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基于以下三个问题的考虑,以“贤”的判断及其相关问题为主,研究《穀梁》政治伦理的内容,对相关文本进行全新的解读,是一个值得努力的尝试:

(一)为什么是政治伦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穀梁》不是一部独立的作品,它是为解释《春秋》而作。离开了经文,所有《穀梁》的内容也无从谈起。谁都知道,《春秋》是编年史的体例,鲁国十二公的统治年头下记载各种各样的事件,包括登位、出使、征伐、会盟、聘问、篡弑、灾异、卒葬等等,像隐元年本书引用《春秋》经传的纪年,除了特别注明外,皆是鲁国纪年,略公不言;例如“隐元年”就是鲁隐公元年的意思。“及宋人盟于宿”、桓六年“纪侯来朝”之类,都是某些历史人物在具体的时空下做了某些行为。《太史公自序》记述《春秋》的写作宗旨时,引述孔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这是《史记·太史公自序》(卷130,页3297)记载董仲舒之言所引录的话语。谨按:本书征引古籍和文献数量繁多,为了简洁起见,注脚只标作者(若是通用古籍,偶尔省略作者)、书名(或其简称)、卷数和页码,其出版资料(如出版社、年份等等)详录于“主要参考文献”。借用徐复观的解释,上述引文的“空言”,就是“把自己的思想,诉之于概念性、抽象性的语言”;而“行事”,就是“通过具体的前言往行的重现,使读者由此种重现以反省其意义与是非得失”。徐复观:《两汉思想史》卷3,页2。谨按:徐复观先生是笔者极其敬佩的学界前辈,本该尊称“徐复观先生”为是,但依循正常的学术行规,不特别以“先生”称之,其实是更合理的做法。基于这样的考虑,本书对所有古人、近人、今人皆直称其名,盼读者勿误会笔者不尊重相关人物。因为《春秋》记载的都是“行事”而非“空言”,故《穀梁》解释的也是“行事”而非“空言”。例如隐三年经:“八月庚辰,宋公和卒。”传:“诸侯日卒,正也。”杨士勋:《穀梁注疏》卷2,页30。谨按:本书屡引经传数量繁多,为了简洁起见,全书凡称“经”者,专指《春秋》,所据经文依《穀梁》所本,不载其出处;凡称“传”者,专指《穀梁》一书,注脚一般只标卷数和页码。这是透过死亡日期而判断宋缪公是“正”,没有政治合法性的问题。有关宋缪公的问题,参阅本书第一章,页63—70。宋缪公是在特定时间内统治宋国的君主,他的死是在特定的环境中发生的“具体的前言往行”,就《穀梁》的见解而言,首先涉及的是独一无二的历史事件,而非纯粹的信念或价值。

