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 研究背景

人口老龄化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是,习惯上人们更关注和强调“挑战”,对“机遇”则缺乏认识或视而不见。这种局面的形成源于中国目前在人口老龄化问题上存在的两大误区:一是角色定位误区。只将老年人看作被关怀、被照顾的对象,却忽视了老年人群体的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需求定位误区。只将老年人的需求看作一个老有所养的问题,以为解决了老有所养的问题就等于解决了老年人的问题。[1]如果固守这一观念去制定政策和执行项目就不能反映真实情况。一方面,老龄化的挑战被无限放大,形成“困境”甚至“危机”;另一方面,忽视日益庞大的老年人口群体在应对老龄化挑战中的积极作用,屏蔽了“机遇”的形成,人口老龄化的正面效应难以呈现。

积极老龄化正是基于对老年人的充分认可之上提出的。联合国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在通过的《政治宣言》中指出:“老年人的潜力是未来发展的强有力的基础。社会依靠老年人的技能、经验和智慧,不但首先改善他们自己的条件,而且还能积极参与全社会条件的改善。”这一认识正是对老年人群体传统形象的颠覆。老年人既是财富,又是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的观点,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因此,“老年人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动力”应是积极老龄化传递的核心思想。正因为如此,积极老龄化体现了一个比健康老龄化更为广泛的概念,它强调了老年人不是社会的负担,不是一个仅仅被动接受照顾和帮助的群体。在某种程度上,积极老龄化鼓励老年人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这对于老年人自身价值的实现和对社会的贡献都有着积极意义。

老年人社会参与是创建“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社会的基本途径。在国际社会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的现实背景下,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直接推动了国际社会对老年人社会参与问题的关注。成功老龄化、生产性老龄化以及积极老龄化的提出就是相关理论观点在应对老龄化挑战战略安排中的具体体现。就中国而言,一方面,倡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能够促进代际和谐,消除社会排斥,实现社会融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本质体现。另一方面,参与社会活动能使老年人维持较好的精神状态,增进健康,从而减轻国家医疗和照料的负担;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变单纯的消费群体为生产和消费统一体,对提升社会整体的福利水平是有益的。

参与志愿者活动为老年人提供了在践行积极老龄化战略中充分发挥潜力的舞台,为他们平等参与经济社会生活创造了一条有效途径。参与志愿者活动可以使他们积累了一生的才智在晚年仍能得到发挥,可以取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回报,从而满足自身精神需求;参与志愿者活动还让他们从退休养老的传统生活习惯中走出来,开创一种不断保持活力、保持年轻的生活方式,使人生价值得以充分体现,对生活更加充满希望。参与志愿者活动不仅激发了老年人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的热情,而且营造了更加尊重老年人群体的社会氛围,提高了老年人群体的地位和价值。可见,在这个过程中,老年人群体既是社会的贡献者和参与者,也是社会发展成果的享受者。大力发展老年志愿服务事业是构筑共融、共建、共享社会的重要而有效的途径。这既是对老年人价值的认可,又是对老年人体现其价值的期待和展望。

老年人参与志愿者活动承载了积极老龄化丰富的内涵、目标和行动。尽管中国老年人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态势已初步形成,但鲜有研究给予关注,老年人参与志愿者活动这一模式还未纳入积极老龄化政策规划的视线。因此,本书欲对此问题进行探索性研究,以积极老龄化实现途径为目标,探讨老年人参与志愿者活动与积极老龄化的关系。

二 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第一,促进积极老龄化理论体系的延伸与拓展。积极老龄化是国际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战略选择,也是老龄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积极老龄化所强调的健康、参与和保障这三大要素共同构筑起一个宏大的理论体系,涵盖健康老龄化、成功老龄化等不同老龄化应对策略的思想理念。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积极老龄化观点的提出是近十年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大理论认识,但如何在社会生活情景中体现积极老龄化的价值理念与实践精神,如何在中国这一发展中的老龄人口大国实现积极老龄化的终极目标,需要理论结合实践进行系统化研究。本书从积极老龄化的核心概念出发,结合国际社会积极老龄化的有益经验以及中国老龄社会的具体国情,将老年志愿者活动作为老年人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及实现积极老龄化的重要载体加以研究,可拓展积极老龄化的理论界域,促进符合中国实际的积极老龄化理论的延伸与发展。

