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他小猫样扬了扬脖颈,眯着眼。
他问我[我喜不喜欢你重要吗],我不回答,我只是固执地一遍遍问他喜不喜欢我,半晌,他笑了。
我抬头看他,不明所以,他低头瞧我,目光平静,除了耳垂处还未消退的红他面上没有任何能够证明他刚才宛若玫瑰的艳丽。
他说,[我喜欢你,那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不好。
我想拒绝他,告诉这个美丽的瓷娃娃我只是想他属于我,就像身处荒野随手折下枝带雨露的脆弱玫瑰花那样,我没有黏腻不堪的喜爱和浑身离不开他的软糯劲儿,我对他的喜欢纯洁而又清脆。
但他提前开口打断我,问[你喜不喜欢我],我诚实点头,于是他笑吟吟地追问:
“那为什么不和我在一起。”
“因为我只喜欢你的脸啊。”
我毫不脸红的回答,我自认为我把话说的特别委婉且直白,非常具有有专业素养。
“我不介意。”
他像是早就知道了这个答案般目光平和不起丝毫波涌,他嘴角上扬一字一顿地重复:
“我不介意。”
我不明白,过去我见到程翔檩约女孩来小树林甩脸色说这话的时候那些女生总踉踉跄跄的哭着转身跑开,所以说这话时我有私心,我想看云子闲那双漂亮的眼睛哭起来红肿的样子。
可云子闲不仅没哭,反倒还像确认了什么样心安,并体贴的称自己并不介意,我看向他,他没有低头和我对视,他透过我望向远方。
“所以,在你不喜欢我之前,我们谈场恋爱吧,周瑾瑜。”
云子闲语调轻快的说,
我拥着他的腰,把头埋在他胸前的校服外套里,我头一回在18岁后那么有耐性的面对拒绝,可能是因为他本意不坏。我的声音被闷在衣物里,我和他说,好啊,那你定个时间吧,
定个我们分手的时间。
[在你还没腻我之前。]
他笑迩晏晏,他重复道,就在你还没腻我这张脸之前吧。
我从未见过他一天笑那么多回,总觉着不对,有哪里出了问题,就好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慢慢散去而我抓不住留不下。
我应该是很喜欢他笑的。
可我没走神太久,迷茫不适合我这种胆大心细的反派角色,只有主角才会在意未来缅怀过去,他们的爱情坦珂崎岖,没个十年八年撵转蹉跎都不能确定彼此心意,那样太慢了,我没那么多时间跟人耗在爱情上。我是天生恶毒女配命,东西握在手里都能溜走,没人会在傻不愣登站在原地等我。
所以我只在乎当下,他以前没有杆子我都能削个竹梯塞他手上,现在他给我架座电梯我没理因为缥缈的直觉不乘。
所以我答应了。
即使我注意到他的不对劲,却还是毫不犹豫答应这场对我百利而无一害的赌局。
因为以“爱”为骰的赌局,先爱的人总是输家。
我没有爱,我制造浪漫,我用白花花的银子红彤的纸蹉跎时光,我不需要钱,我有大笔家产,我只想让他为我着迷,我想让他成为我的附庸。
成为我笼子里的金丝雀,温室的玫瑰。
隐约记得有谁在我耳畔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不知是在说我还是声讨自己,我记不清,只觉得那人应该令我刻骨铭心:
“我喜欢看璀璨事物陨落。”
“那是不可多得的美景。”
17.