补充说明一点:《春秋》描述的是东周时期的政治世界,周礼犹有余风,除了某些自然现象外,它记载的“行事”的主体包括天王、诸侯、后妃、大夫、军队、国人等等,都是在政治舞台上亮相的政治人物。换言之,“行事”是含有政治的属性(当然,什么算是“政治的”,还可以进一步地澄清和辨识)。《春秋》不是泛论所有类型的行为,它记载的主要是政治行为,而《穀梁》讨论的就是经中的政治行为。这一点,决定了《穀梁》该算是政治伦理(political ethics)的作品。跟中国历史上的许多思想作品一样,它既不是专谈“空言”的政治思想(例如《老子》之类),也不是思考政治制度如何安排(例如《周礼》之类)。桑兵《治学的门径与取法》(页5)说:“中国历史文化,特重政治伦理,所谓思想学说,多有具体的时空人事因素,少有形而上的抽象,不能简单地直面文本,望文生义。”必须指出,这里批判的“直面文本”是指那些摘取文本任意演绎的恶劣学风,而是要尽量结合各种证据,追查文本内容的来龙去脉。无论如何,桑氏指出“政治伦理”作为中国历史文化的特色,是很有洞见的说法。即使经传有些叙述涉及政治制度,也是用来解释相关行为的所以然。硬要从中汲取政治制度的内容,所能涵盖的比例肯定远少于政治行为的部分。以侯康《穀梁礼证》为例,他虽勉力分析《穀梁传》的礼制,但篇幅不过2卷52条,讨论的经传注仅32条,在《穀梁》所发的718条传文中,所占比率仅4.46%而已。当然,《穀梁礼证》取材没有遍及《春秋》十二公,但不是所有《穀梁》的内容都可以用作政治制度的讨论,是毋庸置疑的。分析到最后,关键还是经文的限制。刘敞完全洞悉这个关键:“夫《春秋》,褒贬本也,文质末也。车服、器械、封建、制度,皆《春秋》所后言也。”刘敞:《春秋权衡》卷8,页255。《春秋》的内容主要是对各种行为加以记载,从中寓有褒贬之意。以“制度儒学”的标签来定性《春秋》经传,在大陆学术界的语境中,“制度儒家”主要是用来对比于“心性儒学”的总括性概念,参阅干春松:《制度儒学》,页9—12。或把“政治儒学”的核心内容概括为制度的建构,由于《春秋》是一部政治书,又是历代儒者传诵的经典,所以在字面意义上,说它是“政治儒学”的作品,也无不可。但在大陆学术界的语境中,尤其是经过蒋庆等人的宣扬后,“政治儒学”讲究的是制定基本治国原则与建构国家典章制度等使命(例如蒋庆:《政治儒学》,页16)。因为本书不认为《春秋》经传主要内容都是制度的陈述,为免读者混淆,所以下文不会使用“政治儒学”或“制度儒学”这些词语来定性《春秋》经传。或多或少是以偏概全的。

本书采用“政治伦理”一词,还有另一重考虑。政治伦理,作为政治理论研究的一个分支,它主要探讨:政治人物在特定情境下所做的行为是否正确?如何得以证成?有些时候,这些政治行为可能使人陷入道德两难(moral dilemmas)。政治理论家帕里什指出:“在这种道德冲突中,为了做正确的事情,人们必须做错误的事情;为了是善的,或行善,人们必须是恶的,或行恶。在那些已实践政治交易或反思公共生活特征的人当中,长期以来有一种老生常谈,认为重要的道德两难在政治领域比在其他领域更频繁地出现。”参阅Parrish,Paradoxes of Political Ethics,pp. 1-2.因此,政治伦理不是伦理学的简单延伸。某人要成为一个优秀的政治家,并不取决于他是否一个好人,甚至他也不必是一名好丈夫、好父亲、好学生或好朋友,哪管社会可能对政治家的道德水平有所期待。正如沃尔泽(Michael Walzer)所说,正是“流行的智慧”都是认为“政治人物比我们大多数人更糟糕(而且在道德上更糟糕)得多。”参阅Walzer,“Political Action:The Problems of Dirty Hands,”p. 162.许多时候,政治人物为了做某一种好事(good)而不得不有所牺牲,无法过分理想地追求“最好”(best)的东西,政治理论家贝拉米这么描述政治家的现实考虑:“为了确保某一种善(the good),他们可能必须牺牲最善(the best)。他们这样做的时候,需要获得某一狡猾奸诈和麻木不仁。”参阅Bellamy,“Dirty Hands and Clean Gloves:Liberal Ideals and Real Politics,”p. 414.甚至做一些不符合道德构想的坏事,甚至陷于“肮脏之手”(dirty hands)的指控。艾查德这么形容政治家的“脏手”的可能性:“他们的‘专业’给他们提供了惯常而又不必然可以预测的机会做这么重大的错事。”参阅Archard,“Dirty Hands and the Complicity of the Democratic Public,”p. 780.因此,现在许多政治理论家都认为重点不在于政治人物的所有行为都符合道德的高标准,而是既要警惕各种不容异己的道德纯洁主义,又要防范单纯迁就现实的犬儒主义。像韦伯便是这样的思路,因此仅把韦伯理解为政治现实主义或价值中立的工具性推理的先锋,是有问题的。这方面的观点,参阅Cherniss,“An Ethos of Politics between Realism and Idealism:Max Weber’s Enigmatic Political Ethics,”pp. 705-18.总而言之,政治伦理的思考,要求的是正视政治的复杂性,不是单纯地按照某些先验的道德原则要求政治人物如何行动。《穀梁》对许多政治行为的判断,同样不是“伦理学优先”(ethics first)的进路。有关这一进路的问题,参阅Geuss,Philosophy and Real Politics,pp. 1-7.传文不要求每一个人都是“善”的,像鲁隐公那样“善”而“不正”就是遭到传文严正批判的对象。能够符合主观的道德构想,不见得必可得到《穀梁》的认可。齐襄公复九世之仇而灭纪,便得到“小人”的评价。齐桓公既夺兄位又灭人之国,却是《穀梁》认可的贤者。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许多。这里只是强调,阅读《穀梁》,不必预先用理想道德人格的惯常想象来限定或约束传义的解读;比起纯粹的“伦理学”,强调《穀梁》包含“政治伦理”的丰富内容,应该是比较符合事实的。

