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预期目的与史料运用

如前所述,明朝太监魏忠贤的党羽在人数、猖獗程度、影响等方面,相比于中国历史上曾出现宦官专权的东汉、唐朝都要“更胜一筹”,而《明史·阉党传》所列只是其中的恶迹昭彰者,且内容过于简单谢国桢先生曾指出《明史》:“不为党人立专传,致启后人之讥也。”(《增订晚明史籍考》,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3页)这里的“党人”,应指东林党和阉党。《明史》列有《阉党传》,但语焉不详;对东林党人中的众多重要人物分别立传,但未立专传,谢先生所言或是指此。,不足以窥见阉党的全貌,也势必影响对晚明党争的整体认识。因此本书的目的之一,就是丰富和深化对阉党及晚明党争的认识,力图弥补《明史》的这一不足。

另外,学界以往都较注重对东林的研究,其相关成果可谓蔚为大观相关的综述,见万明《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463页;[日]小野和子《明季党社考——东林党与复社》,李庆等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5页。,而对非东林则关注不多。这主要是由史书的记载状况造成的,往往详记和褒扬东林,而于非东林则过于简略和贬斥。但是不可否认,这也与研究者自身的主观倾向分不开。如周明初先生说:

 

按照传统的观念,一般地把晚明时期的党派划分为正直派和邪恶派。东林党人被视作正直派,而其他诸党被看作邪恶派,这样的划分当然不是没有根据的。如到了天启年间,投向魏忠贤结成阉党集团的,有很多是原来与东林党对立的诸党的成员,而东林党人在魏忠贤专权时受尽了磨难,充当了悲剧的角色。周明初:《晚明士人心态及文学个案》,东方出版社1997年版,第104页。

 

站在东林的立场来著书立说,而相对轻视、贬斥非东林,这符合人们锄强扶弱、抑恶扬善的心理和愿望,而且似乎也更能显示出历史学的社会宣教功能。显然,“诸贤”“众正”相比于“群小”“逆党”,更能引起人们思想上的共鸣。东林总是让人想到光明、正气,阉党则常常与黑暗、奸邪连在一起,甚至一看其名号,便好恶立判。如孟森先生说:“欲知当时之君子,大率为奄所戮辱之人;欲知当时之小人,但观崇祯初所定附奄之逆案。而君子又多在讲学之列,奄党则无不与讲学为难”孟森:《明史讲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305页。,正可反映这一倾向。但是也如美国学者贺凯所言:“我们必须承认,要彻底解释清楚东林运动,而不对朝廷中的反东林集团进行广泛的研究是不可能的。”[美]贺凯:《晚明东林运动》,见费正清《中国的思想和制度》,Chicago Press,1957年,第153页。只关注东林,偏重其言论,而忽视其对立面及其言论,将使研究失去参照而变为自说自话。本书以阉党为研究对象,希望依据对前人关注不够的材料的搜集和解读,更加全面地展现晚明党争的实在面貌。如果这能够有助于让有关的评价更加客观公正,那更是笔者的高远追求。

党争危害甚大。文秉曾指出晚明的党争导致“亡国败家”文秉:《定陵注略·小序》,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善本。。清初张岱说:“烈矣哉,门户之祸人国家也。”张岱:《石匮书后集》卷32《乙酉殉难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84页。近人王桐龄在对中国历代的党争进行系统梳理后,也总结道:“故党争者,祸国之具也”王桐龄:《中国历代党争史》,北平文化学社1931年版,第234页。。更重要的是,夏允彝指出党争还导致了人才的自相损耗和浪费:

 

朋党之论一起,必与国运相终始,迄于败亡者。以聪明伟杰之士,为世所推,必于党目之。于是精神智术俱用之相倾相防,而国事坐误不暇顾也。且指人为党者,亦必有党,此党衰彼党兴,后出者愈不如前,祸延宗社,固其所也。夏允彝:《幸存录》“门户大略”条,第287页。

 

天启时期的大学士朱国祯身历其事,也曾深有感慨地说:“吾惜逆贼(魏忠贤——笔者按)既害多少善人,又累多少才人”李逊之:《三朝野纪》卷4《崇祯朝纪事》,上海书店1982年版,第144页。李逊之说朱国祯所称“才人”,是指阉党刘廷元、霍维华等人。万斯同笔下也对不少阉党人员早年的才华、政绩有所称道,如称周应秋“有善政”,称刘诏“强敏以才称”(万斯同:《明史》卷354《周应秋传》、卷355《刘诏传》,《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影印本,史部,第330册,第273、287页)。

