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三教九流(八)

《第六章-相逢(下)》

下午五点,曼陀兰清吧。

辛怡早早就在窗边坐下了。这是一条充满民国风情的街道,两侧尽是酒吧、烧烤与迪厅,但是安静异常,夜晚的躁动与欢愉都隐藏在黑黢黢的隔音墙下。游客来来往往,这里是菁台的网红打卡地,吸引了很多年轻大学生和旗袍装扮的姑娘来拍照。他们在窗边来往时会向古雅的曼陀兰内投下好奇的目光,座上的客人三五成群低声说着话,亭亭玉立的杯子里,五光十色的酒液正在轻轻噬咬那片柠檬。

与松露同桌了大半个学期,辛怡很自然地应了这个邀请。她一身打扮贵气逼人,俨然一位挥金如土的富家小姐,而且似乎是这里的常客,迎宾小姐直接笑脸送了她进去。辛怡也很熟悉屋里的陈设,信步走到窗边坐下,随意要了杯马天尼。

她一直喜欢蓝色和半下午的阳光。

其实她和松露也没有那么熟悉,同桌嘛,就是用来问作业和吐槽老师的。松露可能心大什么话都往外洒,但是辛怡明显是个心思缜密的姑娘,涉及家庭和过往的事情通通一笑置之。她遵循了金融大亨的父亲规划的人生路线,重理轻文,数学拔尖,也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不出意外的话高中毕业就会出国留学了。辛怡曾直言她不喜欢理科,可是不喜欢归不习惯,比起只会和需要翻来覆去背诵的文字周旋、戏弄些风花雪月的文人,有个会算数的脑子明显更匹配她的身份——至少在她那金融大亨的父亲眼里是这样的。等进了高三辛怡更要把重心放在留学规划上了,今晚将会是她和松露、戚雅暮说上话的最后机会,虽然她心觉没什么好说的,但姑且算作朋友一场的证明。

她掏出手机。她给松露准备了一条简简单单的项链,给戚雅暮准备了一只骑着鹈鹕的水豚玩偶。

她知道松露虽然看着挺没品的,但是贵的东西一定会拒绝,所以也不打算把人情与客套的社交辞令加在尚且单纯的同窗之谊上,只挑了一条简简单单的项链,上面挂着一只微笑的玉桂狗。至于戚雅暮,她和水豚的性格真的很像。

辛怡掩面打了个哈欠。一点燥热的暖风擦过她的脖颈,辛怡微微抬头,看向门口,目光却是一滞。

居然是戚雅暮。

如果戚雅暮知道辛怡一眼就看出了她,大抵会是失望的——虽然从出门那一刻她就开始对自己失望了。习惯了穿着校服扎着马尾背着双手像个老干部似的走在大街上,她一直就是个懒懒散散又灰头土脸的普通女高中生,哪怕套上了高贵的晚礼裙,哪怕修修改改化了一个成功的夜店妆,她内里还是只想不引人注目地在人海里淹没掉自己,慢腾腾做着自己的事,像一根自娱自乐的蒜苗,而不是张牙舞爪的黄瓜蔓。

所以当她佯作镇定走进公交车——老年人代步工具——的时候,全车上了年纪的长辈都对这位瘦瘦高高、明明直筒身材却穿了件需要前凸后翘的裙子、脸上神情在疑神疑鬼与无精打采之间来回切换的女高中生投以诡异的目光。

是的,她就是这么个气质,无论怎么打扮,始终是个平平无奇的女高中生,不可能变得光芒万丈、仪态万方。

在公交车上的时候她始终在胡思乱想。如果当初跟着妈妈长大,妈妈那样精致的女人,应该会送她去学一门乐器,或者去学跳舞吧。戚雅暮从小无欲无求,除了不喜欢学习,对其他事情都抱有可有可无的兴趣,她如果去学了跳舞成了半拉舞者,现在肯定挺直着腰板高昂着天鹅颈,就像孔雀误入鸡群一样在车上亭亭玉立。可是她最终就是个没什么特长的小屁孩,甚至不到一米七的身高也称不上出挑,唯一会的就是半吊子舞刀弄剑。

