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寿最近很烦恼,为了给他未来的夫人鳌拜的女儿道琴送什么聘礼的事情。
总有些人会误以为他最近的烦恼样子是因为不想要娶鳌拜的女儿,以为他是因为无法拒绝赐婚而不高兴。但真实并不是这样的。
婚姻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是现在变为天子之命了而已。苏常寿并不傻,不会做白日梦以为他的婚姻能够自己做主。她是鳌拜的女儿,他是苏克萨哈的儿子,而他们的父亲们是政敌。但这都不是他们两个能够决定得了的,这不是他们两个的错。
他苏常寿不是那种狭隘的小人,他会对她好的。
看着那些人故作理解和安抚其实在看好戏的脸,苏常寿解释多了,也懒得解释了。他今年十五岁,孔子志于学的年纪。他有个小小的志向,做满洲第一个状元郎。做不了状元的话,探花郎也行。这个志向,苏常寿并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他的阿玛苏克萨哈。因为他知道说了也只会被苏克萨哈嘲笑,说他是一个拿不起弓骑不上马的无用之人。科举之路是给那些汉臣们预备的,出身八旗世家爵位官职难道不是手到擒来,何必自寻烦恼。
所以虽然岳父是鳌拜这样的勇士,送的聘礼按老例应该是马匹盔甲和他自己亲手打来的猎物。但他并不想只送这些。苏常寿心里明白他能拉弓能骑马,只是他更喜欢读书写字而已。他并不介意阿玛和其他亲戚的冷嘲热讽,这个世间上又能有几个知己。
但妻子是会陪自己一辈子的人,苏常寿并不想对妻子说谎。他想用真心去对待那个尚且不认识,但即将陪他度过一生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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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苏常寿烦恼的时候,道琴也在烦恼。
婚期越来越近,但阿玛鳌拜还是想一出是一出。嫁妆单子不断变来变去,一有新鲜玩意就都要全部塞了进去。最新加上去的是西洋来的玩意,说是什么会报时辰的大座钟,一到时间点就有好多人偶从里面出来跳舞奏乐。
这一天阿玛又来了道琴的院子,道琴以为又是有了什么新玩意或是阿玛又有了什么新主意。当她正想要怎么样劝阿玛别再加了或是别再改了的时候,却看到阿玛一脸的奇怪的脸色。
像是有点郁闷却又不像是生气,谁能什么事能让阿玛这样?
“女儿啊,阿玛今天见了苏常寿。”鳌拜开门见山。
道琴听了之后,心里重重跳了两下。这是她自从赐婚之后一直不敢去想的事情:她未来的丈夫辅政大臣苏克萨哈的小儿子苏常寿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一部分是因为想了也没有用,无论苏常寿是什么样的人,她难道可以不嫁吗?另一部分是因为她只想要快乐地度过这在家中的最后几个月做女儿的日子,她并不想让现实打破这个美梦。
所以即使是提了亲纳了采,道琴都没有细问苏常寿是个怎么样的人。这样简简单单的,快乐的生活,真希望能再久一点,如果是永远就好了。无论道琴表面上看起来对这个赐婚多么高兴,多么经常地安慰阿玛和额娘,但这才是她真正的心声。
无论如何现实都会一步步击碎美梦,道琴无能为力,但她仍然露出了笑容。
“之前苏克萨哈带他来过几次,今天是他自个儿来了。”
“他今天来是做什么?”道琴有点好奇了,苏常寿说了什么让自己的阿玛这个样子。