晚明的党争主要是由官僚士大夫引起的。万历中后期至天启四年的东林党与齐楚浙昆宣等非东林党,天启四年至清初的东林党、复社与阉党,双方的成员主要都是官僚士大夫。这些人大部分都拥有进士、举人等高级科举功名,经过数十载寒窗苦读,科考中第才得以步入仕途;但是他们却没有把聪明才智和主要精力用在改善国计民生上,而是为了个人或集团的狭隘利益拉帮结派搞窝里斗,迨至亡国亦不能止息。天启时期,更是有不少人出于各种原因和目的,颜面丧尽地拜倒在宦官魏忠贤的脚下,百般献媚,助纣为虐。“阉党,宦官之鹰犬也,宦官非阉党相助,则与士大夫之斗争不若是烈。阉党之行媚魏逆,廉耻荡尽,搏击东林,凶焰弥彰,至二李四姓奴而极,然彼辈亦皆所谓士大夫也。”黄云眉:《明史考证·本书内容挈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8页。这其中的原因是引人深思的。放眼今天的社会,国家应该如何培养、选拔、任用人才,个人应该树立什么样的人生观、价值观,如何才能真正做到德才兼备,或许也可以从中吸取一点教训和得到一些启发。这也算是本书的一个目的吧。

严格的史学论著必须有翔实可靠的史料作支撑。全祖望称“明野史凡千余家”全祖望:《鮚崎亭集·外编》卷44《与卢玉溪请借钞〈续表忠记〉书》,《四部丛刊初编》,上海书店1989年版,集部,第376册,第997页。,这种状况固然为今人的研究提供了较充分的依据,但是有些史料严重失实,以致“事迹真赝相参,是非混淆莫辨”温睿临:《南疆逸史》附录杨凤苞所作跋文九,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76页。,也为考辨真伪带来诸多麻烦。由于受到门户之见的影响,有关阉党的记载更是如此。正像贺凯所说:

 

可是要摆脱充斥于中国史书中有关这些争议的偏见是很困难的,在这些文字中常常将反对派官员划归没有道德廉耻的恶棍,而不提供任何关于他们的有意义的情况。连地方志中也对他们缄口不言,不管他们的职位有多高。反对过东林党的人就一定是不道德的坏蛋,这样的看法当然是错误的。[美]贺凯:《晚明东林运动》,载费正清《中国的思想和制度》,Chicago Press,1957年,第153页。

 

如对于阉党人员阮大铖的结局,史料的记载就五花八门。一说降清后为与东林负气争胜而死,死状极其凄惨,如《所知录》《史外》《鹿樵纪闻》《弘光朝伪东宫伪后及党祸纪略》等分见钱澄之《所知录》卷5“阮大铖本末小纪”条,《四库禁毁书丛刊》,北京出版社1997年影印本,史部,第72册,第187—188页;汪有典《史外》卷17《周礼部传附雷縯祚》,《四库禁毁书丛刊》,史部,第20册,第520—525页;佚名《鹿樵纪闻》卷上“马阮始末”条,《痛史》本;戴名世《弘光朝伪东宫伪后及党祸纪略》,见《忧患集偶钞》,《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87册,第14页。;一说降清后复通南明唐王政权,事觉被杀,见于张廷玉《明史》本传;更有荒诞不经如《石匮书后集》,说阮大铖导引清军攻破金华后,“大铖搜朱大典外宅,得美女四人,宣淫纵欲,过仙霞岭,中风坠马,已不能言,咋舌而死”张岱:《石匮书后集》卷48《阮大铖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81页。;《纤言》说其被明太祖显灵持斧击死陆圻:《纤言》卷下“越营首尾”条,上海书店1982年版,第53页。;《书事七则》《南疆逸史》说其为仇人雷祚显灵索命坠崖而死分见陈贞慧《书事七则》“留都防乱公揭”条,《昭代丛书》本;温睿临《南疆逸史》卷56《阮大铖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48页。。虽然死法各异,但是不得善终却相同,这也反映出史籍作者对阮大铖的极端憎恶之情。再如对弘光时期的阉党左副都御史杨维垣及与阉党关系较密切的吏部尚书张捷结局的记载,也存在这一问题。《石匮书后集》《罪惟录》《纤言》说两人是畏罪而死分见张岱《石匮书后集》卷32《阮大铖传》,第194页;查继佐《罪惟录·传》卷32《阮大铖传论》,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752页;陆圻《纤言》卷下“张捷杨维垣”条,第46页。按:弘光朝廷审理“王之明案”时,两人指王为伪太子。弘光帝出逃后,南京士民曾拥立王之明为帝,为期极短,两书认为张、杨二人以此畏罪自杀。,清初徐秉义《明末忠烈纪实》“殉福传”(福王政权灭亡时殉难的人物传记)中便没有他们徐秉义:《明末忠烈纪实》卷12,张金庄点校,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而《南渡录》《启祯野乘二集》《幸存录》《续幸存录》《弘光朝伪东宫伪后及党祸纪略》《南都殉难诸臣》《冬青馆乙集》、万斯同《明史》、王鸿绪《明史稿列传》、张廷玉《明史》等史书则都认为二人是殉节而死分见李清《南渡录》卷6,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10页;邹漪《启祯野乘二集》卷3《张尚书传》、卷5《杨太仆传》,《四库禁毁书丛刊》,北京出版社1997年影印本,史部,第41册,第105、152页;夏允彝《幸存录》“门户杂志”条,留云居士辑:《明季稗史初编》卷14,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310—311页;夏完淳《续幸存录》“南都杂志”条,留云居士辑:《明季稗史初编》卷16,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328页;戴名世《弘光朝伪东宫伪后及党祸纪略》,见《忧患集偶钞》,《四库禁毁书丛刊》,北京出版社1997年影印本,集部,第187册,第13页;顾苓《南都死难纪略》,见《南明史料(八种)》,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751页;张鉴《冬青馆乙集》卷6《书复社姓氏录后四》,《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影印本,集部,第1492册,第161页;万斯同《明史》卷355《杨维垣传》、卷359《张捷传》,《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影印本,史部,第330册,第289、364—365页;王鸿绪《明史稿列传》卷225《杨维垣传》、卷240《张捷传》,周骏富辑:《明代传记丛刊》,台湾明文书局1991年影印本,第96、97册,第631、135页;张廷玉《明史》卷275《高倬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047页。乾隆四十一年(1776)敕撰之《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对明朝自万历以降与清朝、农民军作战抗节而死者予以赐谥,却又规定阉党及与其有关之人除外,但是对张捷、杨维垣之“临难不屈”仍予以承认(舒赫德、于敏中等撰:《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影印本,史部,第456册,第402页)。。这就要求笔者在采择和运用材料时必须十分审慎。

