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爱在深圳 二
1999年5月份我爷爷过世,我因回家了几天,回到深圳后我的呼机留了很多留言,打开收看,都是他留的:“你回来了吗?收到请回电”“你怎么还没回来啊,我很担心,收到请回电”“你还好吗?几天都没有一点消息,我真的很担心。”虽然尽是一些关怀问候之类,这在平时也许没有什么,但恰巧在我当时很心情郁闷的时候,他的问候如同春风中的杨柳抚过我的心田,让我倍感亲切与温暖。
事情也真是有些凑巧,当时黄田厂没有什么订单,公司决定把我和其他一些工人调到龙华,我和陈洪亮都重新租了房子。
我们以后有了频繁的接触,下班后或是星期天,陈洪亮会约我压马路,吃着路边的麻辣烫或是在他的租住房里做顿饭吃,天南海北瞎吹上一阵,很开心也很满足。
那一天,我刚好下班走在宿舍楼下,呼机响起,是他打来的,我回过去。洪亮说:“邓刚不是要你给他介绍女朋友吗?你给他物色好了没有?”是的,在一次餐桌上,他的朋友邓刚要我给他介绍女朋友,因为我们部门里的女生比较多,我开玩笑地说:“他喜欢什么样的,要不然象我这样的,怎么样?”
“你这样的我喜欢啊,怎么可以介绍给他”。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次直接表白,我的心开始“扑通扑通”地乱跳,脸上一阵火辣辣地烧到了脖子。激动得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喂——喂———,你说话啊,你怎么了?”
“没怎么——”挂掉电话,我飞也似地跑上了楼,回到宿舍,度过了一个兴奋而又激动的夜晚。
9月份他的外公过世,他回家了几天,在他回家之前,他还诚恳的跟我道歉说:“不能陪你过中秋节了,不能陪你一起赏月。”因为过两天就是中秋节了,同时他把他租房的钥匙给了我,说要我帮他看看家。我惊讶他的诚恳,也很乐意地接受了他的信任。这些天,我和王云一起去他家里看电视,做饭吃,这是我们住集体宿舍不能享受到的乐趣。那天我们像前两天一样下了班就赶过去他家做饭吃,王云一进屋就去看电视,我则在厨房准备做饭。突然王云在那边喊:“钱小琴,你快过来看看。”
“怎么了?”我以为出什么事了,就赶紧跑过去。
“你看看这套衣服怎么样?”王云拿着一套白色的衣服在自己身上比量着。
“你什么时候买的?我怎么不知道啊?”
“哈……”王云哈哈大笑起来“是你的,这哪是我的啊!傻瓜,看来他对你是认真的啦。”我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原来他已经从家里过来了,而我们并不知情。不一会儿他进来了。进来后就把我拉到房间,拿起这套衣服问我喜欢不喜欢。原来他在家里时,他亲戚们说要给他介绍女朋友,他说他有女朋友了,然后他妈妈根据他描述的我的体形,给我买了一套洁白色的连衣裙,虽然这套衣服我穿着并不合身也不贵,只有150块钱,但却真的让我好感动。就这样,我的芳心一下子被他捕获。我不得不承认:第一次见面就让我很有好感,然后在两个多月的交往中,他的温婉典雅含蓄和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塑造的浪漫都让我很喜欢。此时的我就是这么单纯,一套150元的衣服就这样把我征服了,一餐路边的麻辣烫会让我很开心.......
他说“我爱你”的时候,我咯咯地笑着问他:“爱是什么样子的?”
他说:“爱,就是两个人心跳的频率是一样的。”
接下来的每一天,他都站在厂门口等我一起吃午饭,不管刮风下雨还是太阳曝晒,他每天保持一个姿势等我的样子,在我心里渐渐定格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虽然我很多时候表现出一脸的不屑,有时候也会逗他:“你是谁啊?等谁啊?”“等你啊!”“可是我不认识你啊!”但其实在心里,,当时我这样说只不过是想“挑逗”他罢了。
记得有一次我们的科长邓刚跟我说:“小钱,你告诉我洪亮是怎么追求你的,我也来追你好不好?”
我说:“他没追我,只是每天等我一起吃饭而已!。”
“那我也可以每天等你一起吃饭啊!”