最后亟待指出的是,表明《穀梁》作为“政治伦理”的面貌,不等于以当代西方社会为取材背景的政治伦理学的每一个观点都可以不加拣选地直接挪用到经传上。仅就“政治伦理”一名而言,目前在汉语学术界还未流行,跟本书课题距离最近的专著,只有李新霖《从左传论春秋时代之政治伦理》一书。但是,李书内容大多是引述《左传》书中的历史故事,然后略作点评;李先生并无政治哲学的训练背景,严格地说,他的写法很少涉及政治伦理的深度思考,基本上也谈不上挪用西方理论套用《左传》的问题。承认《穀梁》的观点是政治伦理的性质,犹如承认两宋士大夫有些思想言行可以划入“政治文化”的范围。有关这个问题,参阅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页3—7。说后者是“政治文化”,可以让人了解这跟纯粹的哲学理论分析没有直接的关系。同样的道理,本书强调研究的是《穀梁》政治伦理的内容,读者应该知道它的着眼点是具体的政治行为,与“空言”、政治制度、宏伟的理论体系或另有现实意图的宣言口号没有直接的关系。这是本书以“政治伦理”为题的初衷,不多也不少。

(二)为什么是文本解读?

要知道《穀梁》政治伦理有什么独到的见解,最直接和最合理的途径就是认真地解读文本,设法理解它:(1)说什么?(2)怎么说?(3)这样说好不好?(4)其他文献是否也这样说?为此,必须要观察(5)什么说法最符合传义?(6)什么说法可以与文本兼容?什么说法不可以?(7)反对《穀梁》的说法能不能接受?(8)面对不同的观点,《穀梁》的说法是否能够自圆其说?(9)从文本中能不能找到足以回应驳难的理据?

这些问题的提出,已预设只有文本才是主要的研究对象,它的重要性高于文本以外的东西,其中包括:

