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然而,我永远也不想给当下的状态贴上标签:昏昏沉沉或是无欲无求。像被迫穿上一套衣服,成为该穿这种衣服的人。那会让我感觉被某种冰冷的力量操纵了。即便我明确地意识到,大学毕业后这几年,在我的词汇表里,那些积极的、正面的词语在逐渐流失,像无法适应气候变化的动物在不经意间一一灭绝。而那些在课堂上,在电视里,在铺天盖地的横幅上,在人们的谈吐之间饱受压制的负面词汇,纷纷破土而出,抢占根据地使之固若金汤,成为我精神的主人。
在亚克西吃过晚饭,回家的路上,我走得很慢。十二月三十一号,我跨进一年的最后一个格子。我给自己出了个节目。迈左腿的时候,在心里说一个寓意美好的词,迈右腿的时候,说相反的。光明、希望、幸福、自信、伟大、聪明、勤奋、纯洁、美丽……还没走到崇文区交通支队,左腿就迈不出去了。而右腿则像刚刚上紧的发条,还蓄势待发呢。
如此迷恋“词语”这个词。你会立刻明白,是因为你。
萨特的《词语》,三联书店版,现代西方学术文库之一种。封面是阴天的颜色。不敢相信当时我会遇到这本书,就在大学宿舍里,就在王观涛的书桌上。简直像一个黔驴技穷的三流编剧炮制出的拙劣巧合。
王观涛——我的书呆子室友,乡长之子,每次打完水都会把暖瓶锁进柜子里,晚上睡觉连秋裤都要拿衣架挂起来的家伙。除了课本和参考书,他从来都是心无旁骛。那天居然坐在桌前,举着一本书发呆。我正在床上靠着墙听音乐,偶然瞥见两米之外贴了膜的封面上那两个黑体字在下午太阳的反光里微微抖动——词语。我立刻跳下床,把书抢过来。我想知道这小子怎么会心血来潮读这么一本奇怪的书。这不符合他的风格!刚翻到扉页,就在左下角看到你的签名:厉小卷2007.3.2。没有人会取这么奇怪的名字。你的字很小,间距也小,每个转折处为了省力都是轻巧地画个圆弧滑过去,“卷”字的最后一提却用力挑得很高。直到现在,想起那一刻的情景,我还是会觉得不可思议。
我厉声质问王观涛,你怎么会有“厉小卷”的书?我看不见自己的表情,但他可能吓蒙了。他揉了揉鼻子,结结巴巴,带着一脸尴尬的笑容嗫嚅着,自习教室捡的。我喝道,这人我认识!
其实我只是知道你的名字,根本不认识你。
这是我们俩的第一次接触:通过一本书。
我把它塞进书包,匆匆赶到教学楼,找了间人少的教室,坐到最后一排,读了起来。“1850年左右,在阿尔萨斯这个地方,有一位小学教师为养活众多的子女而不得不做了食品杂货商……”书里提到了大量的人名、书名,我似懂非懂地度过了一下午。
现在,这本书就在手边。翻了一下,发现那天我在一些句子下面画了波浪线。比如第10页“天下没有好的父亲,这是一般规律”,第21页“那些善良的穷人并不知道,他们的职责就是显示我们的慷慨”。在书后,我竟然还写下了几行幼稚可笑的感想。我写道:“一个人的几十年时光最终不过是某种叙述罢了,由细小的词语零件拼接起来的叙述,像乐高玩具。如作者所言‘他的外祖父喜欢用笔把词语摆成一束鲜花的形状’。”
当天,我在晚饭时间赶到食堂。从教学楼到食堂,我在这个下午的五百米奔跑,以电影海报的形式留在记忆里。被热风鼓起的白色T恤、环绕在四周的光影斑驳的法国梧桐、刺向天空的水杉、五颜六色的广告栏、反光的窗玻璃、淡蓝色的空气以及我快速挥动的手臂,都在一种明亮的背景中被动态虚化了。
我找到了熊晓清。她生活极有规律,每次开饭都准时出现在食堂那个固定的位子。她是我的朋友里,唯一跟你熟识的。我好几次向她赞美过你。每次她问,要不要介绍你们认识?我都说不用,已经快毕业了,不想再生是非。
我跨过椅子,坐在她对面,用指关节敲了敲桌子。她抬起头,吃惊地看着我:“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厉小卷住哪屋?今天捡到一本她的书。”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她掩住嘴巴笑了。她的笑持续了一会儿。我那块投入杯中的笑料的方糖需要点时间才能完全溶解。
“这次你不怕生是非了?”她说。
“我也不想。但我确实捡到了她的书。”我把《词语》拿出来,翻到扉页,指给她看。
“真捡着了?”她看到你的签名,不住地摇头。“太神奇了。哪儿捡的?”
“不是我,是室友。”
“早就说你们应该认识一下,你们是一类人。”
她把你的房间号告诉我,又讲了你的生活规律,哪些时段你在宿舍的可能性比较大。
这天晚上,我本想到实验室赶一下导师派的私活儿。但很快,就明白这是一个错误的计划。我根本无心恋战。我离开实验室,到校门口打了一大杯冰可乐。我喜欢听可乐注入纸杯时发出的那种嘶嘶声。又踱到羊肉串的摊位前,要了一些肉串,站在路边慢慢吃完。在羊肉串的催化下,一杯冰可乐可以媲美酒精,煽动起一场情感风暴。与《词语》的邂逅使我真切意识到,如果从多年之后回望过来,今天将是我命运发生戏剧性转折的一天。从这天起,我开始相信,在重要的事情发生之前,上天是会给你启示的。后来,当我在北园里由两排冬青画出的小路上独自徘徊时,我觉得自己又变成了四岁那年,依偎在奶奶怀里的那个小宝宝。小镇的夜晚,奶奶坐在家门口,眯起眼睛望着夜空。她用脱尽牙齿的嘴巴嘟囔着:月光光,心慌慌,星官在何方。我对她是无条件信服的。我常常担心主宰我命运的星星会突然从天上掉下来,把我砸晕。奶奶,您知道,我一直都是懦弱的。
第二天上午,我去文具店买了塑料书套和一个牛皮纸的大信封。把书包好,装进去。用签字笔在信封上写下了“厉小卷”这三个字。我就是从那时开始,经常练习写你的名字。
我一直为自己的一笔烂字感到自卑。小学时,我曾被评为“写字大王”。我的大幅彩照被挂在学校走廊的墙上。那是敬爱的刘老师对我的特殊照顾。比赛时,我马马虎虎,第一个交了卷。赛后,她把我叫到办公室,严厉地说,写得太不认真了,现在我盯着你,重写!在她手把手的指导下,我一笔一画重写了三遍。她挑了最满意的一张,作为获奖作品。我是个冒牌的“写字大王”。每次做完课间操列队回教室,经过挂着照片的光荣榜,我都会感到羞愧。
还有一次要树立学雷锋的典型。刘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她说,从下礼拜起,你每周一把教学楼大门口打扫干净。我以为是犯了错误被惩罚。还没来得及问为什么,她接着说是有家媒体要采访积极分子的先进事迹。于是,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我每周一都提前一小时到,把班里的扫帚、拖布、抹布、水桶全部运到楼门口。先把台阶扫干净,再用拖布拖一遍,接着擦门玻璃,最后收拾升国旗的小平台和旗杆。刘老师在一旁指挥。我像小时工一样勤勤恳恳,挥汗如雨。来采访的是位梳着大波浪的漂亮阿姨,身后跟着寡言少语、戴顶镶了圈褐色绸带巴拿马草帽的摄像师。阿姨俯身亲切地问我怎么想起来打扫教学楼?我不敢正视那涂得鲜红的嘴唇,低下头按照刘老师布置的标准答案复述了一遍。我说,每周一升旗,如此庄严神圣的时刻,必须有清洁肃静的环境才能与之匹配。她拍拍我的脸蛋,问我起大早打扫卫生累不累。我骄傲地回答,一点不累,相反,浑身都是干劲。看到由于我的劳动,同学们的民族自豪感和集体荣誉感增强了,心里比吃了蜜糖还甜。很快,我的事迹就登了报,上了电视。编辑还特地配了张插图:一个戴眼镜的红领巾在飘动的国旗前举着扫帚、拖布欢呼(妈妈把这份报纸收藏至今)。我被评为市学习雷锋积极分子。开表彰大会时,同学们听到校长在高高的主席台上赞扬我为学校争了光,都转过头来看我。我即便没有扬扬自得,起码也是心安理得地享受了这份荣誉。一个月过去,刘老师又把我叫到办公室,小声说,活动结束了,以后不用打扫了。我长长出了一口气。在那以后,我一直做贼心虚,担心有人质疑我的荣誉是不是骗来的。并没有。只有一位女同学曾直言不讳地指出,你怎么不扫大门了?是不是没干劲了?我用深思熟虑的语气答道,学习雷锋不能只着眼于小处。雷锋精神应该在更大的舞台上发扬光大。那位同学听了,惭愧地说,你境界真高,我对你更加敬佩了。
听说下午一点是一天中最尴尬的时刻。吃过午饭,我来到二舍。你接到管理员的通知,从楼梯上走下来。你的样子,穿什么衣服,如何头顶光环之类的,虽然历历在目,但过去的影像一旦在回忆的银幕上重新投影,肯定会被过度美化,沦为千篇一律的陈词滥调。铺陈其中的诸多细节是毫无意义的。然而我必须要说,当时闪过脑海的第一个念头是,你妈妈在受孕那天肯定中了彩票!而且是特等奖!她和你爸都超水平发挥了!真的,你在我面前出现,在楼门口进进出出的众生之中升起,就像来自宇宙深处的另一个星球。你耀眼的飞船把我也暂时带离了这个世界。
“厉小卷你好,我是高岭。我捡到了你的……”我一边说,一边手忙脚乱地想把书从牛皮纸袋里抽出来。
“晓清告诉我了,谢谢你。”你接过书,礼貌地微笑着。
我抬头看了你一眼,赶紧把目光移开:“这本书我读过了,挺有意思。”
“是吗?我还没看完。”你说。你的声音不是苹果般的清脆,也不像甜蜜的樱桃或者尖锐的柠檬,而是低沉中带有一点沙哑如同涩涩的柿子。我不知道它来自丰沛的雨水还是充足的光照。
“你的名字有点特别,小卷……”
“哦,八十年代有个日本明星叫栗原小卷,我父母的偶像,所以……”
“这样啊,难怪‘卷’读四声……”我突然忘了该如何把谈话顺下去。我尴尬地笑起来,然后支支吾吾,“那,那再见了。”还没等你回答,我已经落荒而逃了。
这就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对话。至此,你的形象对我来说已历经两次转折:从一个引人注目却无缘结识的同学,到“厉小卷”;一个指向你的,只要默念一遍就能立刻在心中荡起微微波纹的名字,再到站在眼前的散发着光彩的女孩。
几天后,数学系学生会主席张晓川来找我。他是青岛人,足球队的前锋,壮得像头野牛。即便只向你展示一张照片,你也会立刻被他浓烈的汗臭熏倒。他还是校园里著名的社会活动家,蝴蝶穿花,合纵连横,好几位女生的梦中情人。最有名的嗜好是一头扎进图书馆,研读各省省委书记的升迁史,试图从中总结出规律。大家都说,他是天生的政客。他笑嘻嘻地朝我挤挤眼睛:“晚上一起吃饭吧。熊晓清和厉小卷请客。”
“有这好事?”
