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兰斯洛特从柔软的床上醒来,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爽!”
打了个挺从床上起来,兰斯洛特神采奕奕地走出房间。
厨房里,瑟莉亚烧了水加热面包,桌上已经放好了两杯牛奶。
“早上好。”
听到房里的动静,瑟莉亚把面包夹到碗里,然后端了过来。
兰斯洛特看了看她的眼眶,黑眼圈已经消了不少。
看来,昨晚她也睡得挺好。
“呼呼……”
对着发烫的面包吹了吹,瑟莉亚轻轻地咬了一口。
这次入口不再是又冻又硬,柔软得舌尖直发甜,再配上一口温热的牛奶,暖流一下子就顺着食道进入,快速地蔓延至全身。
“啊……真好啊……”
瑟莉亚打了个哆嗦,然后舔了舔嘴角上的奶渍。
她怎么都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竟然会因为早上能吃到面包和牛奶而感到满足。
“钱还够吗?”
兰斯洛特随口道。
今天的瑟莉亚换了一身淡黄色的棉麻裙装,虽然风格简约,但合身得体,能够体现出女性的优美曲线。
袖口与裙摆处还装饰有波浪的蕾丝花边,散发着活泼的青春气息,不再是原来那死气沉沉的农妇了。
“暂时还够。”
瑟莉亚点了点头,然后略做思索,说道:“昨天我试着去酒馆找了份工作。”
“酒馆?为什么去那种地方。”兰斯洛特挑眉道。
“因为我想着,酒馆里每天都有吟游诗人在讲故事。
通过他们的歌声,我可以更快地了解这个世界。
没想到……这体验太糟糕了。”瑟莉亚愁眉苦脸道。
“怎么?听了一天的丹尼尔生吞泥鳅的故事?”兰斯洛特忍俊不禁。
“不是!”
瑟莉亚的双手压在了桌子上,美丽的俏脸微微发红。
虽然这个尴尬的故事,昨天确实讲了不少次,但这至少只是在聊天打趣。
而一想起昨天的遭遇,她的语气就有些生气:“那些人认出了我,总有人试图在我端东西不方便的时候,伸手摸我的屁股。”
“额……”
兰斯洛特的笑容收敛起来,问道:“你被摸了吗?”
“我倒是都给挡住了,但其他的姑娘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他们一边耍着流氓,一边哈哈大笑。
姑娘们反抗不了,只能强忍着羞耻被他们揉捏。
而我因为不从,还被老板骂了一顿。”
瑟莉亚越想越不解,问道:“难道没有权势的姑娘想要生存,就必须得忍受这样的羞辱吗?”
凯撒的卡牌游戏,改变了很多人的生活。
但就算没有卡牌,这生活也远没有期盼中的美好。
“应该是那个酒馆有问题吧。”
兰斯洛特略微思索,说道:“像冒险者酒馆那种地方,出入的都是些拿命赚钱的人,生活在高压之中,风气也就相对较低俗一些。
但要是黄昏餐馆这种正规的用餐场所,食客们就比较规矩。”
“这样吗……”
瑟莉亚颦眉思索起来。
“需要我出手解决吗?”兰斯洛特问。
现在他是街区的收债人了,虽然还不怎么出名,但凭借着收债人的纹章,还是能够把老板给震慑住的。
“不用了。”
瑟莉亚摇了摇头,皱眉道:“我再观察一阵。”
“那带上这个吧。”
兰斯洛特把随身的匕首放桌上推了过去,然后建议道:“如果是出入那种地方,最好再买一套能够隐藏武器的皮衣。”
“嗯。”
瑟莉亚把匕首插入腰带的缝隙,确实有些硌得慌。
看着她腰间的武器,兰斯洛特的眼神也微微眯起。
这把匕首花了他两枚银币,如果再买一套拥有一定防护能力的衣装,至少得五枚银币。
虽然比起昨天获得的一百枚金币,这只能算是九牛一毛。
但随着他们社会地位的升级,他们的消费也会随之升级。
不仅是装备上的花费会更多。
像哈里森这样的街区主事人,无论是打点关系,还是拉拢人心,也都需要花钱。
再加上调香的高额成本,这足够一家平民花一辈子的一百枚金币,或许还真算不了什么。
“呵……”
兰斯洛特轻轻地笑了笑,囫囵着把早餐吃完,随后便起身出了门。
改善后的生活,让他心情愉悦。
如今鱼儿已经咬钩,他也该以身入局,朝着更高的位置爬去了。
……
白天的街区属于治安官,明亮的街道上人来人往,一点没有帮派大战带来的阴霾。
埃尔觉得自己很倒霉。
他先是因为抽到了凯撒卡,被迫去操了猪。
结果当了宰相还没能享受两天,就被打断腿扔了回来。
但他同时也是幸运的。
因为临走前的神来一手,库尔特的街区已经被毒蛇帮拿下了。
所以在他被赶回来的消息传开之后,并没有野狗帮的人找上门来。
不过情况还是糟透了。
周围的好事者不少,不时就会有人来敲他的门。
而他的腿断了,不敢开门,也没法出去医。
所以昨晚他爬了出来,把自己的头发全部剪烂,并且涂抹成黑,再次把自己伪装成乞丐的样子。
但夜晚是帮派的天下,要是在晚上赶路,就会变得无比显眼。
所以晚上他不敢动,担惊受怕地睡在街角,等到白天再装成乞讨的样子赶路。
可他的伤势不轻。
这一晚上过去之后,伤势已经恶化了,疼得他冷汗一直冒,做什么都跟受刑一样,简直痛不欲生。
但他不想死!
他的兜里还有悄悄带上朝的三枚金币,足够他逍遥快活好一阵子了。
只要能够逃离这个是非之地,那他的未来就依旧光明。
“咦?有银币?”
“哪里?”
“啪!”
用砖头把一个断腿的乞丐砸得头破血流,埃尔抢走了他用来帮助移动的平板小车。
他把破碗挂在脖子上,然后趴在板车上面,用双手在地上爬。
他一边乞讨一边前行,哪怕把双手都磨破了也没有停下。
终于,在烈阳向下倾斜的时候,他终于爬到了野狗街区的边缘。
前面,就是哈里森的地盘了。
那边没有什么瘾君子,遭受无妄之灾的概率也更小一些。
只要能够找个地方安顿下来,躲过这段风声。
他就可以离开这座城市,找个没人认识他的地方重新生活。
“叭嗒!”
一双厚重的靴子突然出现在前方,反射着金属的光泽。
埃尔被吓了一跳。
抬头一看,一名高大的骑士正背靠着太阳,刺眼的光芒从他的左耳边照下,看不清他威严的脸。
“抱歉,骑士老爷,我这就滚开……”
高贵的骑士可以随意砍杀冒犯他的贱民。
埃尔不敢怠慢,诚惶诚恐地往旁边爬。
然而对方却好像没有要放过他的意思,拔出了背后的大剑。
“哈!”
埃尔的瞳孔蓦然睁大,随后便感觉脖颈一凉,眼前的画面在地上一阵混乱地翻滚,最后停了下来,看到了一具如同野狗般可怜的无头尸体,
“真倒霉……”
埃尔在脑海里暗骂一句,双眼渐渐地失去了焦距。
“愚蠢的废物。”
奥弗骑士收起了剑,朝着来时的方向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