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意研究:理论、方法与应用
- 方建移
- 1579字
- 2021-03-30 04:21:46
第一节 民调与民意
一 何谓民意
“民意”一词似乎通俗易懂,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诸如政治学、传播学等领域的学者都广泛使用之,然而对其内涵进行界定,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1965年,哈伍德·切尔兹(Harwood Childs)在遍查相关文献后,总结出50种定义。1968年,戴维森(W. Phillips Davison)为《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撰写了“民意”这一条目,并得出结论说“对于这个词,还没有一个普遍意义上公认的定义”(p.188)。此后,民意定义并没有变得更清晰,在经过了差不多半个世纪的实证研究之后也没有太大的改变。
对民意的界定之所以存在分歧,一是由于民意研究者的学科背景和观念上的差异,二是由于研究者对民意的了解是基于不完全相同的事实。政治学者和历史学者倾向于强调民意在政府公共决策中的角色,心理学者则强调公众意见表达的心理过程,而社会学者通常认为民意是社会互动和传播的产物。
如果有人从社会科学发展整个历史背景去考察“民意”这一术语,并试图去构建一个“术语家谱”,就会清晰地发现五个不同的研究传统。一是政治学传统,以哈贝马斯的著作为代表,民意是描述理想过程的规范性概念,通过民意,有教养的市民可以在知识和良好意愿的基础上实现理性的判断,并最大程度地造福于社会。二是实用主义的传统,以李普曼(1922)和麦克卢汉(1970)的著作为代表,民意被视为帮助人们应对社会现实之复杂性的社会制度。李普曼更关心新闻,而麦克卢汉将民意作为一种工具用以将政治议程简化为少数可控制的议题和政策。三是社会学传统,民意被看作一种制度,通过这一制度,社会可对个体施加影响。“社会控制是从根本上关注人类世界的秩序”(Landis,1956,p.12),而民意是创造人际和谐的力量之一。四是调查研究传统,发端于20世纪30年代现代调查技术的出现。它将民意定义为一种测量,即通过有代表性的样本来测量人们对某一问题的看法,这是最简单、最直截了当的对民意的界定。五是社会心理学的研究传统,它跟社会学研究传统最接近,但是综合了前面所提到的四种研究传统的要素。在社会心理学看来,民意是指人们对于某一有争议议题的意见分布,或对或错,部分意见被认为是社会的主流意见,并影响个体在公众场合谈论自己所持意见的意愿。这就是诺依曼“沉默的螺旋理论”的核心。
二 民调结果不等于民意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民意调查只是民意研究的五个传统之一。民意调查,也称民意测验,是迅速、准确地收集公众对公共事务的意见,以考察公众态度变化的研究方法。民意调查是对公众意见的一种科学调查、分析和研究(王石番,1995年)。民意调查的功能,主要是为了了解各阶层民众对于公共事务的看法,并作为政府政策制定、执行以及检讨的参考依据。
然而,民意在很多情况下并不等同于民意调查所测量的结果,被调查者对民调问题的即时性回答只是反映了部分民意,民意还包括人们头脑中深层次的价值,以及李普曼称之为我们头脑中对于外部世界的图画。如果只是简单地将民调结果视为民意,那么它是否意味着,没有民意调查的时候和尚未进行民意调查的地方就没有民意?
民意调查自1935年在美国兴起以来,在方法和技术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质疑声从未停止。这些质疑包括:(1)民调只是对个人意见的汇总,但忽略了个人意见的相对重要性,也漠视了样本以外可能存在的不同意见;(2)民调结果不见得是被调查者基于事实或个人经验、经过理性判断而表达的真实想法;(3)不当的民调可能误导民意;(4)问卷设计、抽样、调查时机与情境的不当,以及统计分析可能存在的瑕疵,都可能致使民调结果不能准确反映真实的民意;(5)民调机构的独立性问题。民调机构如果依附于政府或某一利益集团,就难以确保信息不被筛选。20世纪60年代,美国国会曾要求政府与其主办的所有民调机构脱钩,其核心即在于解除利益牵扯。
尽管民意调查遭受着这样那样的质疑,民调结果也并不完全等同于真实的民意,但不可否认的是,设计缜密、实施科学的民意调查仍是准确获取民意的主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