“说答谢你还书。”
“哦,好啊。”我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你得抓住机会,”张晓川告诫道。他是那种任何机会都绝不放过的人,“把刘旭也叫上吧。”
刘旭是班里唯一能和我聊文学的人。他刚入学的时候面容清瘦,总穿件鲁迅在日本留学时的那种藏青色小立领学生装,一派明治大正气象。到了大四,不知什么原因,体重突然开始飙升,对外表也不再呵护,风采渐失。他跟熊晓清都是北京人。熊晓清暗恋刘旭,我们这个小圈子里人人心知肚明。但刘旭对她的示好始终不予理睬。我跟他聊过好几次,说熊晓清多好的人啊,你闲着也是闲着,就从了吧。他总是斩钉截铁地说对她没感觉。张晓川说,人就是贱,刘旭越是冷淡,熊晓清就越喜欢他。
那时候离毕业只剩一个多月了,很多同学已经离校。剩下的闲人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地在校园里东游西逛,想抓住最后的机会疯狂一下,以掩饰因即将踏入社会泥潭而产生的深深恐惧。
刘旭的生活费早就花光了。他想到了新的生财之道。先是把大家留在宿舍里的旧笔记本电脑、充电器、棉被收集起来,卖给收废品的小贩。之后,等而下之。他找了个大号的垃圾袋,潜入每一间宿舍的床底下,打捞别人在四年的时间里不小心遗失其间的硬币。他发财了。每天,我都能听见走廊里有只装满金银财宝的钱袋哗啦哗啦,发出诱人的响声。
我在二楼生物系的一间寝室里找到了这个海盗。他正趴在地上,撅着屁股奋力向前,只有两条腿伸在床外。我踢了他一脚:“晚上有人请吃饭。”
“谁啊?”
“熊晓清。”
“不去。”
“你这叫给脸不要脸了啊。”
“不是因为她,我真有事。”
晚上,青岛路的小饭馆。张晓川有意安排你坐在我对面,挨着熊晓清。刘旭没来,熊晓清的失落都写在脸上。我和你打着招呼,因为心怀鬼胎而感到紧张。落座之后,我试图越过你的脸向门外张望。熟悉的暖黄灯光。青岛路对面是著名的“学人”旧书店。店里有个没头发、没眉毛的老板。我隔三差五会去那里转转,站着翻翻书。
饭桌上一般是谁不在就聊谁,张晓川像导演一样调动我的情绪,消除我的紧张。他和我哈哈哈,大谈刘旭勤劳致富的轶事,推算他前世肯定是个收破烂的。我竭力想显得幽默一些。后来,我们又聊了一会儿时事。你说你不看新闻,对时事不了解,不能随便发表意见,你说这些事对生活没什么影响。我说,最终没有人能置身事外。现在想起来,我这样强加于人是非常令人讨厌的。你很客气地说只想过普普通通的日子。熊晓清沉默不语,只是一杯接一杯地喝啤酒。当我们发现情况不妙的时候,她已经趴在桌上小声哭了起来。旁边几桌也是毕业生,都见怪不怪地看过来,希望事情能闹得大一点。张晓川指挥我:“赶紧给刘旭打电话,过来救驾!”熊晓清摇摇晃晃地扬起手摆了摆“不用,不用”。我跑到饭馆外面,给刘旭拨通了。“在哪儿呢?赶紧过来,熊晓清喝多了,哭得一塌糊涂。”
“为什么哭?”
“还不是为了你。”
“跟我有屁关系。”
“别废话了,赶紧的。”
“我去了能干什么?”他坚持不来。
我回去复命,张晓川瞪了我一眼:“笨!”
熊晓清抬起头,还要给自己倒酒。你抓住她的手腕说:“别喝了。”
熊晓清把你推开,直接对着酒瓶子吹。
“别管她。让她喝,喝死算了!”张晓川说。
一会儿,熊晓清拖着哭腔语无伦次地骂开了:“刘旭,你个王八蛋。”把一只幽绿幽绿的空酒瓶重重摔在地上。
我们立刻感到老板的目光从收款台后面射过来,正想表示歉意,他一口南京话大度地说:“没得事,没得事,天天都有耍酒疯的。”
我对老板笑笑:“应该把地上的瓷砖换成钢板,就不怕摔了。”
我们抱着胳膊静静地看着熊晓清表演。她骂完了吐,吐完了喝,喝完了再接着骂。我在想,应该给她一支笔,这一刻不就是所谓的艺术精神在人类生活中的短暂闪光吗?