“他来问你喜欢什么,好送聘礼。”鳌拜觉得有点头疼,抬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这女婿怎么有点不靠谱啊,下聘礼哪里有问新娘子喜欢什么的。这聘礼都是有例的,马匹甲胄布匹绸缎等等。虽说满人不像汉人,不至于就认定跑来问岳父这些问题是不合礼数。但哪有人这样干的,鳌拜心里叹了一口气。真是苏克萨哈家的儿子,这家教。
道琴听到之后,脑子一下子炸了起来。她听不到阿玛后面在说什么,看不见自己的到底身处何处,脑子里五颜六色,眼前白花花的。咚咚咚咚咚咚,她的心跳的越来越快声音越来越大。似乎整个世界都停止了下来,只剩下她的心在跳动,咚咚咚咚咚咚。
“女儿喜欢写字,让他送字帖吧。”道琴低下了头,小声地说了一句。
鳌拜马上应承了下来,想着难道还要再单独见一次那个着三不着两女婿。想着想着鳌拜更觉得头疼了,却没有发现道琴低下的脸宛如桃花,连耳朵都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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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名之后,苏常寿拿了写了道琴名字和生辰八字的帖子放在书房里。天天看着,时不时还对着发个呆。她喜欢写字,她叫做道琴。她二月十二生日,那天是百花的生日,是花神的生日。
她会是他的妻子。
聘礼的事,苏常寿对阿玛苏克萨哈说是鳌拜要求的。苏克萨哈心里嘀咕着,这鳌拜什么时候有这样雅致的喜好了。但他也不可能去找鳌拜确认,虽然觉得有点奇怪,但也只能依了儿子。除了照老例的东西之外,苏常寿加上了他收藏的字画,还有一副他自己写的《桃夭》。他们两个会成为夫妇,会成为一家人。
收了聘礼之后,鳌拜把那些字画都给道琴了。道琴也把字画放在了自己房里,时不时也对着那些字画发呆。那副桃夭是他写的,他的字一点都不轻浮,虽然才十五岁,却心正笔正,朴实无华。道琴看完苏常寿的字,再看自己的字,反而觉得她自己的太多花巧,不够返璞归真了。
道琴开始临苏常寿的字,带着些许的羞涩和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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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都做完了。只剩下亲迎了。
八月初六,二百四十抬的嫁妆浩浩荡荡从鳌拜府送去了苏克萨哈府,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无论苏克萨哈心里怎么想这门婚事,看到了这个嫁妆的架势他都无话可说。
八月初七,苏常寿骑着马带着长长的娶亲队伍,一共几百人去鳌拜府迎娶道琴。明明两家就在附近,长长的仪仗却在内城绕了整整一大圈,一路上爆竹声响铜锣开道鼓乐齐鸣,吹吹打打十分热闹。鳌拜和苏克萨哈用最盛大的方式告诉京城的所有人两家辅政大臣结亲了。
当很多人围观迎亲队伍的时候,甚至不少人跟着队伍一起走的时候,道琴正在准备梳妆。大红色的嫁衣,似乎配什么首饰什么脂粉都好看。
额娘握着道琴的手细细叮嘱,明明这几个月该说的都说了。但事到临头,却好像什么都没有说,好像还有很多很多重要的话一定要嘱咐。怎么时间就过的这么快呢?怎么孩子们就长得那么快呢?怎么一下子,那个抱着怀里如珠似宝的小婴儿,就穿上了红嫁衣呢?