戚明光给了她一把小刀之后,又送她去学了击剑。击剑班很贵,这还是她上了高中之后才知道的。她学了一阵重剑又学了一阵花剑,后来又去菁台南山附近的庙里找了个大师学了阵双刀,说起来挺拉风的,但是戚雅暮手眼不协调,每次都是对方在直刺她在躲闪,学到最后除了习惯于在口袋里装着蒙——还因为学校禁止携带管制刀具而被收上去过好几次——她还真不好说自己到底学了什么。

一念及此,她下意识摸了摸腰间。虽然是花架子,但出门携带着蒙还是她的习惯,尤其这是父亲留给她的“遗物”,尽管卡在腰间难受,但她还是带了出来。她还记得“毕业”的时候,德光寺里的方大师让她“小试牛刀”,然后和站在一旁欣赏的戚明光说着她虽然动作放不开、少了几分豪气,但是反应很快,身段非常敏捷。戚雅暮心里说她打篮球都怕球砸到自己头上,更别说提着把刀东戳戳西扎扎;还有自己身法能不敏捷吗,自己每天都在房顶上散步晒太阳。

但是“出师”那天她总体上还是高兴的,就像虽然害怕但她还是喜欢爬到房顶上一样,她虽然多数时候扭扭捏捏、“一股小家子气”——这是初中老师给她的评语——但是拿着心里有底的东西时心里就自幺幺起来了,还不赖,起码能唬人。

她是训练班里第一个参加考核的。方大师的班里收了十五个大大小小的学生,大家或是慕名而来,或是被慕名而来的家长挟持而来,断断续续练了两年,将那二十六式收入囊中。所有人都知道非全日制的两年练习收不到什么成效,但是就像人们吃了保健品就会觉得延年益寿了一样,看着那一纸狂放不羁的草书写就的“出师证明”,每个家长脸上都乐滋滋的。

“智商税”,这是戚雅暮上了高中后学到的词。

但是不管怎样,那些摸爬滚打的训练的结果是自己长高了,体型一直没有走样,如果有人入室抢劫她可以专业地废掉歹徒的手而不被反杀——前提是她遇险时候大脑还能清醒地支配她的动作。所以横竖还是不亏的,亏的只是戚明光的钱,现在戚明光也不知道哪去了。

现在戚雅暮开始努力将自己训练时的精气神提起来。说起来,她大概就是从妈妈遇险那日开始泄气的,像一只慢撒气的气球一样,从总是很亢奋的兔子变成雷打不动的王八。但是现在该打起精神来了,这副软趴趴的模样,一会怎么能“杀”进酒吧而不被怀疑呢?于是她挺直腰板,屏气凝神,尝试着睥睨天下扫视一圈车上的大爷大妈们,然后掏出手机。

几条未读消息。

居然是司灯影。她都快把这个小孩忘掉了。

“姐姐在吗?”

“我穿着黑色衣服,提着一个红色礼物袋。”

“我给你带了伴手礼,希望你能喜欢。”

稚嫩的声音从蓝牙耳机里传来。戚雅暮幻想了一下穿着黑衣服、拿着装着礼物的红色手提袋的小男孩,忽然后知后觉瞪大了眼睛:

这个孙子,跑到酒吧去了?

——————

辛怡看到她的时候,戚雅暮身后还跟着一个好奇地四下张望的小男孩,眼睛大大的,脆生生的可爱。

戚同学还有个弟弟?辛怡饶有兴趣搅着杯中的草叶。

“不好意思女士,我们这里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希望您理解一下。”

越来越多人向门口望去,饶是涂了厚厚的粉底,她的脸也像发烧一样在那里兀自红着。小男孩显然也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盯着琳琅满目的酒水看,一副跃跃欲试就要进来的模样。

戚雅暮低头和小男孩说了些什么,然后摊手,转身离开。玻璃门无声合上,落魄的客人领着满脸遗憾的小孩沿着窗玻璃走过来。小孩子藏不住情绪,嘟着嘴,步子迈的方方正正。

“喂,戚雅暮。”

隔着玻璃,辛怡向她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