最后,刘旭还是来了。他医院大夫一样冷冷地了解了一下情况,就面无表情地拖着熊晓清离开了。他笨拙的动作简直像在挟持人质。到了青岛路和汉口路的丁字路口,他们向右一拐,不见了。张晓川啧啧赞叹:“你看看,这时候还装酷呢。”这天晚上两个人去了哪儿,我们谁也不知道。第二天也没问。
我们三个留下来继续喝。
嗡嗡作响的白炽灯,贴着宝相花图案墙纸的四壁,从每个人的发端蒸腾而起的灰白色雾气。在南京炎热夏季的黑色背景里,你那张处于聚光灯下的平静而美丽的脸。
此时此刻,回想起四年前那个晚上的事情,觉得就像矫揉造作的电视剧一样,虽然无聊,还是让人低回不已。是啊,当时的我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只是觉得有些东西即将消失了,我们应该矫揉造作,应该悲伤,应该像那些盛装的明星一样,找个借口好好地哭一场。因为,从那一刻投向未来的漫长光束里,我们都再也不会拥有那样的哭泣了。
最后这一个月,我们几个一起玩过密室逃脱,在小松林里弹过吉他(没想到你古典吉他弹得那么好,永远不能忘记的《阿拉伯风格绮想曲》,还有我们俩二重奏的舒伯特《小夜曲》),到清凉山和鸡鸣寺喝过茶,还去过几次夜店。夜店对我来说是初体验。老江湖张晓川不屑地说,你人生中缺的课太多,得补。
在夜店,我意识到,每个人身体里都有隐藏着的另一半。每个人都在与另一种动物共生。二者亲密得连自己也浑然不觉。
一进入这个封闭的空间,你和熊晓清,还有张晓川立刻就融入环境了。我和刘旭却停在岸上畏缩不前。张晓川说,你们得喝点。
真的是酒壮怂人胆。我跃跃欲试了,问张晓川,应该怎么跳?他正低着头,双手前伸,摇晃着身体。他说,胡跳,想怎么来就怎么来。你又不是美女,没人会关注你。我一下子顿悟了。
旋转的灯球下,我和刘旭成了场子里最恐怖、最丑陋的两个人。完全无视韵律和美感,一味蛮干。我们踩着轰击心脏的鼓点模仿着五马分尸的动作,尽力把头部和四肢抛离身体。光点鞭打在眼花缭乱的裙摆上、浑圆的大腿上、纤细的手指和一闪而过的金属表带上。你哈哈大笑说刘旭上蹿下跳像只大马猴,而我张牙舞爪像在抖床单。
去过一次之后,我简直爱上了夜店。我喜欢那种疯狂的感觉。我们总是玩到夜里两三点钟,再步行回学校。几个人聊上一路。刘旭在的时候,话题就高雅一些。他不在,我们就八卦系里的老师同学。有一次,我问你毕业后的打算。你说谈好了北京的一家出版公司,做英语文学翻译。这是你感兴趣的工作。我问你父母什么意见,你说跟他们闹得很僵。他们无法理解你为什么要放弃进外交部的大好机会。说如果是北京的小公司那还不如回杭州随便找个工作,可以留在父母身边。杭州方方面面都比北京宜居。
你反过来问我。我素来胸无大志,对学的专业又没兴趣。我爸有个老同学在沈阳一家研究所当领导,虽然我只有本科学历,他还是答应破格接收。爸爸说机会难得,我就同意了。像考大学挑专业一样,找工作我也是稀里糊涂的。
“你们学理科的,不都留学吗?你怎么不出国?”你问道。
“专业课学得太差,怕到了国外露馅,被人退回来。”
“在国内发展,也挺好的。”你笑道。
“走一步看一步。我挺没出息的。”
后来,我找你要手机号,你说你有手机,但基本不用。张晓川插嘴解释道,厉小卷是怕影响专注度。我在心里说,你太酷了。
真的,我从没想过,在你我之间会发生什么故事。能认识你,已经很满足了。我也不想在即将毕业的时候,因为被拒绝,再遭受一次心理上的打击。对你仰慕已久,这样的打击必定会长时间发酵,难以平复。我知道到了社会上,将会遇到各路妖魔鬼怪,我得打起精神,铆足了劲儿跟他们干。
我的导师章其祥,是个瘦小的老头。脸色蜡黄,不修边幅。一跷二郎腿,脚脖子上露出一截浅灰色秋裤。秋裤没扎进袜子,几个不听话的线头像进退两难的小蜘蛛在裤脚外面当啷着。一讲话,左边嘴角就涌起一小团咕嘟咕嘟冒泡的口水如翩翩浪花一朵朵。做毕业论文之前,我从没听说过系里有这么一号人。第一次见面,他就看出来我是个不学无术的学渣(我也立即明白这绝非什么良师)。所以毕业设计开始的一段时间,彼此心照不宣,他没怎么搭理过我,我也从不找他。倒是一个硕士生师兄偶尔给我指点一二。后来章老师从校外的企业接了个活儿,忙不过来,就对我亲切起来。称呼也从“高岭”变成了“小高啊”。为了论文得个好分数,反正我也没什么别的事,就很乐意效劳。师兄有一点点兔唇,但不明显。他的一头三七偏分总是打理得光可鉴人。我俩凑在一起,经常拿导师开玩笑。师兄说,章老师是福建人,说话“福、湖”不分,“桥、球”不分。他还编了几句顺口溜:“红旗piu piu(飘飘),来到湖(福)揪(州),走上大球(桥),摔了一揪(跤)。”
离校前的最后一个下午,南京酷热。我去章老师办公室,想把手里的活儿做个交接。一进门,还没张嘴,章老师先笑嘻嘻地说,刚才有个女生来找你。我很意外,问他名字是什么。他一脸神秘地说,我没问,你女朋友很漂亮啊。我说,我哪来的女朋友啊。
算了算,这时候还没离校的熟人,除了熊晓清就是你。但我不敢想会是你。不可能是。
跟导师正聊着,有人敲门。我开门一看,化了妆,涂了鲜红的唇膏,额头和鼻尖上涌出细碎的汗珠——是你。我大脑嗡的一下,蒙了。克莱普顿的WONDERFUL TONIGHT立刻在耳边响起:“She puts on her make-up,and brushes her long blond hair...”
“又来了。”我听到导师在身后笑嘻嘻地说。
我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你怎么找到这儿的?”
“刘旭告诉我的。”你带着笑。
“那——那先进来坐会儿?”
“还要很久吗?”
我回头看了一眼导师,正好和他的目光撞上:“不用不用,一分钟。”
“那我在外面等你一会儿。”
“好,好。”
为了在导师面前竭力掩饰狂喜,我的嘴唇都发抖了。一边交接工作,一边在心里数秒。真的没用一分钟。
我们一起下楼,中间保持着一条胳膊的距离。我第一次闻到你身上淡淡的茉莉花香。
“我没什么事。跟一个对练去告了个别,顺便过来看看你。”
“没想到你会来。”
“你哪天走?”
“明天。你呢?”
“后天。”
“回杭州,还是直接去北京?”
“直接去北京报到。”
“可惜我没法送你了。”
“没事,不用送。”
“你现在去哪儿?回宿舍?”
“哦,好。”
“那我送你回去。”
我恋爱低能,不知道这种时候该做什么。上次吃完饭张晓川就批评我:“你连给女生倒杯酒都不知道。”
从物理楼到二舍这短短一程,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和你谈了些什么,一点也想不起来了。只记得从额头流到眼睛里的汗水,还有白晃晃的暑气在金属灯柱和路边晒得发烫的石凳上发出的咝咝响声。
直到告过别,走回五舍,我才意识到,这可能是你我之间最后一次见面。我抱着吉他弹了一会儿,穿堂风吹动了蚊帐和窗帘。我看了看门窗大开的空荡荡的宿舍,想了想这一个月里发生的事情。到了快吃饭的时候,我想明白了。我知道,必须去找你。现在。马上。
先去二舍,不在。又到北园教学楼。沿着夕阳里光影摇曳的楼梯从一楼跑到四楼,一间一间教室地排查。然后是逸夫馆,都没有。我想,会不会在路上走岔了。就又返回你的宿舍,还是不在。也许去咖啡馆了?我把汉口路、青岛路上的咖啡馆、小饭馆、新书店、旧书店地毯式搜索了一遍,连洗手间的门都一一敲过,仍旧一无所获。
我告诉自己,别急别急。我站在路中央,冷静地分析了一下。还没到饭点儿,先排除食堂。宿舍去过两次了,排除。咖啡馆,据我了解,你并不怎么喝咖啡,也排除。最有可能的还是教学楼。
我又冲过去。思路完全正确。在一楼西侧把头儿的那间面积最大的阶梯教室,终于看到你。教室里空荡荡的,只有两三个人,你正坐在后排,低头读书。我走过去,轻轻叫你的名字。你抬起头,立刻就笑了。课桌上一台白色的苹果笔记本电脑,一个打开的塑料饭盒,里面是半盒“绝味”辣鸭脖。我说,请你吃饭吧。你说,好啊。你把耳机从电脑上拔下来,饭盒收到书包里。
“读的什么?”