①有关它的学术史书写。自晚清以降,重新书写中国各个类别的学术史的风气,蔚为奇观,但某些大谈今古文问题的观点,往往是申述论者的个人臆测,多于紧扣文本的论证。像崔适、张西堂、王树荣等人更因为尊奉《公羊》的门户偏见,刻意指控《穀梁》与《左传》皆非《春秋》之学,同属刘歆一党为了翊戴新室而炮制出来的“伪作”。崔适:《史记探源》卷1,页1—18;《春秋复始》卷1,页381—82;《五经释要》卷5,页70—72。张西堂:《穀梁真伪考》,页3—55。王树荣:《续穀梁废疾》,页145—50。此说不乏耳食者随声附和,蒋庆《公羊学引论》(页56注1)是拥护崔、张二人的观点:“于此,《穀梁》非孔学真传,伪证昭昭,已成定谳矣。”这是盲目拥护而非严肃论证,不审崔、张的各种错失,不足为训。令人遗憾的是,现在惟一研究崔适的专著,即蔡长林《论崔适与晚清今文学》,书中对崔适的观点也欠缺具体而深入的分析,仅是(页123)说:“对于崔适而言,笔者认为其著作的主要意义,既是弥缝今文学派理论潜在性的缺陷,同时也是对今文学理论的完成做最后的努力。”这一说法不痛不痒,究竟崔适的“努力”算是怎么回事,始终没有透切的说法,对于崔适各种诬蔑《穀梁》的说法,尚未作出全面的清理。但因其荒诞绝伦、破绽重重,对理解《穀梁》实无正面的贡献,在此不必费辞。指责刘歆一党伪造古文经,这种主张所存在的错谬,参阅钱穆:《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页1—163。王汎森:《古史辨运动的兴起》,页61—208。梁韦弦:《古史辨伪学者的古史观与史学方法》,页31—44。陈恩林:《关于〈穀梁传〉的源流及真伪问题》,载《逸斋先秦史论文集》,页304—09。周何:《春秋穀梁传传授源流考》,页53—206。至于王树荣,因其书流通不广,尚未有学者对之作出驳斥,本书将有不少注脚反驳崔、王等人的错谬,于此不赘。必须强调的是,一个文本的学术史,永远不能取代文本自身的研究。对此,金景芳已有深刻的洞见:“过去谈《尚书》的,都喜谈今古文。以为今古文谈清楚,其余可以不谈了。我不同意这种做法。我认为今古文问题要谈,但不宜谈得过多,应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尚书》的内容上。”金景芳:《孔子的这一份珍贵的遗产——六经》,载《金景芳全集》第9册,页4324—25。这个意见,虽是针对《尚书》行情而发,但也可以用来审理其他经部文献的学术研究。就《穀梁》而言,不论是“国学”“经学”“今文经学”“春秋学”“穀梁学”抑或其他范畴,只要研究的是这些范畴的历史,有关《穀梁》研究史的作品,虽不算多,但其实积累了一定的数量,仅以专著的出版而论,例如吴连堂《清代穀梁学》、文廷海《清代春秋穀梁学研究》、黄开国《清代今文经学的兴起》、赵伯雄《春秋学史》等书,都是行内专家熟知的作品。而非《穀梁》自身,它们对文本解读所能提供的帮助充其量仅是外部环境的说明。具体到经传某一句话的解释,基本上还是要回头看各种注疏和其他文献对它的诠释意见。一般“XX学史”流行的观点,大多派不上用场。例如桓十二年经:“丙戌,卫侯晋卒。”传:“再称日,决日义也。”杨士勋:《穀梁注疏》卷4,页50。有关这一则经传的解读,参阅本书第四章,页617—20。这是解释经文为何出现异常的日期记载。要解答它为何有这样的观点,侈言今古文问题有什么用?诸如此类的例子,在《穀梁》中可谓俯拾皆是。因为学术史的各种争论对《穀梁》文本的认识没有直接的帮助,本书将之暂时搁置,直接从文本出发。

②诠释经传的注疏。研究《穀梁》,最重要的是传文。传文是所有观点的“最终仲裁”(final arbiter)。所有解读传文的注疏,其所提出的见解能否成立,端视它们能不能与传文兼容。假如这些见解不符合传义,不管它们说得多么头头是道,也是不能采信的。范宁《集解》就是一例。作为如今存世惟一的完整著作,它的重要性无可撼动,但不意味此书的所有观点都是正确的。范宁屡有误袭他传注解(如何休、杜预等注)以释《穀梁》的毛病,范宁误用《左》《公》二传成说的弊端,早有识者指责。例如郑杲《春秋说》(载《郑东父遗书》卷2,页153)云:“范武子说《穀梁》而用何氏,沮滞百出,宜矣。”又如王崇燕《纠谬》(卷9,页312)云:“范解《穀梁》,心在《左氏》。”往往无助于澄清传义,反而误导读者产生不必要的曲解。针对范注惹来世人误解传义的问题,柳兴恩《大义述》(卷9,页122)援引《毛诗》孔疏(卷1,页11)“火出于山,反焚其山”之语,并云:“其范氏之谓乎?”类似范注的错失,也不是他个人独有的问题。诸如杨士勋的疏、柳兴恩的《大义述》、钟文烝的《补注》、王闿运《申义》、廖平《古义疏》、柯劭忞的《传注》、张慰祖《补阙》等作品,于《穀梁》虽能发其由枿,寻其堕绪,扶持千古之绝学,但在不同程度上都有一些偏离传义的观点,有待辨析和纠正。总而言之,正确的做法是以经传正注疏之舛误,不是反过来以注疏盖过经传的本义。针对这个问题,金景芳《经学概论》(页2795—96)已有深刻的建议:“余谓学者须以经为主;经意不憭,乃求之注疏;得其解后,仍反证之经,无碍乃已。不得执末师之说,便谓经意如是也。”这个观点,完全可以用作解读《穀梁》的指引性意见。

