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
说起来这已是将近六十年前的事了。
我们同在第二实验小学里读书。那年我在六年级,她在五年级。冷天过去,教室的门都敞着,隔院就能看到她坐在教室里。我们是同一个级任老师,他教国文课,当然也就由他教我们作文。我俩的作文都很好,老师将用红笔圈点的作文陈列在成绩窗栏里,有她的也有我的。有时老师也将我们写得好的日记陈列出来,无形中我们的情感就交流在这个小小的橱窗里了。
她是刚刚转到我们这个学校来的。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转来,有一个同学曾说过为什么要转来,但是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那时节“男女授受不亲”的阴影依然笼罩着大地,我们学校也不例外。因此我们没有机会接触。偶然有一次机会,我们相遇了:“给我画张画吧。”她向我要画,因为她看到我的画陈列在橱窗里。这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正赶上我们都在做值日,学校里没有多少人了。第二天星期日我在家里给她画了一张画。当时是用水彩,画了一个深蓝色瓷花瓶,插着一枝垂下来的牵牛花,紫色的(表示我这个牛被她这个织女牵住了)。第二天星期一,一大早就去了学校。等校门开了,我等在后院的桥上,给她这画时,全校只有我们两人。画就是画,没有上下款。是不懂写款?是不需要?还是为“保密”吧(可又有什么密可保呢)。
放学后回家,有一次我看见她走进街北头朱家的大门,后来才知道是她外婆家。这样不止一次她去姥姥家,这样也就不止一次我们走在了一条街上,可从来都是我在前她在后,或是她在前我在后。这年暑假快到了,我们毕业班已快结束毕业考。我们又在同一条街上相遇,她走近我说:“放了假到我家去吧,除我母亲就有一个弟弟。”她的家我知道,穿过一条横街就是。可我一个暑假都没去。
假期中的一天,我从伯母的西屋出来,无意中一抬头——哎呀,她正站在城头往我们庭院中看哪!我简直不知道如何是好,这神情准是让旁边的姐姐看见了,但我们谁也没说什么。我很害怕,好像犯了什么大错。有谁想到呢,这成了远离故乡前的最后一面。
七七事变很快爆发了,我跟学校离家南下。在四川读书时,曾接到同班同学的来信,告诉我她已和她下一班的同学结婚,并生有一个女儿。后来又听说她的丈夫去世,女儿还是一个残疾。
北平解放后,她的弟弟碰巧和我一个工作单位,有一次他请我到他家吃饭,又和她见了面,童子军服早已换了旗袍,也抽烟了。离开后曾收到她一封信,还是毛笔写的。字里行间是要和我成立家庭,没有得到我的复信。后来听说随一位新丈夫去了新疆。80年代初仍是在北京,听她弟弟说她在喀什一建筑部门工作。
这是初恋。有甜也有苦,苦比甜多,它虽是淡淡的,却是深深的。
199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