你把书合上给我看,《雷蒙德·卡佛短篇小说自选集》。封面上卡佛凶狠的眼神瞪着我,像一个严厉的父亲在打量企图把宝贝女儿拐走的坏小子。
“我也有一本。”
你说:“看你,一头汗。”
“跑的。”我说。
如果不是盛夏,香樟树的气味不会弥漫整个校园,像一场无法阻挡的传染病。我们在夕阳里最后一次走过图书馆、何应钦公馆、悬着四个巨大红灯笼的汉口路校门,经过小松林、二舍、三舍、陶园,再绕过八舍,出南门,来到广州路。
一路上,我们见到的任何人,有生命和无生命的存在,一切名词,都将在这最后一瞥里被记忆的刽子手枪决。
我们都想喝点酒。
我忘记名字的喧闹的饭馆(听说次年就倒闭了),巧克力色的人造革卡座,描金的八角形白瓷盘,矮墩墩的玻璃酒杯,随风轻轻飘动的桌布下摆。我喜欢青岛啤酒商标上的四个美术字,优美,稳重。你问我商标上的建筑物怎么那么像天坛。我说张晓川讲过,那不是天坛,是青岛的栈桥,桥下是海。
我酒精过敏,喝一瓶就脸红。你却先吐了。我说,咱们到北园散散步吧,好让你醒醒酒。我动作僵硬地扶着你的胳膊,如同不会骑车的人推着一辆车把灵活的自行车。轻了担心你摔倒,握得太紧又怕冒昧。我们绕过拉贝公寓,拐到天津路上。然后在校医院墙外那个路口左转,再折回汉口路。
我们在北大楼前的草坪上盘腿坐下。这是学校的标志性建筑。据说楼体是用明代的城砖砌就。它外墙上长满的爬山虎,远看就像是养蜂人戴着的面罩或是留了满脸大胡子的非洲人。天黑了,变得稀薄的热浪把空气晕染成一种半透明的深紫色。灯光在松柏的缝隙间闪烁,照出你的脸色苍白。我们把各自读过的二十世纪外国文学讨论了一遍。那些出色和平庸的译本,印象深刻的译者序,译文与原文之间不懈的搏斗。你侃侃而谈你的文学翻译理想,你对此做过深入的思考。你的见解让我震惊。我却很茫然,不知道自己以后能干什么。我们也展望了未来,我预言下一个十年,反讽作为一种修辞格将迎来它的黄金时代。你说你不知道。你说,你们男生离现实太近了。
午夜十二点,你说酒差不多醒了,咱们再走走吧。就一起到体育场沿着跑道绕了几圈,然后又在看台上坐了一会儿。这时候,突然下起雨来。
太晚了,所有的教学楼都上锁了。我们发现逸夫馆东侧,有个花岗岩砌就的小平台离得近。平台头顶上支出一个长方形的防雨棚。
我们跑过去,并肩坐在这露天的平台上。你又讲起你爷爷奶奶的故事。你说,如果以现在的价值观看待他们那个年代的婚姻,不知道是否公平。我说公平这个词,是人们在睡梦里创造出来的,而婚姻这种形式,迟早会消亡。你听了,觉得吃惊。雨声淅沥,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希望它停下。视野里空无一人,雨水像一个心灵手巧的药剂师,把南方草木的纷繁气息调制成一瓶香水,洒在潮湿的空气里。渐渐地,水滴下落变得急促,耳边响起双手快速敲击笔记本键盘的声音。后来,雨竟越下越大,校园先是变成了一面大湖,然后是一片海。雨点在每一寸海面上爆炸,狂风的手指蛮不讲理地扫断绷紧在天地间的千万根琴弦。世界模糊一片,向我们发出令人生畏的咆哮。同时,我听到方圆百里之内的青蛙童子军方队全线出击,引吭齐鸣,如同弥撒曲中加入激越的人声合唱。
我们被遗弃在一座孤岛。雨点射到脸上,身上。它阴险地一步步侵蚀这块小小的平台。我们节节败退,被逼进最后一个角落。在这轰鸣的大合唱里,我们冰冷的嘴唇挨在了一起。我们颤抖着长久地接吻。时间突然静止如六军不发。你闭上眼睛,把眸子里旋转的从我那颗命运之星上坠落的陨石点燃的七月之火关闭其中,并把门锁拧紧。
可是我们都太累了,在彼此的怀抱里,很快睡着了。
就是这儿,二十四块花岗岩组成的小平台,我们曾坐在这里。我们曾坐在诺亚方舟空空的甲板上,像坐在末日里。
我们只是太寂寞了。
醒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悬铃木手掌形的叶子被狂风吹了一地。蜗牛爬满玉簪花。黎明的浅灰色天空在水洼里摇晃。我看着你的眼睛,那里面只有疲倦,没有爱情。一点也没有。都结束了。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我心里涌起一阵苦涩。你站起来说,咱们回去吧。
你在路上捡了一片落叶,边走边把叶柄捏在拇指和食指间,灵巧地捻来捻去。我喜欢看你走路的样子。不是模特那样的一字步。你双脚有点外八字,这使你的姿势有点像婴儿的蹒跚学步,还洋溢着一股子满不在乎的中性气息。我甚至故意走得慢一些,落在你后面,好欣赏你企鹅一般的步态。
我们在二舍楼下告别。你把头发别到耳后。你的手指并不修长,指关节很宽,指尖却细细的。你打着哈欠说,实在太困了,得回去睡会儿。今天不能送你了。我说,没事。你说,那以后联系吧。我说给你写信吧。你头一歪,笑着说好呀,那就……你扬起手摆了摆。你走上台阶,又转过身来。你说,对了,稍等一下。
你跑上楼梯。下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件衣服。你说,这件帽兜衫,我穿太大,也许你可以,送给你吧。我接过来。是黑色的,做旧效果。风帽带根抽绳,前襟有个揣手的袋鼠兜。胸口刺绣着一个神秘的白色图案。
“这是什么牌子?好像没见过。”
“不是牌子。是我缝上去的。这是个词语,不容易撞衫。”
“酷酷的。”我没问是什么意思,我不想显得那么无聊。
“还有,手机号告诉你吧。”
那天是中午的火车,我没什么行李,不需要收拾。四年来买的书早已打包寄回沈阳了。我把你送的卫衣装进拉杆箱。火车启动了,空调很足。我戴上耳机,看着窗外,开始在心里给你写一封长长的信。
直到火车开过皇姑屯,我才意识到,马上要进沈阳站了。那家研究所的名字显现在车窗里。我将成为一名科研人员。这意味着无论是否情愿,我都得回到现实世界。我进行了短暂的想象。我想着即将在这座寒冷城市里展开的生活。真正的成年人生活。无比漫长。
那时候我绝不会想到,几年之后,将来到北京,以卖书为生。
二
由于你我的神秘联系发端于一本书——萨特的《词语》,我决心把一生投入到与书相关的事业当中。
但我不能说自己是开旧书店的。我卖书靠网络,没有店面。现在的北京,除了国营的中国书店,压根就没什么旧书店。这个商业门类已经消亡了,就像铁匠铺、刻字铺。总有人想唱几首挽歌为它续命。只能是徒劳。
但卖书这个职业永存,它使我能过上相对自由的生活。书本来是生活里可有可无的作料,现在则成了生活本身。
我是通过一部螺旋形楼梯下到今天这个平台的:从国有研究所—私营企业—个体户。这部楼梯,越往下走就越轻松。待在楼下的感觉就像在人群中穿上了隐身衣,或者像一个词语,从句子的秩序里跳了出来。有些人因为被边缘化而焦虑(担心脚下的平台突然塌陷),有些人则如鱼得水。要是让我填一份身份调查表存档,你将看到:单位——无;职称——无;职务——无;曾获荣誉——无;不动产——无;住房公积金——无。社会联系和牵绊越少,人就越自由。做一个没有身份的人,无组织才能无纪律。而如果你居然能养活自己,那简直再好不过了。这是我在事业单位和私营企业历练了三年多总结出来的经验。
张爱玲在刚出版的《小团圆》里说“我一定要找个小房间,像上班一样,天天去,地址谁也不告诉”,其实就是要把自己从所有的社会关系中择干净。当然,张爱玲不可学,她是像极限运动节目开头声明的“危险动作,请勿模仿!”,一定要模仿的话,得有个前提,就是内心要有个充盈得能让你待得住的世界。有了这个自足的小世界,才敢舍弃外部的大世界。否则,你必将死死抓住那个名利场,做它忠实的奴隶。每天提心吊胆,生怕被离心力甩下来。我顾客里有不少自称张迷的,他们一聊起来,时时处处为那一点点社会地位,一点点社会影响力沾沾自喜或斤斤计较。这样的人,我觉得不可能真正理解张爱玲。我在夕照寺街租的这个两居室,一间居住,一间辟为书房,偶尔接待一下上门的朋友。这不就是张爱玲梦寐以求的,可以天天像上班一样去的小房间吗?每天从卧室到上班的小房间,只需抬腿迈上几步。我把这个无人光顾的小书店,当作心灵避难所。
九月二十五号星期日,唱完歌(这是毕业后我们第一次见面)送你回家那天,我就决定在这条街上找房子了。当时,我看着你从小区口进去,向左一拐,不见了。我没走。付完车钱,就独自绕着小区外墙散步。那天,槐树的叶子已经开始落下来了。路上行人很少,我喜欢这种清静的地方。因为天黑,分辨不出楼房的颜色,很浅,但不是灰,也不是白,也许是米黄色。我边走边抬头张望,侦察有没有哪个窗口突然亮起灯,因为那就有可能是你的家。绕小区一圈下来看看表,共用时三十八分。我数了一下,沿途一共遇到四家便利店,一大三小。十九家饭馆,三家银行,一间理发店,一家五金店,一家文具店,一家风湿医院,一所中学,一个幼儿园,一个邮局。我还看到了著名的夕照寺山门。台阶上左右两扇圆窗,窗前掩映着紫丁香和海棠,正中间一座圆拱形红漆大门,像瞪着眼巡夜的猫头鹰。如果门后树根旗杆,就成了孙悟空变出来的土地庙。小时候认真翻过父母收藏的“文革”后全份《大众电影》,从八十年代初陈佩斯演的同名电影就知道这个地名了。后来不记得在哪本书上读到,有清一代,京城的广东籍士人去世,常常停灵夕照寺,然后长眠在不远处的广东墓园。现在,寺庙的一部分改建成会馆,晚上总有人在里面说相声,吃饭。白事喜办,倒真是般配极了。
第二天回到沈阳,我就向公司提了辞呈。一周之后,我再次回到北京,在这条街上找了家中介看房子。得知这个小区叫夕照寺西里。也看清了楼房是重新粉刷过的,类似卡其布的那种黄色。我的要求很明确:两居室,要有一扇朝向夕照寺街的窗户。“您这要求好满足,一般人都不愿意临街。”中介小丁笑道。符合要求的有三套。一套三楼,楼层好,但闲置的时候泡过水,一进门一股子潮气。要放书的地方泡过水,不吉利,再便宜也不能要。第二套卫生间下水有问题,反味太厉害。还有就是现在这套四楼的。四楼是顶层。老小区没电梯,书搬上搬下的不方便,但心里踏实。我还喜欢这套房子是空房。最受不了一屋子破破烂烂的老式家具、油腻的布帘子、满墙的廉价贴纸和散不尽的中药渣子味儿。我把临街那扇窗打开,探头出去,左右看看,很满意能望见小区入口处进进出出的邻居。我当天下午跟房东签了合同。三天后就正式入住了。
