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我想有个家 一

第50章 我想有个家 一

“一个人挣钱多少都是小事,但不能没有家!”听完阮兴明讲的故事,李华同学叹息着说:

我有一个弟弟,比我小三岁。我上高中的时候,他上初中。

高中毕业那年我没考上大学,弟弟也没考上高中,我们同时回到老家务农。

我是个十分胆小的人,特别怕蛇,可是农村的蛇又特别多。这天我和弟弟到田里割麦,一条一米多长的蟒蛇昂着头向我扑来,我吓得扔掉镰刀就跑,同时大叫有蛇!弟弟闻声赶来,他把自己的镰刀给我,让我在前面堵,他空着手在后面追,一会儿蛇就到了弟弟的手上。

弟弟将蛇缠在自己的手臂上,不知道蛇为什么不敢咬他;如果蛇知道自己必死的话,真的应该咬弟弟一口!我说的是蛇。

回到家里,弟弟拿起菜刀,正要结果蛇的性命,父亲拦住他说道:“蛇不能沾铁,沾了会有腥气。”说完从抽屉里找来一根竹片,对着蛇颈便往下一划。

竹片滑下一气呵成,蛇皮整个脱落,蛇肉分成两半,蛇头被割下来扔在一旁。

这时妈妈拿来一口石锅,石锅不常用,放在屋檐下接雨,妈妈洗了好一阵才将上面的绿苔洗掉。

准备停当,锅里倒满水,锅下塞满柴。清水里放上白花花的蛇肉,父亲又到屋后扯了把野葱,一会儿香气就弥漫了整个屋子。

邻居们闻到香味知道我家在煮蛇,个个跑来看热闹;父亲心知肚明,叫大家都一起尝尝,听说吃了蛇肉可以解毒。

89年的时候,大明中学一位老师退休,杨兆成校长介绍我去代课,教初三数学。

初三学生分成两个极端:一类想考高中,学习特别认真;一类混毕业证,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些十四、五岁的同学甚至偷偷谈恋爱。

当时班上有个名叫邓美丽的学生,成绩特差;不过她喜欢打扮,每天涂口红,抹胭脂,有时头上还戴花。因为经常留级,十八岁了才上初三。她成天疯疯颠颠,与男生搞打说笑。我不是班主任,也不大管她。

后来有一天,我在批改作业时,邓美丽的作业本中出现了这样一张纸条:

亲爱的李老师:您好!

自从您到我们校任教,我便不由自主地爱上了您,如今已到了忍无可忍俗不可耐的地步。英俊少年哪个不善钟情?妙龄少女谁个不善怀春?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羨仙!您象雨露一样滋润着我的心田......没有你,我就无法生存......

我对她根本没有什么意思。我将纸条撕碎扔进纸篓,好像没有这件事一样。

邓美丽见我没有反应,以为我默认了。以后不管中午或者晚上,她总是到我宿舍请教难题!学生请教,我不能不讲给她听。她一边向我微笑一边连连点头,鬼知道她有没有听得进去。

当时马建国同学也在我们校里,他一心想跟王琴老师谈恋爱,王琴对他爱理不理的,马建国也不好意思常去;不过每当邓美丽向我请教难题时,马建国便以不当电灯泡为由,跑到王琴宿舍里休息,王琴也不好拒绝。

邓美丽不仅课后向我请教难题,有时星期天也到我家里请教。教师也是人,星期天也要休息,而且以她的成绩是绝对考不上高中的,我辅导也是浪费时间。这时我便借口要干活,然后到田里转一圈。邓美丽不走,又向我弟弟请教。我弟弟初中文化,竟然也真的为她辅导!

不久邓美丽怀孕了,校里劝她退学。校长又找我谈话,问我是不是以辅导学生功课为名,然后和她发生了关系。我说我辅导她功课不假,可我没有和她发生关系。校长不听我解释,叫我自动离职,不然就开除。我无法解释,只好离职回家了。

这一年我已27岁了,弟弟24,因为家庭条件差,两个人都没找到对象。

这天有个媒人上门为我们介绍对象,说邻村有户人家母女两个:妈妈名叫吴梅芳,今年四十二,女儿名叫吴小红,今年十六岁。父母、弟弟推荐我去。我说十六岁太小了,最起码要等两年才能结婚。媒人问我想什么呢?她介绍的是妈妈不是女儿,女儿还在上高中呢!吴梅芳虽然老了一点,不过模样长得不错,老公王大海出车祸死了,吴梅芳想再招个男人上门,我看你们兄弟两忠厚老实,所以才来提亲,兄弟两谁去都行。

经不住父母、媒人轮番劝说,弟弟又主动让贤,我也就同意招到吴家。

我们这里有个风俗:男子娶人要花钱,六千、八千不等。男方入赘也要花钱,不过比娶人要少一些。经过讨价还价,最后确定我出五千块钱,吴梅芳与我领证结婚;同时我将户口从老家迁出,到新家迁入!

事不宜迟,当年八月,我请双方亲友吃了顿饭,吴梅芳便与我领证结婚了,吴小红亲热地叫我爸爸。

中秋过后,吴梅芳劝我出去打工,因为女儿还要上学,而她只会种田,这个家没钱不行!

听她说得有理,几天后我带上三百块钱,恋恋不舍地离开家乡来到上海!