③《穀梁》以外的其他文献。与注疏的次要性相同,其他文献的观点能不能用来解释《穀梁》,也要看它们是否符合传义。因为“今文说”的预设而援《公》解《穀》,拿《公羊》的观点强加《穀梁》之上,不问二传存在明显的分歧,是说不通的。援引《公羊》解读《穀梁》的错误,我已专文剖析,参阅《以〈公〉解〈穀〉之谬——近代学术史上一个被忽略的片断》,于此不赘。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其他文献,包括《左传》《国语》《史记》《春秋繁露》《说苑》《新序》和各种各样的纬书等等。这不是说参考他书以证《穀梁》必然错误。在此仅是强调:真正尊重文本的做法,是不能弃文本以就他说。来自其他文献的各种说法,凡是符合文本原义的,便该老老实实地接受;凡是不合的,便该心安理得地抛弃,无所谓权威。

④意图影响政治的现实诉求。《穀梁》虽被列入经部文献之中,但不意味所有研究它的作品必须打着“通经致用”之类的旗帜方能获取研究的合法性。有些人企图在“经学”中寻找某种指引或影响政治的力量,能不能找到?找到的东西是什么?好不好?暂且不作深论。纯粹的学术研究,不必需要有这样的现实诉求。本书主要是关注《穀梁》说了什么,而非劝导人们在政治上选择什么。自我定位的目的是要透过文本带来新知,此外没有别的考虑。

⑤不能提供实质性认识的方法。《穀梁》虽被列入经部文献之中,但它跟其他早期中国的思想文献一样,没有什么独特的“经学问题”。刻意强调“经学体系”“经学系统”“经学眼光”或其他界限不明的浮泛论述,或悬空地另作方法论的阐明,其实对相关文本的认识不见得带来实质性的效益。对此,曹峰有一个很值得玩味的观点:“就诸子研究而言,使用方法的目的,是让诸子文本更好地把自身呈现出来,而不是喧宾夺主,使用方法强迫文本说话。所以‘无法之法’,就是尽可能地排除工具的干扰,不戴有色的眼镜,不设既定的立场,竭力回到文本自身去。”曹峰:《中国古代“名”的政治思想研究》,页281。此言虽是针对诸子而发,但对研究《穀梁》这种解经的作品,同样极有参考价值。回归文本自身,抛开一些有待验证的方法论主张,方是研究中国思想文献的正途,不论是经部、子部抑或其他性质的文献。本书研究《穀梁》,就有这样的研究预设。

(三)为什么是“贤”?