这是有生以来第一个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空间。
我去宜家一站式买齐了所有的家具和家居用品。让刘旭找他认识的一个书法家给题了“卡佛书店”四个字。这个店名就像你我之间的一个密码。当然,可能是我一厢情愿。我不确定你是否还记得在阶梯教室里读过的那本小说集,也许早就忘了。最初我也想过叫“萨特书店”,但萨特在我看来主要是个哲学家,他那套理论我似懂非懂,用这个名字有点装腔作势。
我还把你送的帽兜衫,装了个镜框,挂在卧室的墙上。我从来没想过穿它。我站在它面前,凝视那个奇怪的有凹凸感的白色图案,试图理解它的含义,像在猜谜。我觉得,这件衣服从衣柜转移到墙上之后,它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服装变成了画。隔着一层有机玻璃,它不再能被触碰到。它的外观也被有机玻璃的反光歪曲了。此外,由于悬挂的位置略高于眼睛,它从一件珍贵的纪念品,变成了祭坛。卧室也随之变成了小教堂,祈祷室。我被这件圣物捆绑,并渴望它的捆绑。
我还去花卉市场买了一盆孔雀竹芋。那是《这个杀手不太冷》里,杀手莱昂的亲密伴侣,连逃亡的时候都不离不弃的植物。每天清晨光线不强的时候,我模仿莱昂,把砖红色的粗陶花盆摆上朝东的窗台,打开窗户,让它晒一小会儿太阳,看它一点点把身体从睡梦中打开,看它叶片上的鹅毛形斑纹在微风里轻轻摇摆。
喜欢书的人大多爱猫,我不爱。我从来无法像一些人那样和动物建立起密切的联系——宠爱甚至亲情。有个电视节目讲一位孤独的女人养了十八只猫,我看到那些猫成群结队在房间里打滚、追逐,唯一的感觉是恐怖,立刻联想到希区柯克某部惊悚片的片头,然后耳边响起紧张的、不和谐的和弦。记得以前你说过,你也不喜欢宠物。但如今不喜欢宠物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政治不正确,你不敢对别人讲。我说这是你的美德,你只是不愿意让人扫兴。大多数人从来意识不到自己说出的一些话是非常粗鲁无礼的。这跟诚实无关。拍《教父》的科波拉说,如果一个丑人问你他漂不漂亮,你可以说,你这个问题问得不合适。你并没说谎,同时保持了教养。
第一次通过低买高卖的方式赚取差价,确实激活了我身体里一直被压抑的小商人基因。我感到快乐。这是一种最原始的交易活动。
新书不适合我。新书是标准品,价格缺乏弹性。除非规模化才能获利。个人没办法在大电商的夹缝中生存。
旧书回旋的余地就很大。你两千元买进一本旧书,如果以六千元售出,一个月的房租就赚到了。
小学时,每天中午步行到妈妈单位吃饭。那是创建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科研单位。有造型冰冷、宽大敦实、处处讲究对称的苏式大楼。楼顶天台上一个东正教样式的墨绿色圆顶,与沈阳日新月异、不伦不类的新式建筑格格不入。大人为了防止我们到天台上乱跑,总说圆顶里关着一个可怕的疯子,随时可能蹿出来咬人。加上妈妈所在科室确实出过一个失恋导致的精神病患者,所以吃完午饭,我从不敢出去乱跑,总是跪坐在椅子上翻读《参考消息》《体坛周报》。有时候和爱好集邮的叔叔交流邮票信息。一次,一位江浙口音,嘴角长颗黑痣的老领导开玩笑,问我愿不愿意用刚买到的新邮票和他交换一套盖销票。我慷慨激昂地分析了两套邮票的升值潜力,果断予以拒绝。他被烟熏得焦黄的手指捏着我的脸蛋赞赏地说,你小子,长大了是个做小买卖的料。很奇怪,这种预言越是毫无道理,越是不负责任,就越是让人印象深刻。好比章回小说,开头总是不知道哪里来一个道士一个和尚,芒鞋破钵招摇过市。谈笑之间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世人听了不以为意。后面的故事,再百折千回,再荡气回肠,都无非是在验证那句最初的预言。像圆环闭合,终点又回到起点。
我运气不错,搬到夕照寺没几天,就认识了赵胜。旧书业有种客户,人称“大网兜”。什么书都买,且对价格不计较。是最受欢迎的“上帝”。如果多几个这样的顾客,生意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了。赵胜就是这么一个“大网兜”。
有钱人往往具备一些共同的特点,这是他们能够致富的必要条件。比如见人总是一副笑模样(官商除外)。恰到好处的,真诚的,对可能发生的一切变故胸有成竹的笑,绝非谄媚的奸笑或皮笑肉不笑。几句话之内就让你如沐春风,相见恨晚。赵胜就是带着这么一副笑脸进来的。他穿件剪裁得体的灯芯绒休闲西装,浅咖啡色高领毛衣。和我的大学导师一样,也是福建人,但听不出明显的口音。如同用水平尺比过的一字眉和挺拔的鼻梁构成一个稳定的T字形,给人一种目标明确,热衷于智力活动的印象。头发乌黑,没有肚子,显然很注意锻炼身体。他说自己是研究书画的。店里的美术类旧书,凡是他没有的,无论品相优劣,他全要了。他说,你这个生意,自娱自乐,混个温饱没问题,但发不了财。我问为什么?他说一是不涉及金融,二是无法规模化。我问他什么是金融?他说推荐两本书你看吧。我觉得他是想点化我。这就是算命里说的“贵人”吧。
我读了他推荐的书。给他发短信谈感想,慢慢就熟起来了。这才知道,他是拍卖公司古代书画部的负责人,就住在与夕照寺街隔护城河相望的那个高档小区——上城金岭。
他讲自己的第一桶金。这个话题总是那么让人陶醉。明星总是爱回忆早年住地下室吃方便面兜里还剩最后一块钱的故事。“那会儿我还不如你呢”……他收敛起笑容,陷入对年轻时代的深深眷恋。
九十年代,他从福建来北京,参加美院的一个古代书画鉴定学习班。那时中国刚开始有书画拍卖,绝大多数人还不知道拍卖行是干什么的。在预展现场,他正欣赏一幅明代画家吕纪的花鸟立轴,走过来一个谢了顶、戴玳瑁边框眼镜的白发老人,被两个红脸膛的年轻人簇拥着。老人手里拄根油亮的黄杨木拐杖,杖身雕有精巧的花鸟纹饰,闪耀着迷人的岁月光辉。包浆醇厚的拐杖,随从无知的眼神,老人苍白而知性的面容,都在告诉你,这是一位老干部。赵胜赶紧让到一旁,请老人先看。老人朝他点了点头表示感谢。他没多停留,扫了两眼就走了。过了一会儿,老人转了一圈又回来,见赵胜还在盯着这幅画,觉得好奇。他说,看你年龄不大,倒蛮懂的嘛。一口浓重的苏州口音。赵胜连忙转过身说,您过奖了。我是学书画鉴定的,这是难得的学习机会,还得请您指教。说着,掏出一张名片,递到老人手里。老人把眼镜抬上去,看了看,交给随从。边转身离开边说,年轻人好学,这很好。赵胜满面笑容目送三个人的背影说,我努力,您慢走。
此后双方再无联系。直到一年后的一个上午,他意外接到老人儿子一通电话,说父亲去世了,有张画想出手。他赶紧打车过去。那是位于和平里的一栋普普通通的五层红砖家属楼。两室一厅,布置简朴。阳台外面有棵硕大的泡桐,一簇簇倒挂金钟的淡紫色桐花把光线挡得严严实实。屋里的灯全开着,照亮了墙上老爷子的遗像。相框边缘走着一圈黑色的丝绸花。下方的五斗橱上,黄白两色菊花、百合和马蹄莲插满白瓷花瓶,花瓣上的水珠还反着光。屋子中央一张圆桌,通讯簿、一些名片散落在电话机周围。其中就有赵胜的那张。他还看到几封叠放在一起的唁电。唁电里提到的那个名字他小时候曾多次在报纸上看到过——一位犯过错误的老干部。
赵胜肃穆地对着遗像三鞠躬。老干部的儿子叫刘长征,五十来岁,已经谢顶了。他早就备好了一张对付二道贩子的冷脸。寒暄几句,刘长征就招呼一位年轻人到隔壁取来一个手卷。赵胜帮着把桌上堆的东西移走。小心翼翼展开,原来是明代画家周天球画的兰花,后面还有明清进士直到启功的题跋十八家。刘长征说拍卖公司派人来看过,定了五万元底价,他觉得太低,没答应。“那是,那是,也太便宜了一点!”赵胜连忙帮腔,将拍卖公司数落一番,并摇着头感叹世风日下人走茶凉。接着又从专业角度把这个手卷掰开了揉碎了进行剖析。他说,我能给到八万。刘长征冷笑着摇摇头说,这个手卷老爷子看得很重,低于十万是不可能卖的。磨来磨去,刘长征失去耐心了。等着处理的事很多,他不想跟这个二道贩子浪费时间。最后双方各让一步,以九万成交。那时候的九万块钱几乎可以在通县买套房。赵胜说,我明天就把钱给您送来。
离了刘长征家。赵胜就忙开了。他一个外地的穷学生,哪来的九万块钱?打了一圈电话,四处告借。后来想起书画鉴定班上有个同学的父亲是琉璃厂古董商,专做海外人士的生意,很有实力。就给同学打了电话。同学说跟家里讲一下,让他等信儿。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他正急得团团转,同学来电话了,说你晚上到我家来一趟吧,跟我爸把情况详细说说。
赵胜凭借口才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借到了这九万元。不过同学的爸爸说,你买了拿来我看看,要是好的话,我就直接收了。
第二天上午,赵胜又跑了趟同学家,去银行取出现金,用报纸包好。下午按时赶到刘长征那儿完成了交割。
这件事当然多亏古董商的信任和帮忙。所以一得到手卷,他立刻如约拿过去。古董商看完点点头说,你眼力不错,确实精彩。这样吧,给你加一万,画就留在我这儿吧。赵胜犹豫了一下,但他那福建人与生俱来的生意人基因立刻向企图妥协的自己提出了强烈抗议。
“当时我感受到一种强烈的启示,即那一刻,将成为我命运的一个转折点。”他对我说。
这是他的原话。我听了立刻想,这个人和我有缘。
“后来呢?”