本书力图做到提出的每一个论点,都建立在翔实可靠的材料基础上。如以往都认为东林党与魏忠贤开始决裂是因为“移宫案”,本书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两者的决裂始于客氏、魏忠贤诛杀太监王安,而这是受到夏允彝《幸存录》启发的结果。再如本书不同于以往从内阁制度的嬗变来探究万历党争的做法,改从张居正死后“言路势力”的“舒张”来考察这一问题,也是从赵翼《廿二史札记》中的一条记载推衍而来。有些材料对同一事情的记载或评述,存在差异乃至完全相反,本书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是将各种典型的材料罗列对比,对它们进行考辨以理出头绪,并从中选出一种最为可靠者着重利用,如对南京“定策”之争的论述即是如此。在史料的采择上,本书根据史籍成书时间先后,优先选择成书时间在前的史料。清朝修纂《明史》取材众多,如能找到其记载之出处史籍,则用出处史籍。徐乾学《明史列传》和万斯同、王鸿绪各自的《明史稿》,与张廷玉《明史》有先后的继承关系,取用其中的材料时,也遵循这一原则。只有在未找到出处史籍的情况下,才用张廷玉《明史》的记载。对一些重要材料的征引或摒弃,本书都会说明原因,以防止为证明论点而取舍材料的情况发生。对史料出处与所论述问题的关系,本书一般也会有所交代,借以增强史料的可靠性,进而保证论点的说服力。

本书较多运用党局中人的材料。对于出自东林及其后人的材料,其门户之见前人已有较多论述,笔者对此也倍加小心关于这一问题,可参见拙文《〈弘光实录钞〉辨误及其他》,《书品》2008年第4辑。。而对于出自阉党中人的材料,复社人士吴应箕曾批评“借逆辞而助之攻”吴应箕:《两朝剥复录》卷1,《四库禁毁书丛刊》,北京出版社1997年影印本,史部,第19册,第121页。的做法,认为信据阉党的言论就是助纣为虐,这当然是一种出于门户对立的看法。笔者以阉党为研究对象,征引阉党有关言论在所难免。对于其言论的可信度,除了借助其他材料相互印证外,“揆诸情理”的做法似乎也不可避免。如探讨阮大铖与东林、复社结怨的因由,主要通过对阮大铖天启时期背离东林投附魏忠贤和暗中赞导其倾陷东林,崇祯初期上疏将东林与阉党并观,罢归后受到东林、复社的过度逼迫和刺激等三事的考述,表明阮大铖与东林、复社结怨,后者的处事不公、护短遮丑、逼人太甚也难辞其咎。为了使“揆诸情理”不至于过多掺入自己的主观好恶,流为无谓的标新立异,笔者在完成本书的过程中,务求将讨论的问题放在当时的情境下,多方征引材料,且所使用的每一条材料,都是如实反映其原有的、整体的意思,避免随意的主观发挥和断章取义,期望丰富对晚明阉党问题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对其做出不偏不倚、不隐不溢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