《穀梁》内容丰富,本书限于篇幅,不可能天南地北样样都谈。如副题所示,书中正文的讨论将是围绕“贤”的判断而展开。这样的考虑,是立足于以下三点认识:

①有待填补的学术空白点。《穀梁》不算热门课题,研究文献虽非汗牛充栋,但积累至今,已有一定数量,绝非“一穷二白”的状况。有关《穀梁》的研究成果已有一些学者作出细致的综述,包括王熙元:《六十年来之穀梁学》,页431—66。林庆彰:《近十五年来经学史的研究》,页139—43、185—89。吴智雄:《穀梁传思想析论》,页2—20。周何:《春秋穀梁传传授源流考》,页23—52。文廷海:《清代春秋穀梁学研究》,页4—7。秦平:《〈春秋穀梁传〉与中国哲学史研究》,页3—17。王天然:《〈穀梁〉文献征》,页1—6。因为各种缘故,学术界尚未有太多人对传中的各个观念进行深度的解读。一些研究主题的设定,更是借自《穀梁》以外的文献,不合传义。例如,吴智雄《穀梁传思想析论》(页129—88)特辟一章,专门讨论《穀梁》的“居正观”。其中(页130)特别强调:“《穀梁传》的‘居正’的观念,主要见于隐公四年的‘《春秋》之义,诸侯与正而不与贤也。’”谨按:(1)如本书第四章(页615-16)所述,隐四年传“与正”与“与贤”的“与”,都是给予的意思。“与正”与“居正”不是等价的词语,吴氏举证不当,一目了然。(2)僖二十四年传(卷9,页143)云:“居者,居其所也。”这一解说,可以通释《穀梁》全传“居”字之字。“居”就是停居在某个处所。有关“其所”的解释,参阅本书第一章页96-97。《穀梁》对“正”更惯常的用法,是用来形容一些合法性没有问题的状况。传中没有“居正”之说,“正”不是被“居”的东西。(3)说穿了,“居正”之说,根本是来自《公羊》隐三年传(参阅本书第一章页66),不合《穀梁》之义。吴书以此设定章节,非常错误。有必要强调的是,像吴氏那样援《公》解《穀》的错误,绝非个人的失误而已,而是某些《穀梁》研究者常见的问题。在此多举一例:简逸光《噶玛兰治经学记》(页311—31)有一专章题为《〈穀梁传〉三科九旨说》,无视《穀梁》毫无“三科九旨”之说,其误一望即见。假如贴近文本观察的话,便会发现《穀梁》有许多概念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贤”的问题就是一个显例。“贤”字在《穀梁》多达28例,如此多见,当然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如果结合与“贤”相关的概念(例如“众”“正”“恶”等等),以及各种与贤者(还有其他文献称贤而《穀梁》不贤的人物)相关的记载,其分量就更厚实了。可以说,涉及“贤”的判断,《穀梁》有许多直接和间接的内容,值得深挖和分析。如今专门研究《穀梁》思想观点的作品,对之视若无睹,不知何故,令人纳罕。例如谢金良《穀梁传开讲》(页167—89)简介传文的思想倾向,就完全不提“贤”的问题。秦平《〈春秋穀梁传〉与中国哲学史研究》(页3—153)及简逸光《噶玛兰治经学记》(页1—331)各有12篇研究《穀梁》的文章,也是如此。吴智雄《穀梁传思想析论》(页130—36)只涉及“诸侯与正而不与贤”一语,其中大多谈“正”而未尝厘清“贤”的内涵。关于“贤”的问题,肯定是学术界的一个空白点,尽管它不是唯一的一个。