两个负责娶亲的嬷嬷给道琴画好了妆,梳好发髻,插上红色的绒花。
道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有点陌生,这是她吗。但这不是让人害怕或是唏嘘的陌生,而是向往,道琴向往那未知的未来。
红盖头缓缓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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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亲的队伍终于到了鳌拜府门口,几百人的执事队伍排开,重头戏即将开始。苏常寿求门求了好大一会儿,执事们喊着求门的吉祥话。终于鳌拜府的大门打开了,迎亲队伍赶紧点燃早就准备好的爆竹,漫天洒出铜钱。看热闹的人和本来就打着这个主意跟着的人都追着满地的铜钱捡。
在这一片热闹吵闹之中,苏常寿穿着吉服走进了鳌拜府的大门。吃过饭,他对鳌拜和鳌拜福晋行了一跪三叩的大礼。鳌拜看着苏常寿,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哥哥纳穆福走进了道琴的闺房,这是他第一个抱出去的妹妹。自从道琴长大,即使是哥哥也很久没有抱过妹妹了。纳穆福抱起妹妹只觉得怎么这么轻,他和鳌拜一样对这门亲事并没有那么满意,更何况他和道琴同母从下疼爱着这个妹妹。
“妹妹别怕,万事有哥哥。如果苏常寿或是苏克萨哈家有哪个不长眼的敢欺负你,一定要告诉哥哥,哥哥给你出头。”纳穆福抱着道琴边走边对她说,听了这话喜帕下道琴的眼睛里蓄了眼泪,赶紧忍住用力点了点头。
他把妹妹抱上了花轿,从此道琴就是苏常寿的人了。迎亲队伍迎到了新娘子,又浩浩荡荡地回苏克萨哈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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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常寿对着轿子虚射三箭,道琴跨过火盆。她咬了一口苹果抱着沉甸甸的宝瓶走进了苏克萨哈府,走进了她的新生活。
拜过天地,他们就是夫妻了。
两人并排坐在新房的床上,苏常寿用一支箭揭开了盖头。道琴并没有抬头看他,反而略略低了低i头。苏常寿看着道琴整个人都定住了。虽然他读多了圣贤书,觉得一味去追求美色是下流之人,但也仍然忍不住被道琴的颜色所惊艳。
不会有比眼前这个女子更适合大红嫁衣的了,如远山一样的眉毛,下面一对风眼,眼角有点痣,带着一股风流之意。因为苏常寿定住的时间有点久了,道琴终于抬起来头,看向了他。那是怎样的一对眼睛。他如同一下子被解了定身咒,却不知道要对着这样的眼睛说什么。
两人仍然不看对方,眼神明明都在对方身上流转,却不直面。
喝过交杯酒,伺候的人将两人的衣角绑在了一起,全都退了下去,房间里只剩下这一对新人。苏常寿踌躇了许久,最后说了一句:“整整一天了,你饿了吗?”说完他就脸红了,他对这样的仙女说了什么啊。
道琴却忍不住笑了,之前因为紧张和喜悦而感觉不到的饥饿突然袭来,一整天没吃什么她真的饿了。于是两个人开始吃子孙饽饽,一边吃一边脸红地看着对方,都带着微笑。
红彤彤的喜烛下的一对璧人。
成婚前道琴和苏常寿都被教过洞房花烛夜要干什么,事到临头,两个人却都低头羞涩了。
“你收到了我送去的字画吗?”苏常寿鼓起勇气抬起头看着道琴。
“收到了,我带在身边,每天都在看。”道琴也抬起了头。
苏常寿听到很高兴,脸更红了,眼睛也变得亮亮的。”我本来还想送一副字去的。”他起身,去架子上拿了一副字,是他临的《月赋》。“我几年前在正阳门前一家古董店里看到了董其昌写的《月赋》,非常喜欢。但是我那时候还小,没什么钱。等我凑足了钱,才知道那副字早已被别人买去了,后来只能根据记忆和别人的摹本临了好多好多遍,就这一幅勉强临的有几分神韵。”
道琴靠了过去一看,上面写的“隔千里兮共明月”,一股热流涌上心头,甜到了嘴里心里。那是道琴十岁的生日礼物,鳌拜特地买回来的,董其昌的《月赋》。
这是道琴和苏常寿一块度过的第一个夜晚,他们却把时间花在了写字和聊天上。苏常心里暗暗寿感谢着皇上,道琴也是。或许这就是命,这就是缘分,上天注定他们在一起。