我和年纪前三谈恋爱了。
在我的幻想里,我们应该去牵手逛操场,逃课到商务街买情侣服,或是偷偷摸摸给对方时不时塞点小礼物,度过每一个节假日,黏黏糊糊地发早晚安,屁大点事都给对方献宝似的分享。
不用谢,我是一个合格的女友,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可他却一次又一次抵住凑近踮起脚试图吻他的我,冷酷无情地说:
[好好做题,考及格了再来亲我。]
是的没错,我们在一起一个月,手都没相扣几次,约会地点不是图书馆就是自习室,两本五三四本课本我连能面对面做一整天题。
角落抽烟他照常逮我,还会格外冷漠地看的我心底发毛然后小心翼翼哄他别生气。这场恋爱中我唯一收获就是不用再被扣分写小作文检讨自己,将国旗下讲话变成周瑾瑜个人脱口秀了。
这么看来其实我好像挺喜欢他的。
我想,
我都没以前那么做作了。
记得有一次上化学课超级困,聪明绝顶的化学老师自认幽默风趣,小女子不才,他讲容量瓶时已经睡眼朦胧,半梦半醒下我做笔记,歪歪扭扭在先头齐整的笔墨后接上四个字,
“我最喜欢”
当时破案半天,现在看来可能我原本是想写云子闲救我脱离苦海之类的,但潜意识作祟又觉得小少爷的名字旁不该配这几个字,最后写下这只有半句的告白。
再仔细想想,我和云子闲在一起的那天,他大抵是吃了程翔檩的醋,以为我们在干那档子事,真就眼瞎,我俩怎么会凑一对,程翔檩看着就一脸肾虚。
好好笑啊。
原本以为我的生活会一直这么平静下去,直到什么时候玩够了梦醒回现实,可我的直觉总是不准。
恋爱的第五个月,我突然接到来自第三人民医院的电话,手机那头的护士说话急促又简洁,她说:
云子闲出车祸撞着脑袋了。
别问为什么打给我,我把他手机紧急联系人设置成我了(害羞)
18.
病房外,我比他家管家还着急,瞧着ICU红灯闪烁紧张的左右踱步不停徘徊。
云子闲脑袋没撞坏吧,不会要和我玩失忆梗吧,我好说歹说追人家那么久不会要功亏一篑这么可怜的吧。
我内心五味杂粮,一时间甚至忘记自己在梦中。
或者说,自从我和云子闲在一起后,我就愈发少记起自己是在梦里这件事。许是因为云子闲,我对这里越来越眷恋,甚至偶尔还会迷迷糊糊把这当成现实想一辈子住下去了。
就这么坐在走廊的凉椅上,晃着腿,困意一波继一波袭来,我从下午三点等到凌晨一点,由黄昏遇见黑天,灯昏昏暗暗,混沌不堪。老管家几番劝我先回去不成,也不再坚持,就这么坐在我边上开始自顾自的说云子闲小时候的故事。
他讲,我支半边脸听。
管家说他姓陈,云子闲还没出生就在云家伺候着了,可谓真正看着他长大的那一批人。云子闲打小性子便格外冷淡,比起同龄连走都整不明白成天耍赖皮要人哄着的娃娃,他这不哭不闹拿乐高自由发挥随意拼装的劲儿更像个指挥家,小大人。
不止性格,云子闲容貌也出众,属于老天追着喂饭吃的那种出众,常年在家窝着养出的冷白皮更是为他平添几分精致,荼色的瞳孔在阳光直射下寡淡如水,整个人一瓷娃娃样,总能激发人的怜爱之心,就是老瞧着他朦胧不堪,像隔层摸的傀儡,没有灵魂的棺木,说不清道不明。
最近一年来这种感觉才满满淡下去了。
说出来挺邪乎,他一直对过去往事记的朦朦胧胧,也是到最近一来年才逐渐记忆清晰。
管家说云子闲父母不在了,但他也不记得什么时候不在的,怎么不在的,云子闲这些年的经济来源是什么。
管家笑着说,许是他老了,记不清,但斗胆论起来,总觉得他们就像一段数据被抹消了,自己也仅能留下一缕半线的残忆。
我没说话,像是睡过去了。
老陈转头,默默打量我良久,起身离开。
一年半啊,
我捏了捏酸痛的脖颈,撑起身子,环抱小臂半阖眼若有所思,
那是我穿过来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