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酒吧之夜,“木乃伊”主唱点燃了自己的胳膊

一周后,我正在教室上晚自习,长军和英杰鬼头鬼脑地钻到教室后面,把我叫到了小树林。

长军说有两个消息,一好,一坏,问我先听哪个?

我看了看英杰,这哥们脸色阴晴不定,小五则一脸的没心没肺在那数树叶,只有阿旭摩挲着两手看着我笑。

“坏的。”我说。

“咱们没进决赛。”长军淡然道。

“意料之中,那好的呢?”

“有人邀请咱们去酒吧演出,有费用,干不干?”长军言语欢快,两条眉毛一挑一挑。

没理由不同意!我们四个脑袋点得像油田里的磕头机。

现在看来,酒吧驻唱不稀奇,可在我们那个年代还是挺有面子的,虽然一晚赚不了什么钱,但好歹也是收入,最关键的是能提升名气,积累经验。而且一个乐队能在酒吧驻唱,那证明是具备相当实力,特别是酒吧里美女不少,我一想到自己将来在舞台上的风采神姿,下边女孩子一脸的桃花眼,就兴奋地直咧嘴。

那几天,我们下了课直奔13排练室,每天最少排练三个小时,直到6.7点钟,才背着琴骑着车回校。刘立新捏着50块钱老泪纵横:“年轻人,真有冲劲!”

周末,我们五个精心打扮了一番,带着乐器挤上北京人最多的公交车,车上人挤着人,我感到喘气都困难,这车人多我早有耳闻,什么“早餐带得包子,下车就成馅饼”之流的笑话层出不穷。那天车刚一进站,胖胖的女检票员跳下了车,蜂拥而上的人流把我们五个人挤散,我发誓我根本就没迈步,愣是让人给我挤上的车,我脚像不听使唤似的,亦步亦趋地向前挪着,挪得还挺快。

我站在车厢中间的位置,和一个中年男人几乎面对着面,我上午刚在理发店做的飞机头花了三十元钱,我祈祷他千万别吃大蒜或是打喷嚏。

我把吉他横在身前,吉他包顶得我胸口生疼,面前的男人也龇牙咧嘴。我斜眼看向阿旭的方向,他个子高,正使劲仰着头,他把镲片包顶在头上,一张白净的脸憋成了酱紫色;我很担心小五,因为已经半天没听到他咀嚼的声音了,至于长军,他身高只有一米七,在人群中根本找不到他,这时隐约听到车另一端有一句唐山口音的国骂,好像是英杰的声音。

车厢里的我们像沙丁鱼罐头一样挤着,一个站在下车口的男人两手死死地握着把手,看着脚下的站台脸色发白,他面前的车门气阀哧哧作响,可就是关不上。

当时北京的公交车停车时,上下车门同开同关,车没开时,上下车门都呈打开状态,这男人害怕自己会掉下去,细不零丁的胳膊青筋毕露,一脸惊恐。

“快点上来,车门关不上了。”司机冲着窗外大喊。

“看我的!”

我一探头,发现那女检票员竟然还在站台上,虎背熊腰的她猛一助跑,背向乘客,纵身一跃,蹭地一下从上车口撞了进来。我仿佛胸口挨了一记重锤,身子一歪,只听下车门一声哎呀,位于多米诺最末端的男人终究抵挡不住,脱手被挤出车外。

“咣当”车门终于关上,沙丁鱼罐头晃晃悠悠地开了出去,只留下那男人在站台上捶胸顿足。

我们在罐头里挤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达了燕莎,一路打听,找到了那间酒吧,装修的很有情调,我们在门外整理了一下形象,推门而入。

酒吧不小,中间是片开阔的场地,四周是皮质的沙发,桌子上摆着啤酒、鸡尾酒。一个砌高的舞台上摆放着乐器、音箱,台下排着一排小椅子。

这时已经有一些乐队到了,打扮另类的乐手们穿梭其中,一个朋克乐手经过我的身边,他的头发一簇簇地立起了一排,就像剑齿龙的背鳍,鼻孔、耳朵上打着耳环、鼻环,一身瘦小的皮夹克上满是铁钉尖刺,我不由得退了一退。那哥们很年轻,眼睛里肆无忌惮,嘴里不停地吐着脏话。

“他那头发是怎么能立得这么直?打多少啫喱水也立不起来啊?”我小声问。

“应该是里面插了筷子。”英杰福尔摩斯地说。

那场演出颠覆了我对酒吧的理解。

我所理解的驻唱乐队,是那种我在台上弹,观众在下面点歌的和谐气氛,可是这里,他奶奶的就是一场摇滚演唱会。

每支乐队上台三首歌,衣着打扮无不让人瞠目结舌。

一支乐队穿着长袍,戴着面具上了台,主唱用布把自己包成了木乃伊,在那低吟着听不懂的歌词,就像在超度念经一般,酒吧里的灯光适时地调成了暗光,这乐队看得我越发惊悚,突然灯光全灭了,台上的木乃伊主唱从裤兜里掏出了一只打火机,竟然把自己的胳膊点着了,一只手臂像一支火炬一般挥舞在空中,我甚至闻到一股焦臭味。

那支乐队的名字我忘了,不过这一幕我始终记得,他们下台后,我特意跟了出去,我见那主唱的右臂上缠了厚厚一层布,上面还淋了些油,也难怪他不怕烧坏,想必是追求视觉系的摇滚效果。

我正觉得自己大开眼界,却听那主唱龇牙咧嘴地喊:“他奶奶的,一激动,刚才点错胳膊了。”

“视觉系”过后是金属核,几个黑衣汉子一上台,不多话,一阵铿锵有力的金属节奏听得人血气上涌,他们齐腰的长发在台上摇成了电风扇,空地上的观众自发地前后手搭着肩膀也跟着摇起了长短不一的头发,最前面的一排人,手扶在那排小椅子背上,晃得天昏地暗。

长军似乎想尽快融入到这股气氛中,他猛地冲上去想搭别人肩摇一摇,结果因为身高不够,只搭上了那人的腰,长军就抱着对方的腰,不停地摇动。

人太多,他们比较挤。

他又是第一次摇,身体不太协调,所以不仅脑袋摇,屁股也跟着摇。

我看得目瞪口呆,我边上那个头发里插筷子的“剑齿龙”不屑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示威似的自顾自地摇着,一边摇一边骂着,像吃了春药一般。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作旧磨丝的牛仔裤,看向英杰;英杰看了看自己选的最花哨的衬衣,又看向阿旭,阿旭直接看向了小五,小五则掏出一把零食,恶狠狠地塞进了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