到上海干什么呢?原来李明同学在那里卖菜,听说一天能挣一百多块!去年他叫我去时我在校里代课,今年去没事。

李明在上海民星路菜市场租了一个滩位,每月交二百八十元管理费。他每天三点多钟到杨树浦批发市场买菜,然后驮到民星路菜市场卖。他租了人家一个楼梯间住宿,一个月要给四百元房租!

既来之则安之,当天我与李明同睡。第二天刚过三点,李明便叫我和他一起去买菜。他有两辆自行车,正好一人一辆。我睡眼惺松地爬起来,脸也没洗便跟他走。路上行人稀少,路灯惨淡。两个人大约骑了半个多小时才来到批发市场。市场很大,各种疏菜应有尽有:大蒜、青菜、土豆、芋头......李明货比三家讨价还价,这个买十斤,那个买八斤......最后装了三麻袋。他让我驮一只麻袋,他驮两只。他说我没来的时候,他一人驮三只麻袋,大约二百多斤!

往回走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公路上车水马龙,行人众多。李明将自行车蹬得飞快,行人和其它自行车都被他拋到后面!过马路的时候,不管是红灯绿灯,他一概视而不见!交警大声叫嚷,他也充耳不闻!我因为地形不熟怕掉队,也跟着他横冲直撞!

到了市场,李明将各种疏菜在摊位上放好,然后到门口买了四个馒头,我们俩边吃边卖,自然免不了与顾客讨价还价。

从早上一直卖到晚上九点,除了土豆和芋头,其它疏菜都卖完了。李明说他今天赚了九十八块钱,他高兴得象个孩子似的,一边数钱一边大笑!

以后几天李明一直叫我同去,他的意思我学会后再单独干,市场上还有几个摊位没租出去。他说卖菜虽然辛苦,可是收入比工厂高,又不必看领导脸色。我一听连连称是!

不知是第五天还是第六天早上,我和李明从批发市场往回赶时,李明由南向北撞红灯,一辆由西向东的卡车将他撞个正着!李明仰面朝天倒在地上,卡车前轮正好压在他的脸上!

交警与120救护车立即赶到现场。李明被送到长海医院。其实撞车当时他便停止呼吸了,医院里自然无能为力!

后来不知事情如何处理的,只记得李明爱人朱小燕到医院抚尸痛哭,我也陪她流了不少眼泪。朱小燕与李明生有一子,今年已三岁,现在又怀孕了,李明不肯打胎,坚决要生二胎。

朱小燕到我们宿舍整理李明遗物时,保险箱里除了几千块钱,还有一封信和一张五十万元的保单,阮小燕打开信,只见上面写着:

“燕,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或许已经不在人世了。这份保单是我给自己买的,生存受益人是我,身故受益人是你。我如果出意外死了,你拿到这笔钱,请好好照顾自己和孩子。你可以重新嫁人。如果有来世,希望我们还是夫妻。

记得在老家的时候,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吾与汝并肩携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语?何情不诉?”

汝腹中之物,吾疑其女也,女必像汝,吾心甚慰。或又是男,则亦教其以父志为志,则吾死后尚有二李明在也。”

其实后两句是林觉民在《与妻书》中写的,李明在此引用,他虽然不能跟那个冲击总督衙门的烈士相比,不过对老婆的感情却是一样的。

朱小燕看完信放声大哭,发誓以后决不会嫁人!

几天后我从十六铺坐船到南通,再坐中巴车回家,到家时天还没亮。我大声敲门,没人应声。我想门又没锁,从里面关上,家里一定有人!我一脚将门踹开,进房间拉亮电灯,只见邻居王三狗仍在呼呼大睡,吴梅芳惊慌失措呆若木鸡。

王三狗是个瞎子,他是王大狗的弟弟,王义的叔叔,也可以说是继父;而王大狗是村长,王义又和我同学。我下不了手打他,只好打电话叫来父亲和弟弟。他们不管三七二十一,把王三狗和吴梅芳都捆了起来。弟弟一边猛踢吴梅芳的屁股,一边提出要把两人送到派出所去,然后告老王强奸。吴梅芳小声地说老王没有强奸她。因为白天请他干活,晚上便请他喝酒,老王喝醉后倒在床上。因为家里没有多余的床,她只好和他睡在一起,其实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做!我说女儿不是有张床吗?你为什么不睡那里呢?吴梅芳无言以对。

这时天已大亮,围观的人挤满了屋子,村长王大狗也来了。众人让他评评理,这事到底怎么解决。王大狗慢条斯理地说:“王三狗是我弟弟,法不容情,这个道理我是知道的!不过通奸不犯法,老三又是个瞎子,他与吴梅芳有没有身体接触谁也不知道,我看还是叫老三赔点损失费算了!”王三狗这时已经苏醒,他问王大狗赔多少?“赔一万!”弟弟脱口而出。王三狗大叫道:“没有这么多!娶个老婆不过几千,睡在一起就要一万?真是欺人太甚!”“那你说赔多少?”“最多一千!”“一千就一千!”弟弟只想拿钱走人。不料吴梅芳开口说道:“我请老王帮忙干活,当时说好了一天一百。他在我家干了15天,按理应该给他一千五,现在给他五百块钱就行!”王大狗一听忙说有理,叫我给他五百块钱。我在上海卖菜几乎没挣到钱,现在老婆给别人睡了,还要倒过来给他五百!另外王三狗是个瞎子,他干什么活一天一百?我心里越想越气,于是分开众人回到父母家里,一会儿父亲和弟弟也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