他接着说:“我就跟他商量了。叔叔,这是我亲手买的第一件作品,冒了很大风险,对我来说是件大事。所以我想加两万,您看行吗?”
古董商的脸立刻沉下来。他说,你用的是我的钱,严格说来画是我买的,就算给佣金,百分之十也是行规。赵胜想了想,坚持说,我还是不能接受。古董商指着他说,你太贪了!那你把九万块钱还给我,我不借了。两个人一下子僵在那儿。赵胜个性中强硬的一面爆发出来。他笑道,这样吧叔叔,请您宽限三天,三天之内我保证把钱还上,另外再加两千块的利息。
他又想到书画鉴定班上的张老师是拍卖公司总经理。就马不停蹄,带着手卷找上门了。张老师一看东西就眼睛发亮,连连赞叹道,开门,开门。张老师说,拿到我们公司拍卖吧。赵胜说,那当然太好了,不过三天内我得把欠款还上,怕远水解不了近渴。张老师略一沉吟,说道,这样吧,公司有个临时贷款制度。可以给委托人提供相当于估价百分之五十的贷款。你这个手卷我给你估二十万,你就能贷出十万。
债务问题暂时解决了。
正式拍卖那天,赵胜起得很早(事实上因为兴奋,他根本就没睡着)。外面的天还黑着,有听不真切的雨声。吃完早点出门一看,坏了,天昏地暗,小雨变成大暴雨,马路上全是积水。公交、小汽车的轮胎都泡在水里,道路被堵得水泄不通。他看见一辆三轮车经过,把车夫叫过来问还能不能拉活。车夫摇头说我们这三轮车都是短途,您去的地儿太远,您再瞧这天,拉不了。赵胜马上给车夫开了一个他无法拒绝的价格。车夫屈服了。他一路上坡下坡低着头猛蹬,终于按时赶到了。赵胜快步走进拍卖大厅一看,里面坐得稀稀拉拉的,心顿时凉了半截。太不走运了,很多参拍的人恐怕都被大雨挡在路上了。他心情沉重地在最后一排找了个座位,这样可以统观全局。马上要拍卖周天球手卷了,他觉得嗓子眼发干,有种想要干呕的感觉。他低下头捂住嘴尽力不让别人看出来。开始叫价了,先是坐在前排的一位女士和一个电话委托在不紧不慢地竞争。二十万,二十二万,二十五万,二十八万。到了三十万以后,突然又加入一个电话委托,场上气氛一下子热烈起来。五十万是个大关口,过了这关,女士退出了。剩下两个电话委托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经过五分多钟的拉锯,终于落槌成交。成交价一百一十五万。全场响起掌声。也就是说,扣除拍卖公司收取的佣金和他买画付出的九万两千元,这个穷小子一下子赚了九十万!而且一分钱没花!
“你能想象我当时的心情吗?”赵胜说,“心潮逐浪高啊。像什么呢?有点像坐在洛杉矶杜比剧院的前排,突然听到主持人宣布自己赢得了奥斯卡奖。”我说这个故事的关键在于你对那件作品内在价值的精准认知。他点了点头,目光迷离,如同刚刚从一场大梦中苏醒过来。几秒钟后,他的表情肌开始松动。他对着我,一个虔诚的听众,露出一种决心和世界上一切丑恶暂时达成和解的那种惨胜后的疲惫微笑。
三
红白蓝三色斜条纹连续排列,在底边镶出一条充满动势的狭窄跑道——我从小钟爱的航空信封。当我在邮局里蘸了胶水往鼓鼓囊囊的航空信封上贴邮票,总能感受到工作人员异样的目光。都什么年代了,还写信?而且这么长?作为通信原教旨主义者,毕业之后,我给你寄过十封信。除了第一封,没收到过回信。
你没来过沈阳。你是地理盲,甚至不知道沈阳是城市还是一个省。我在信里长篇大论为你讲述沈阳新貌。曾经举足轻重的重工业城市(什么叫重工业可能你也不太明白),如今走在慢慢衰败的下坡路上,像无力回天的老人。但和其他地方一样,这是一个无法概括的城市。它并非仅仅出产小品演员,以打架斗殴为荣的小混混和文艺作品里破碎的铁西区下岗家庭。这里的人无论出门办什么事,哪怕到商场买个电饭锅,都会先在脑子里盘算怎么能托到熟人,然后打上数个电话(人情社会特征)。谁家闺女找了男朋友,大妈们聚在一起饶舌,第一个问题一定是“多高的个儿啊”(农业社会特征)。在新闻里看到其他城市房价居高不下,上班族疲于奔命,沈阳人会庆幸地感叹一声“咱沈阳真是风水宝地啊”(老龄社会特征)。如果你捧起一本闲书,既非教材,也非成功学宝典,旁人一定会轻蔑地说“看这有啥用啊”。
但同时,你也总能感受到这座城市的温情。一个游客,想拍摄街上的陌生人。换了其他地方,被摄者肯定一脸反感。但沈阳人不会,不仅不反感,还热情地一边聊天一边按你的要求摆出各种造型。你到朋友家做客。经济条件再差,他也必倾力为你操办一桌像样的酒菜。而且东北的语言是多么丰富啊。这里不盛产作家和演员是不可思议的。对沈阳,我说不上爱或是不爱,对地域的感情是不能被这样简化的。
我每天骑车上下班。七点半出门,五点半到家。早晚各半小时混迹于车流,经过同样的十字路口,看同样的交通灯,成了真正的成年人。考虑很远的未来,做别人让你做的事,关心月底那笔工资。
每天回到家我没有其他事情,就大量地看电影。每周十部以上。我按法国《电影手册》每年十佳影片的顺序一部部看过去。然后像山鲁佐德一样把喜欢的电影故事转换成自己的语言讲给你听。我没有你的照片,你容貌的清晰度在头脑中迅速衰减,变得抽象。看到这个电影的演员神态像你,看到那个电影的演员侧面像你,还有某个人穿衣服的风格像你,把几位相加除以三就正好是你。我买了厚厚一本《Photoshop从入门到精通》,学习图像处理技术。把从网上搜索到的元素重新排列组合,裁剪、拼接,再细致地修图,合成想象中你的样子。当然,更好的办法是自己画。于是我在休息日的下午开始去小区对面的一间画室学习素描,画几何体,画石膏像,混在一大群叽叽喳喳的小学生中间。希望有一天能画出你。我画下居住的楼房,附近的菜场,卖玉米的卡车,烤地瓜的老头,把它们夹在信里寄给你,不管画得有多糟。你看了当然觉得可笑,因为你从小学画。你给我看过几张以前作品的照片。你说本来想考美院的,但父亲坚持不准把画画当职业,说不稳定,找不到工作。
在信里我不太讲研究所的事,怕你不感兴趣。老实说,那里的气氛让我压抑。面对一群陌生人,我总是手足无措(我还没学会和比我大十岁,二十岁,三十岁的人平等交谈)。这主要是自身的问题,我适应环境的能力太差了。我所在的光电信息研究室共有三十多位同事。室主任沉默寡言,头发像鲁迅一样短而硬,左侧腮帮子有个小鼓包,使人感觉他的嘴巴里永远有颗青橄榄顶在那儿。他得过全国青年科技创新杰出奖,一看就特别聪明。他知道我是靠领导关系进来的。第一次见面,很和气地说,欢迎你加入,你新来,就先去做做检测吧。我心里清楚,自己什么也不会,对工作既没兴趣更没热情,常常提心吊胆,害怕自己的无知像南郭先生一样暴露出来。所以领导越是和颜悦色,我越是对他充满了畏惧。
一屋子全是硕士、博士、研究员,但和你想象中的科技精英不一样。一天下午,我正在办公室写程序。同事卢姐一路嚷着从外面进来,哎呀妈呀,可捞出来了。坐我前面的王老师笑着问,卢姐,捞啥去了?捞人还是捞螃蟹啊?主任说,瞅你这一惊一乍的。卢姐向王老师挥舞着手表,这个呗,上厕所掉马桶里了。王老师凑过去问,啥牌的?卢姐把手表往他眼前一送,你瞅,去年德国开会买的。王老师扇着鼻子赶忙闪开,啥味儿啊。你慢点,别哩哩啦啦迸我一身。卢姐嚷道,躲啥啊,哪有味啊,洗得老干净了。她揪起袖子擦了擦表盖说,水管子上这顿冲啊,你瞅人家这瑞士表,真防水。主任也笑着打趣,陕西出了个表哥,咱这儿有表姐。一直埋头敲键盘的刘哥补了一刀,表姐还是彪姐?大家都笑。卢姐也跟着发出智商很低的那种哈哈大笑。
