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梦回寒武纪:和乐队有关的日子(南瓜屋故事)
- VS错乱节奏
- 1724字
- 2020-11-18 15:24:15
第一章 我学吉他是因为怕冷
我是80后,我们那代人,家里响应计划生育,所以,我这代只这一个独苗。本来望子成龙的年代,却因为父母都是奔事业的人,从小就寄居在小镇里的奶奶家,爷爷奶奶没什么文化,而我就守着四面荒山,一眼山泉,开始了放飞自我的十三年。
但是从小缺少父母关爱,导致我的性格很内向,见人不爱说话,只是自己蹲在地上鼓捣泥巴。家人一段时间认为我得了自闭症。其实我知道,我只是没有自信,觉得自己比身边的小伙伴们少了一些东西,也许是金钱,也许是来自父母的关爱。
那一年,从城里回来的母亲带来了一个旧电子琴,发黄的琴键上,还有几个烟头烫的洞。母亲教会我七个音符,又从报纸上剪下一首《军港之夜》的简谱,让我自己练习。
母亲回城前鼓励我说,只要我把这首歌练会,她就给我买一台雅马哈。
我不知道雅马哈是什么东西,只是听起来很好很贵的样子,我时常向仅有的一个小伙伴炫耀:“我妈要给我买一把新枪,叫雅马哈。”
两天后,《军港之夜》被我抛在脑后,我和一群孩子蹲在地上撮旮旯哈(东北一种特色的游戏,由动物骨头组成),爷爷看着我,叹了一口气,“还买雅马哈呢,让你妈给你买旮旯哈吧”。
那一年,我的音乐梦终止于旮旯哈中,除了一手五颜六色的骨头,就只记住七个音符的位置。
我的家乡,在内蒙古东北部一个边陲小城,在我印象中,小城的颜色只有白色,冬天白茫茫的雪,房顶上、屋檐下挂着一串串冰凌,人走在街上,穿着厚重的棉衣、棉帽,像极了一只只熊。这些熊冻得流下了眼泪、鼻涕,没等滴下,就冻成了一道道冰柱挂在脸上,睫毛上也冻上一串串的冰珠,眨眼间,竟然叮当作响。熊们机械地迈动着脚步,拼了命地往家赶,家里有烫屁股的暖气,还有烈烈的酒。
零下40度的常温下,大人们仍旧如此,孩子们也只有在家猫冬,出门成了勇敢者的挑战。
那年我15岁,被接进城里读初中,已经上大学的表哥放假回家,带了一把借来的红色吉他,骄傲地向我展示。
他只会弹七个音符,对着简谱弹出耳熟能详的歌曲,他说叫独奏,和弦对他来说是神一般的存在,即便如此,我依然羡慕的不得了。
我求妈妈买把吉他给我,小城太冷,妈妈怕我在家憋出病来,也就暂且不管我当年旮旯哈换雅马哈的往事。正巧小城里一个乐器行倒闭,所有乐器大减价,我和母亲走进那个如同仓库一般杂乱的屋子,那时的吉他并不是高高在上,而全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中国人的审美,好像除了年龄,无论是房子、车子、个子、电视都是越大越好,15岁那年的我也不例外,选了一把全屋最大的吉他,扛回了家。
一年后,我在齐齐哈尔读书住校,在那个全校都是男生的学校里,吉他,成为我的精神伴侣。那年开始流行《吉他爱好者》,扉页里梳着分头,穿着毛衣的刘传成了我们的偶像,他的每一期书必买,几个爱弹吉他的哥们一人四元钱,凑钱买来一本,四下传看。三年里,我们就是这样一点一点的学会了和弦,学会了分解,学会了扫弦,学会了滑弦……甚至学会了写歌。
那年我收了一个徒弟,我一直觉得自己耽误了他,他长得很像相声泰斗马三立,我一直认为他说相声会比弹吉他更有前途。
但他非常虔诚,每天准时跑到我的宿舍,先是看我弹琴,然后手痒痒地借过吉他,自己弹上半天。我觉得音乐是需要天赋的,因为他唱的和弹的永远不在一个调上,这和努力无关,听得我痛心疾首。每到这时,我的上铺兄弟就格外开心,因为终于找到比他唱歌还难听的人了,为此上铺曾威胁我说,如果我不收“三立”为徒,他会趁我睡着后,在我脚心抹牙膏。
我最终妥协了,不是因为牙膏,而是《吉他爱好者》。
我们太穷了,吉他书的价格水涨船高,我们几个一边凑钱一边痛骂无商不奸的时候,“三立”却兴致勃勃地抱回了全套的《吉他爱好者》,我们的眼神犹如一个身负血海深仇的少年捡到绝世武功秘籍,又或是囚禁十年的刑徒突然看到了一个裸体女郎一样,我不假思索地留下了他。
十本书的内容,我用了一个学期学会,那时我信心爆棚,小小的宿舍又怎能容得下我?给这些傻小子唱歌岂不是对牛弹琴?
那一年,学校招了两班的女生,我拿着木吉他,一步迈进了走廊,在人来人往的女孩中大声歌唱。也是从那时起,当年看到女孩就脸红的我,再也不怕上台演出了,更习惯了女生投来的或欢喜、或鄙夷的目光。
总之,我一直认为,我迈向走廊的一步,这虽然是我个人的一小步,但却是我改变人生轨迹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