②相对陌生的思想资源。无疑,不是所有的空白点都有填补的必要性。未被学者处理的课题,有可能是因为没有太大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然而,“贤”的重要性却是长期得到学术界普遍的承认。自改革开放以来,贤能政治作为一种可能的重要选择,得到持续的讨论和认可。无论是把它理解为杜绝任人唯亲的思路,把贤能政治理解为反对任人唯亲,是改革开放初期较常见的思路。例如杨桂生《论春秋战国时期的贤能政治》(页84)说:“古代创造的贤能政治思想和经验,是我们民族文化的宝贵财富。认真加以批判继承,对我们今天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坚持任人唯贤,杜绝任人唯亲是很有借鉴作用的。”抑或相信它有助于弥补西方民主制的部分缺陷,赵冰冰《从贤能政治看中国政治话语表达》(页16)解释贤能政治得到重视的原因时,指出“西方民主是一种有缺陷的政治体制,而贤能政治有助于弥补其部分缺陷”。贤能政治一直是许多学者觉得有必要加以宏扬和阐述的好东西,甚至将之提炼为一种可备选取的政体模式,称之为“政治尚贤制”。贝淡宁《贤能政治》就是一例。对此书的讨论和批判,参阅黄玉顺《“贤能政治”将走向何方?——与贝淡宁先生商榷》,页5—19。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对“贤”或“贤能”的惯常理解,通常认为这是形容才德兼备的精英分子,并且相信任用贤者是统治者应该做的事情,因此思考的重点都是放在如何教育这些精英分子。孔新峰《贤能政治视野下的“公仆”与“公民”》(页82)说:“要有好的教育,必先‘教育“教育者”’,就公民意识教育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而言,首先须得强化‘政治贤能’的公民意识。”然而,早期中国是否每一部思想文献都是这样的思路?有没有其他不一样的想法呢?本书将会指出,《穀梁》对“贤”的见解非常独特,传文较多的是从“得众”界定称贤的条件,而且贤者不见得都是道德水平优秀的人,也许是“恶”,而且没有把贤者编排在治理体系中的诉求。这些见解,有别于贤能政治的惯常思路,在今人看来也许相对陌生。解读它和分析它,可以让人在流行的政治观念以外得到一些另类的思想资源。粗略地说,这也是研究历史思想文本的一个好处。政治理论家戈伊斯指出:“由于不能历史地解读文本,我们付出高额的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使自己丧失解读中所能得到的最佳利益——亦即,在我们组织和思考政治、道德和社会的方式以外看到其他选项,得知我们大多数观念根源的偶然性。”参阅Skinner,“Political Philosophy:The View from Cambridge,”p. 3.

③被《公羊》掩盖的观点。在清代中叶以前,研究《春秋》经传的人很少独尊《公羊》,《穀梁》的学术地位殊不下于《公羊》,柳兴恩这样刻划当时的学术氛围:“今《公》《穀》二学,颁在学宫,并无轩轾。”柳兴恩:《大义述》卷12,页164。因为改革的政治诉求,《公羊》成为推动变法的思想武器,有关这个问题,参阅朱维铮:《晚清的经今文学》,载《中国经学史十讲》,页164—89。而《穀梁》则遭到忽略或轻视。尤其是“今古文”这样宽泛的标签成为流行的学术分类,《公羊》往往被当作“今文”的代表作品,而《穀梁》的各种独特观点却被无视。周予同对今古文的区分,便是一个显例,参阅《经今古文学》,载《周予同经学史论著选集》,页9。这种情形也直接影响了现代以来各种学术史的书写,从董仲舒到康有为,这些喜好《公羊》的思想家往往是一般学术史惯常记述的大人物;相比之下,没有哪一个《穀梁》学者享有这样的待遇。客观的效应是,许多外行的学者往往偏举《公羊》而忽略《穀梁》。例如在复仇问题上,几乎不理会二传的差别,直接把《公羊》歌颂复仇的观点当作最能代表《春秋》的意见。有关这个问题,我已有专文讨论,参阅《复仇的限制——从〈穀梁传〉的政治观点看》,页67—72。事实上,二传在许多问题上分歧明显,无法强合。就此,邓国光早已注意到偏重《公羊》而忽略《穀梁》的不足,呼吁“透过《穀梁传》以彰显孔子《春秋》义理”。邓国光:《经学义理》,页183。这一主张别具慧眼,相当值得重视。“贤”作为一种对人的评价性措辞,对谁可称为贤者,谁不能称贤,基本上也就反映二传的各种差别。在《公羊》看来,能够让国、死义、复仇的人,往往就有称贤的条件;但《穀梁》却不那么认为,许多让国者、死难者、复仇者都不是传文认可的贤者。二传对“贤”的表达和指谓,存在许许多多的差别。因此,从“贤”的视角切入,可以比较充分地展示《穀梁》有什么独特的思想主张,过去被掩盖、被忽略的观点也就可以呈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