灯花噼啪作响,这个时候或者他们都以为何必急呢,毕竟他们还有长长久久的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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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边的战事暂时缓和了下来,一批八旗兵卒回了京城。燕安的远房表哥桂格就是其中一个。
桂格今年十七岁,十五岁的时候通过考试成了八旗护军营的一员骑兵。去年跟随大军出征,现在才回来。虽说不是尸山血海,但他也算是尝过了血,挣扎度过了几次生死危机的合格的士兵了。在战场上他的心里还有别的牵挂,他的远房表妹燕安。
桂格和燕安从小认识,两家住的也近,家世相当。在索尔和丢掉官职之后,桂格家还高一点。但这些都不重要,桂格是喜欢燕安的。
他记忆里的燕安总是不服输的,生气勃勃的。他喜欢燕安昂着头笑的样子,宛如夏日的风。
桂格曾经也只把燕安当作妹妹,直到几年前有一回,两家的夫人一同出门去办事走亲戚。燕安不肯坐车,想要骑马。于是桂格带着燕安骑马,燕安第一次在大街上骑,却一点也不害怕。后来大起胆子,还和桂格比起了赛。一路上桂格都紧紧盯着燕安,担心着她随时准备着保护她。
高高的棕色马上是一个穿着银红色骑装的娇俏小姑娘,满脸的笑容,映衬着那一天的花红柳绿。他是个武人,那瞬间却会想到朋友成德的诗句。
那次之后,桂格便知道,他对燕安不再是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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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一切都很顺利。桂格奋发图强通过了考试,要走上靠打仗封侯赚前程的路。两家也都已经达成默契了,只等燕安选秀撂牌子,婚事就可以定下来了。
出征前,桂格特地去见了燕安。索尔和不管夫人的阻止,还是让他们见了,口中只说都是一家人有什么好介意的。
“妹妹,我这次出征,一定会挣一个前程回来的。”桂格说着竟然有点脸红了,但还是说了下去:“所以你等我回来,等我回来我就上门来提亲。”桂格忍不住想要握住燕安的手,却小心翼翼。他是拿刀杀人的手,千万得小心一点,不能弄疼妹妹。
燕安脸如红霞,挣脱了开来,转身要跑开。跑开之前却又转过身来,看着桂格,将她的手帕扔进了他的怀里。桂格抓紧手帕按在心口处,怔怔地看着燕安离开的背影。手帕上绣的是夫妻穗和并蒂莲的纹样,上头飞着一双小小的燕子。
从此这方手帕,他一直藏在身上,放在盔甲的护心甲里头。
出征之后,他有时还能收到京城捎来的家书。里头会有燕安的消息,甚至还有一两次有她做的活计。虽然没有明说,但桂格看得出那是她的针脚,和手帕的针脚一样。但这一切都在去年停止了,他不好直接问燕安的事。而这个时候战事又到了最紧张的时候,大军的所在地越来越经常变动,家书也很久没有收到了。
现在他终于回到家了。
阿玛和额娘看到他回来时,一个重重地拍着他的后背,一个忍不住流了眼泪。
“好好好,回来了就好。“
“长高了,瘦了,饿了吧。”
桂格给父母下跪行了礼。他明白阿玛额娘其实并不想他上战场,这一年多肯定担心得不得了。家里有地有产业,旗人要出头也还有其他办法,何必拿命拼搏。但桂格心里明白,想要燕安那样的女子,做个闲散的普通旗人是行不通的。
他要给她最好的。
见过了家里的所有人,见过了所有闻说而来的亲戚,吃过了饭,拜过了祖先。桂格终于有机会问燕安的事情了。阿玛皱起了眉头,看了看额娘。终于额娘开了口:“索尔和的女儿有大福啊,今年就要进宫了,要做娘娘了。”
失去燕安消息的时候,正是选秀开始的时候。
桂格突然站起,他想要去找燕安。额娘紧紧地拉住了他,不让他去。“现在宫里派了人在索尔和家,傻孩子,你去也见不到人的。”
桂格慢慢地蹲下,手攥住了放在心口的手帕。他在战场上受了不少伤,有大有小。身上那弯弯延延的伤疤让人知道,他已经是名巴图鲁了。但额娘说出的话在他身上留下的伤口,比之前所有的伤口都要大。
却不会有人看到,也不会愈合,更不会留下伤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