“不行,他比你先到。”
邓刚摇摇头,又拍拍我的头说:“你真傻。”
我知道邓刚也很喜欢我,在他32岁生日那天他跟我说,他好想有个家(邓刚其实有老婆孩子)!他说他93年就到深圳工作,已经挣了不少钱,可是感情世界却一片空白。当他说这番话的时候,我看到他的眼睛里有泪光在闪动。那一年度我被评为“工作技术能手”和“优秀领班”双重大奖,我的名字登上公司内部书刊《鸿桥》,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因为什么才被评上奖的。我把奖金拿出来请大家大吃了一顿,然后就是装傻,因为我不想伤害一个比他先说爱我的男人,功名利诱对于我来说是没用的。几个月以后邓刚去了黄田,他后来给我打过几次电话,说那边很好,如果我愿意过去,他可以介绍工资更高的职位给我。
在深圳这个繁华的世界里,我们经常听到关于金钱与情感的较量。在情感的十字路口,我们时常面临两难的选择:是追求物质的满足,还是坚守情感的纯粹?
有人说金钱是情感关系中的“硬通货”,它能为爱情提供物质的保障,让爱情更加稳定和长久。不过认为,真心才是情感关系的“灵魂”,它能让人们感受到情感的纯粹和真挚,让爱情更加美好和有意义。
邓刚身边其实不乏追求者,她们更多的是看中他的财富。他说直到遇到我,他才真正体会到了心动的感觉。他说我美丽善良,重情重义。
虽然邓刚也很喜欢我,可我对洪亮的真心从来没有动摇过。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坚守着我的爱情,就算是过得清贫,我也不在乎。
我就这样一头扎在里面,就象是飞蛾扑火一样义无反顾。我崇尚那些无论生老病死、贫穷富贵都不离不弃的爱情,我希望我们是其中的一对。
1999年11月22日是我的生日,那天王云叫我请她吃饭,我答应了她。到宿舍后拿了钱就走。当我走到宿舍楼下的时候,洪亮等在那里,我还没看到他,他却已经冲过来抓住了我的手,我不知道他把什么东西塞到我的手中,只觉得手心里有沙一样的东西。
“你可以不要,如果你不要,那就扔了吧。”当我松开手掌,看到白金金闪亮亮的项链时,说真的,我呆了。在外面打工这些年,我从来没有为自己过一次生日,也从来没有收到过别人的生日礼物,而且出生以来都没有拥有过如此贵重的东西。怎么舍得扔掉?对于他这个人我更是不舍得扔掉!我用拳头捶向他的胸部,陈洪亮趁机把我拽进怀里。这时候我哭了,是兴奋也是感动吧。这是我们交往5个多月以来第一次亲密的接触。
第二天是他的生日,洪亮请了几个朋友在家做饭吃,晚上打电话叫我过去吃饭。当我下班赶到他家的时候,他们已经吃完了,可是却留了一个大鸡腿给我,听他朋友说,这是洪亮特意要留给我的,他朋友要吃,他还不肯呢。他说:“谁叫你不是美女?”
我嘴上轻淡地笑道,心里却真的很温暖。我是个特别容易感动的人,就像他之前发现我的皮带坏了,就不声不响地给我买回来一条新的,我说我有啊,他说:“你的该换了”。在与朋友们一起吃饭的时候,我说我不会吃虾,他就不停地给我拔,也会不停地把好吃的全往我碗里夹。我为他对我有一颗真挚而细腻的心,不管我有多寒酸,多迟钝,他对我从来没有叽笑,没有嘲弄,没有轻视,我好像这一辈子都没有这样被人关心过,真的。感受着他的关爱,我很满足。
我知道我爱上了他,可是我又很害怕,由于地域的遥远,家里不会同意。于是我把心中的疑虑跟他说了,同时也担心他家里一样的不会接受我,而他每次都是很轻巧地笑笑:“你是嫁给我,又不是嫁给我家。”在临近过年的那段日子我们都过得非常的纠结。每次见面都不想分开,好想时间就此停止转动,几乎是每一天,他都会来接我下班,有一次我们一见面,他要我站到他的脚尖上,我问他:“为什么啊?”
“因为从此以后,我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带着你啊,从此以后无论天涯海角,我们永不分离。”
那一夜他送我到宿舍楼下,紧紧的拥着我说:“我现在非常害怕没有你,没有了你,我的生活就没有色彩。”
“没有色彩是什么样子的?”
“就像是彩色电视,没有了颜色,就变成了黑白电视了。”
洪亮平时在别人面前很腼腆的,可是我真不知道他在我面前怎么就这么能说会道,就这样一步步引导着我走进了他布下的“陷阱”。
平时,一起出去吃饭的时候,下雨天到了分手的路口,洪亮总是把伞给我,而自己淋雨过去,其实我们厂要近些,而他那边还要远些。就算是合撑一把伞,我一身也是干的,而他却湿了一边,如果我要打两把伞,他也会坚持共一把伞,他每次都调侃叫浪漫。我想,这也是我所无法抗拒的这个坏坏的男孩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