我给你寄信,留的是研究所地址。所以在单位里,每天都盼着你的回信。在唯一的一封回信里你说,一进出版公司就接项目,独立工作了。这就是学文科的好处。你对自己做了很好的人生规划。那封信我翻来覆去读了几遍,没发现任何带有感情色彩的句子或词汇,也完全不涉及任何私生活。你说你很忙,无法经常写信。读完我就知道毕业前那个晚上发生的一切只是一场梦而已。对你来说,连梦都不能算,也许只是一个错误,或是冲动之下对一个仰慕者的怜悯。
为什么会这样?我这样问其实是想自欺欺人,因为在那个年龄,还不甘心承认自己的平庸。
但每天下班路过收发室我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进去查一下。管收发室的老头儿金宝贵凶得像头藏獒,他那张黑脸跟泰森的经纪人吸血鬼唐金一模一样“瞅你一天到晚五迷三道的,喝假酒了还是被人下药了”,“天天来瞎翻,这年头谁还写信啊”。我只当没听见,必须确认确实没有你的信,才带着沮丧骑车回家。
寄出第十封信后,我很清楚你不可能回信了。我知道,该停止了。如果继续写下去,事实上已经构成了某种骚扰。我不想做这种令人厌恶的事情。
也尝试过给你打电话。先在纸上列出想说的内容。尽量简短,不能太啰嗦,不能浪费你的时间。信里写过的就不要重复。以提问为主,尽量听你说。工作情况怎么样?不好,这太泛泛。你肯定回答,还行。问题要具体一些。现在在翻译什么书?如果你说出一个我不知道的外国作家,话头不是又断了吗?也不好。问点生活方面的吧。住在什么地方?我对北京不熟,也不是好话题。还是聊聊大学同学的现状吧。刘旭、张晓川、熊晓清都在北京工作,他们怎么样了?也许可以从这里展开。
我又盘算什么时间打比较合适。上班时间肯定不行。午休你可能跟同事一起吃饭聊天,也不方便。下班后呢,八点之前恐怕不合适。北京堵车厉害,你在路上的时间短不了,而且地铁里嘈杂,根本听不清楚。到家先吃饭,吃完少说也得八点了。八点以后打吧,也许九点比较从容一点。我定了九点。我看着表,等着那一刻。不行,不能正好九点,太刻意,再过两分钟吧。于是,我的心跳开始加速。我拨你的号码。响了好久,没人接。我提起来的那口气一下子泄了。过了几分钟,你打回来了。你说,刚才给我打电话了?你的口气就跟研究所里人事科阿姨的口气差不多。我说,是啊。你说,有什么事吗?我说,也没什么。很长时间没见了,就是问问你现在怎么样。你说,挺好的。我说,跟熊晓清他们聚过吗?他们怎么样?你说,还没有,现在比较忙,没抽出时间。我说,还挺想念他们的。你说,等国庆节看能不能约他们吃个饭吧。我问你现在工作累不累。你说还好。我说,注意休息,劳逸结合。你说嗯,我会注意。我说,没别的事了,那就先这样吧。你说好。“好”字还没听完整,你的电话已经挂断了。速度快得让我猝不及防,好像一辆高速大货车“嗖”地一声擦着鼻子尖开过去。这个电话,让我第一次真正看清了自己。是的,我没有任何一点值得你爱。木讷,无聊,胸无大志,毫无幽默感,要什么没什么。连如何跟一个自己喜欢的异性沟通都不会。同时,受到的冷遇所带来的屈辱感,使我对自己的鄙视加倍了。如果我是你,也会对电话那头的那个人感到厌烦。很长一段时间,我沉浸其中,难以自拔。只有残存的一点点自尊心仍在和自卑感负隅顽抗,勉强支撑着日常生活。我甚至对人类发明了打电话这种沟通方式感到生气。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给你打电话了。
我们断绝了所有的联系。
不久,所里举办了一次研究室之间的篮球联赛。每天午饭后,在所里的体育馆开球。我最年轻,肯定要当主力。室里给置办了一套洛杉矶湖人队的球衣。比赛时,有各个科室的上百名观众观战,嘻嘻哈哈插科打诨声不断,场面很热闹。我们一帮乌合之众其实就是瞎打,全场比分常常定格在三十几比二十几。我们室最终得了第二名。那天是个周五,下班时,主任招呼几个参赛的同事吃饭,说是庆功宴。我也只好从命。饭局设在研究所后门外的一家韩国烤肉馆。主任订了个包间。我虽然已经工作一个多月,跟同事们还是很陌生。我知道他们都是很好的人。为了消除我的疏离感,一上桌都夸我球打得好(小高三分投得唰唰的!),为室里拿到好名次居功至伟。主任先站起来,端起酒杯说,都满上,都满上。为咱们能拿第二干一杯!这可是历史最好成绩!尤其小高,刚来,就给咱们长脸了。我看看桌上,只有牛二(牛栏山二锅头),没有啤酒,更不可能有饮料。虽然不会喝,也只好硬着头皮倒了一杯。我说,谢谢主任。跟着大家一饮而尽。没想到这杯下肚之后,他们开始一个接一个地找我车轮战,我连连说不会喝酒,越说他们越不信。我想,算了,不解释了,豁出去了,喝就喝吧。王老师说,小高可以啊,爽快。我说,王老师,可不可以的,我尽力。他说,什么王老师王老师的,以后叫王哥,叫王老师都把我叫老了。他解开箍在脖子上的衬衣纽扣,挽起袖子,从烟盒里抖出两根中华,给我递过来一根。我凑在打火机上,把烟点着。把烟从鼻子吸进去,从嘴里大口吐出来,装出一副老练的样子。张哥问我是不是想出国,我说我这种学渣谁敢要啊。刘哥问我有没有对象?我说没有。他说过几天给你介绍一个美女,我学妹。主任打断他,别毒害青少年了,小高才多大啊,急啥。我张哥刘哥地胡乱地应付着。饭桌上欢声笑语,但巨大的隔阂感仍然像个玻璃罩子把我扣在里面。我一杯接一杯,每杯酒一下嗓子眼,立刻有只炮仗在身体里炸开,血被烧得滚烫。我的脸很快喝得通红,然后传导到脖子、手臂。接着又开始变紫。喝了也就半小时,我就忍不住了。赶紧跑到厕所吐了起来,吐得翻江倒海,吐得溃不成军。我觉得把身上所有的力气都吐出去了,连大脑都吐空了。扶着单间的墙壁,又干呕了好一会儿。回到包间,我筋疲力尽,趴在桌子上,脑子彻底蒙了。他们都看着我,嘀嘀咕咕的,但嘴里说的是什么已经听不清了。在油腻的烤肉味、呛鼻子的烟味和几个男人身上汗味的催眠下,我睡着了。
大概过了很久,我感到有人在后背轻轻拍了两下,醒过来,看见主任的脸。他问我感觉怎么样。我说,我没事。主任说,脸上红色下去点了。那咱们今天就到这吧。没喝好,下回重喝。主任一边拿起放在长沙发上的手包一边招呼王哥,你送一下小高。我赶忙说,不用了,我能行。王哥说,我开车拉你。我说,真的不用,自行车就在车库里。王哥说,能行吗?我说真没事,缓过来了。王哥说,别逞能啊。我说,放心吧,王哥。主任嘱咐道,那路上加小心啊。
我到车库把车推出来,骑上,从文化路向北拐上青年大街。这是一条很宽的马路,沿途都是新建的高档酒店和购物中心。建筑物之间隔得很远。夏天夜晚的风就是从这些豁口吹过来的。我的眼镜脏了,没腾出空来擦。所以每座路灯在镜片里都散射出七色的眩光,如同刷上彩虹的眼睫毛。它们不停从身边掠过,像摄影棚里的布景灯,把我的大脑照得通明。然而心却是漆黑的。我的肚子吐得只剩下一层皮,那感觉就像一双有力的手从身后勒住我,使劲把前胸箍向后背。看着空阔的街道,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一个人活在世界上。然后我想起了你,你的样子出现在眼前,你的表情是冷淡的。我蹬着自行车,再也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
四
听说张晓川和熊晓清的婚礼是在教堂办的。没请刘旭,也没请你,当然更没有我。我想是怕尴尬吧。刘旭说,其实真没必要,都过去四年了,谁还拿以前的荒唐当回事儿啊。那时候就是一帮小屁孩儿瞎胡闹。我说,没请挺好的,婚礼最无聊了。闹闹哄哄,一大桌子谁也不认识谁,就知道埋头猛吃生怕份子钱捞不回来。刘旭说,你以为都跟你似的?
