别、养、节等多方面的含义。综上所述,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荀子的礼论,标志着儒家礼学的成熟,礼义之统的完成。
荀子在五经中对《诗》、《书》批评最多,井提出“杀《诗》、《书》”。但是,《荀子》全书引《诗》八十二次,论《诗》十一次,引《书》十五次,论《书》五次(据罗根泽统计),其中引《诗》次数为诸子和其他先秦典籍之冠。原来,其所以减抑《诗》、《书》,一是与“隆礼义”相对而言,二是对孟子的“以意逆志”的主观论诗的反驳:“善为《诗》者不说”(《大略》)。他虽不“引事以明《诗》”,但擅长“引《诗》以证事”。己不为《诗》用,却以《诗》为己用,真可谓“善为《诗》者”。他继承了孔子的“兴观群怨”和“达政专对”的《诗》学传统,以及“不学《诗》,无以言”的主张,在辩说中大量引《诗》,对自己的观点“譬称以喻之”、“欣欢、芬芗以送之”(《非相》),开了“著述引《诗》”的好例。“引《诗》以证事”成了《诗》学中的别具风采的一派。
(四)崇师法而重真积。荀子认为学经不但要“诵数以贯之,思索以通之”,而且更要“为其人以处之”,“学莫便乎近其人”,“学之经莫速乎好其人”(《劝学》)。他要学者所处、所近、所好之人,即是老师。这是因为古代经文简略,口耳之传胜于竹帛,微言大义必须亲授。“无师,吾安知礼之为是也”,“不是师法,而好自用,譬之是以盲辨色,以聋辨声也,舍乱妄无为也”(《修身》)。另一方面,他又提倡学者要“真积力久”,用心专一,深虑熟察。他说:“短绠不可以汲深井之泉,知不几者不可与及圣人之言。夫《诗》、《书》、《礼》、《乐》之分,固非庸人之所知也。故曰:一之而可再也,有之而可久也,广之而可通也,虑之而可安也。反鈆(循)察之而俞(愈)可好也”(《荣辱》)。
荀子开了原道、征圣、宗经的先声,汉代的经学与荀子的关系最为密切。汉代的今文经大师董仲舒曾“作书美孙卿”(据刘向《孙卿子叙录》)。古文经硕师刘向更是对荀子赞誉备至,认为“其书比于记传,可以为法”;“人君能用荀卿,庶几于王”(同上)。荀子不但奠定了经学的基础,而且其许多思想言论,竟成为经的组成部分。如《大戴礼记》中的《三本》、《劝学》、《曾子五事》等篇,大量引用了《荀子》的《礼论》、《劝学》、《修身》、《大略》;《小戴礼记》的《三年问》、《乐记》、《聘义》,不少抄自《荀子》的《礼论》、《乐论》、《法行》;《大学》、《学记》则主要出自荀学。这正如韩愈所赞:荀子与孟子一样“吐辞为经,举足为法”,他虽“大醇小疵”,但足以“绝类离伦,优入圣域”了(《进学解》)。可见,荀子对经学的贡献是非同寻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