第二,推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理论内涵的充实与发展。作为积极老龄化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社会参与可以定义为中观层面的理论。也就是说,社会参与理论属于一种中层理论性质的理论体系,作为中介或桥梁,将积极老龄化宏大理论与微观层面的老龄活动衔接起来。本研究形式上是分析老年志愿者活动问题,内容上则是研究老年人社会参与问题。积极老龄化理论强调老年人社会参与的社会意义及其重要价值,社会参与则反映了老年人对晚年生活的适应程度及其生活质量状况。本研究以老年志愿者活动为题对老年人社会参与问题展开研究,可以充实和发展老年人社会参与的理论内涵。

第三,丰富老年学学科的内涵。老年人社会参与问题是老年学的重要内容,它涉及人类个体老龄化、群体老龄化,既体现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人道主义方面,也体现其发展方面,既是观念也是实体。对老年人社会参与问题进行研究既能丰富老年学内容,也能够使老年学的许多内容在社会参与的框架中得到整合,有利于理论创新和发展。

第四,开展老年志愿者活动理论的价值判断与本土建构。老年志愿者活动是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国际社会对老年志愿者活动的理论探讨已经深入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的多维领域,但国内对老年志愿者活动及其理论认识尚处于萌芽阶段。本研究通过对国外老年志愿者活动的理论移植,对中国老年志愿者活动进行理论思考与价值判断,将老年志愿者活动置于中国特有的社会经济文化历史背景下,建构本土化的中国老年志愿者活动理论。这种研究思路及研究成果对于指导中国开展“老有所为”活动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价值。

(二)实践意义

第一,塑造一个“老年人是社会的积极参与者和贡献者”的新观念。老年人参与志愿者活动所体现的广泛而深远的价值和意义,意味着老年人不仅不是社会的负担,而且是重要的社会资本;参与志愿者活动不仅能减轻社会和家庭对“老有所养”的负担,而且能继续为社会做出贡献。这种双重作用,应是人口老龄化过程中所追求的。这些价值的体现、传播和扩散,会对人们的传统老年观带来巨大冲击,从而导致人们对老年人和老年人问题的重新认识,进而形成“老年人是社会的积极参与者和贡献者”的现代老年观。本研究就是通过对老年人参与志愿者活动的研究,探讨并构建这一价值体系,以期塑造社会看待老年人的新观念。

第二,构建一种老年人参与社会的新模式。积极老龄化不仅是一个目标,更是一个战略。积极老龄化的要旨适合中国现实情况,因为它综合考虑了在老龄化过程中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影响因素,用积极的方式来考察老龄化带给我们的机遇。

如何践行和实现积极老龄化,国家和地区因老龄化程度和人们的认识水平不同而表现各异。积极老龄化包含着三大要素:健康、参与和保障。其中最具现代和积极意义的是参与。可以说,健康和保障都离不开参与。老年人要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中来,要仍然和整个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和其他社会群体融合在一起,这是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社会的基本内容。但是,一直以来,我们对“参与”的理解趋于两极,或者强调老年人的休闲娱乐,或者强调老年人有薪劳动。休闲娱乐是对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有薪劳动则是老年人追求自我价值的满足。两者互为补充,但在现实中却被分离开来。

参与志愿者活动是上述两种活动的一种融合形式。参与志愿者活动既能满足老年人的精神心理需求、丰富晚年生活,又能体现老年人的社会价值,还能丰富社会资源、贡献社会,同时还有利于建立老年人积极而正面的形象。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老年法》中提出的有关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内容[2]是以志愿者活动为主的,在2013年新修订的《老年法》中还专门提到了“参加志愿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老年人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法律地位及其重要性。

本研究在整合中国老年人社会参与活动的基础上,建立以“志愿者活动”为平台的社会参与模式。通过这个有形的、具有操作性的平台,可以推动老年人有效参与社会。

(三)政策意义

老年志愿者活动作为中国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一种主要形式,已经显现出积极效应。当前,《老年法》中明确了志愿服务活动是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一种形式,在《“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也专门提及,但是对于如何开展和完善老年志愿服务工作,中国政府还没有相关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可以说,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行动中,老年人参与志愿者活动还是政策弱点。本研究欲在对中国老年人参与志愿者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把握的基础上,考察中国现有老龄政策的不足并借鉴国内外的经验,构建推动中国老年志愿者活动平台建设的政策体系,对完善中国老龄政策体系和推动老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