一切的仪式,我只尊重其中的美学价值。至于所谓传统、习俗,无非一种训练,使你学会拿腔拿调地说些不出格的话,成为伍迪·艾伦电影《西力传》中处处求同的变形人。去过正常的生活,因为那样才“安全”。
从研究所辞职后,我去了一家私营的软件公司。这几年到北京出差少说也有十几趟,但除了刘旭,没联系过任何人。有几次刘旭提议约你一起,我都说算了,别唯恐天下不乱了,相忘于江湖最好。
这次刘旭说,他们不请咱们,咱们请他们吧。别吃饭了,坐一起大眼瞪小眼没话说。唱歌吧。把厉小卷也叫上。
能再次见到你,像大学时一样,还是得感谢这两口子。
我们约在磁器口的米乐星。你来了。头发剪短了,染成二次元的闷青色,刘海直直地掠过额头。左耳边闪光的是只小耳环(我上网查了戴一只耳环的含义,有多种说法,看后还是一头雾水,也许并没什么特殊含义)。豆绿色的衬衣,下摆在腰间打了个结。袖子挽起来,左手腕戴一只纤细的银镯子,右手腕系根黑头绳。宽松的黑色束脚牛仔裤,裤腿卷起一截,裸露的脚踝下是一双做旧的铁锈色磨砂皮鞋(我热爱你的每一身穿着)。你招手笑着说嗨,好久不见啊。
我们的目光再一次相遇了。你的眼睛像一段旋律行驶在和声的河流之中,满载着恩泽。我能读懂其中饱含的既洞悉对方内心一切死角,又宽容地给对方留有余地的仁慈之光。我也马上就意识到,面对你,自己完全是个虔诚、卑微的信徒。什么相忘于江湖,虚伪透顶,纯粹是自欺欺人的鬼话。
刘旭往旁边挪了挪,让你在我身边坐下。沙发没有靠背,我们身体前倾,侧着头交谈。我高兴地发现,几年来,我的心态有了积极的变化。我没那么紧张了。也许是自知无望后,逐渐爬出了患得患失的泥沼。当你面对一个遥不可及的幻象时,反而坦然了。
我们平静地介绍这几年的生活。我在私企当程序员,你做着理想中的文学翻译,刘旭在一家芯片公司当工程师。最近两年,他把全部的业余时间投入了一项新的爱好——买卖旧书,并成功地把我也拖下了水。对书,你当然是感兴趣的。我们有了个共同的话题。在你我之间,刘旭像个主持人一样,穿针引线,把控着节奏。
张晓川和熊晓清迟到了一点儿。两个人拉着手走过来,挟着一阵清爽的风。新作的头发,新买的衣服,脸上洒满新婚的阳光,像涂了层金黄色的蜜。他们的样子阐释出“同伙”一词的含义。我们赶紧站起来道贺,早生贵子,早生贵子。张晓川笑嘻嘻地用拳头捶向我的胸口,你怎么样?有情况了吗?紧接着瞟了你一眼。我也捅他一拳,瞎问什么?跟你有关系吗?熊晓清抿着嘴偷笑。然后张晓川和刘旭之间故意大声地互致问候。
我们要了不少酒,红的啤的。你跟熊晓清坐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地低声聊天,右手一瓶百威,眼睛盯着屏幕。我有时候用余光看你。包间里暧昧的光线仿佛把毕业前我们常去跳舞的那家夜店的舞池也点亮了。那时候,五颜六色的光斑也是这样不间断地在你轮廓分明的鼻翼上变幻,我们身体里有的是多余的能量等待释放。而现在,我们像循规蹈矩的中年人一样,安静地坐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刘旭笑道,来这儿的地铁上,有一男一女吵架。吵得不可开交,脏字都出来了。后来有个女的大喊了一声,车厢里有外国人!丢不丢人啊?顿时鸦雀无声。
我说,中国人还是要面子的。
张晓川说,我也讲一个,真事儿啊,跟你反着的。也是地铁。地铁一号线上一男一女打起来了。女的嫌男的挤着她了。两人开骂。这都正常。后来那男的,一二十多岁北京小伙儿,一手吊在头顶的塑料拉手上,突然吼道,新北京精神是爱国,创新,包容,厚德,你丫做到了吗!傻×!车厢里本来鸦雀无声,突然笑喷了。
我们也跟着笑。
张晓川是麦霸,爱学着台湾人的腔调哼软绵绵的R&B。刘旭喜欢陈奕迅。我唱了几首英文歌。我们都没学什么新歌,还是大学时那一套。后来熊晓清说,高岭你唱首披头士的《挪威森林》吧。
我喜欢披头士在这首歌里玩的小花招。一上来弄把少见的印度乐器西塔琴,营造异域氛围和迷幻感。唱到“We talked until two,And then she said,It's time for bed”这样情节即将发生重大转折,听众已经屏住呼吸的关键时刻,列侬突然闭口不言。反而插进来大段的间奏吊人胃口。最后两个人之间什么也没发生。早上独自醒来,青鸟已经飞走,就点起一把火,成心不让你的心落地。好像它一直在距离你头顶三五米处做超低空飞行,你看得见,但就是抓不住。诗歌的美感很大程度上源于它的不可言说性。优秀的诗人正是有意识地追求词不达意、言不尽意效果的专家。一旦诗可以被明确解读,它的价值就起码要打上对折(偏偏有那么多人煞费苦心,热衷于剖析诗歌)。这首歌正是以它的不可言说成就不朽。
猜不出的谜语才是最好的谜语。
张晓川从毕业后开始酗酒。据刘旭说,他是逢喝必高,逢高必醉,闹出不少笑话,有一次他们还把张晓川扒光了,拍了包括局部特写的一系列裸照。威胁要传到境外的视频网站赚流量。今天也不例外,随着张晓川左一瓶右一瓶,熊晓清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终于,他醉成一摊烂泥。人已经瘫在沙发上,还要伸手去够酒瓶子。熊晓清突然站起来一声断喝,张晓川!别喝了!音量足以把歌曲的伴奏压下去。我们吓了一跳,谁都没见过熊晓清如此严厉。
妇人,小妇人了。刘旭小声嘀咕。
熊晓清看看表,余怒未消地对你说,不好意思啊,他不行了。我带他先回去了。你们接着玩。这时,我看见张晓川伸出舌头,正转着圈地舔一只空酒瓶的瓶口。刘旭拍他一下说,别舔了,该断奶了。他还是赖着不肯起来,我们俩就一边一个把他架起来,像一麻袋压得实实的大米,他死沉死沉的。熊晓清从我们手里把他接过去,训斥道,别给我丢人了!张晓川的手搭在熊晓清肩膀上,嘴里骂骂咧咧的。
刘旭说,要不咱们也到这儿吧。确实挺晚的了。他把手里的小半瓶酒一口气喝光。
我们五个在路边告别。张晓川夫妇先上了一辆车。看着远去的尾灯,我们三个又调侃了新婚夫妇一番。来第二辆车的时候,刘旭说他道儿远不着急,让我打车先送你回去。
再次坐在你的身边,而且只有我们两个,这让我高兴。车刚启动,就在一个红绿灯前停下了。你说你翻译的俄裔美国作家马林诺夫斯基的小说《黄铜戒指》快要出版了。我问你是什么内容。你说先不剧透,到时候送我一本。还让我一定把读后的感想告诉你。要说实话,无论翻译得好不好。我能感到你语气里掩饰不住的自信。后排空间很暗,司机开着收音机,播放着那种拖长音的草原歌曲。钻过一个桥洞的时候,头顶上一列火车轰隆隆的喧嚣把歌声淹没了。你说《挪威森林》我唱的很好。我有点受宠若惊。我们因此又聊了一会儿村上春树。我说不怎么喜欢他的作品,凡是一段对话动辄十几二十行的小说,我都不喜欢。没有人会那么说话,除了领导干部作报告。你说有同感,如果十九世纪的书这样写还情有可原。“但我喜欢他在耶路撒冷演讲时说的:在一座高大坚实的墙和与之相撞的鸡蛋之间,我永远都站在鸡蛋的一侧。”这句话你能背下来。
这时,我听到前面的计价器咔拉咔拉响起来。车停住了。司机说到了。我很吃惊,这么快?你说磁器口离夕照寺街很近,走过来就行,根本用不着打车。事情好像永远是出乎意料的。就像初中时到喜欢的女生家给她过生日,事先想好了要对她说什么,也想好了她问哪个问题的时候如何机智地作答。结果待了一下午,她爸爸一直在旁边虎视眈眈,吓得我什么话也说不出口。又好像半夜爬起来看足球赛,大胜的狂喜或完败的沮丧都在心里预演过了,结果九十分钟下来是场0:0的闷平。很遗憾,我们这次重逢的旅行只有短短的五分钟。
我下车,想绕过去给你开门。你已经下来了。你背好帆布的双肩背包,整了整衬衣领子,抱紧了胳膊。是秋天了,晚上有点凉。你说,再见了,今天跟你们聊得很高兴。我说,我也是。我压低了声音,这样可以显得轻松一些。你笑着说,那我进去了。你眼睛里的那一点星光画了道弧线,消失了。我站在原地看着你,你走路的样子一直封存在我大脑的保险柜里。我想你也一定能感到有双眼睛在注视你,但你并没回头。
是的,我一点也不了解你。我是盲目的。你的命运是不可能跟我联系在一起的。这没什么疑问。但在这一刻我清楚地知道,我不能再回沈阳了。我要在这儿租个房子,我想离你近一点,我想每天都看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