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从事高等会计教育30余年,在长期的财务管理教学和研究中,遇到诸多学术方面的问题,有学生提出的、同事咨询的、同行质疑的、学者讨论的,也有自己发现的。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做过持续的探究,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观点,也有一些公开成果,但始终是零星的,不敢系统端出,恐学界见之瞠目。读了刘常青教授的《资本成本果真难以捉摸吗——资本成本概念的全面检讨》后,笔者深受鼓舞,信心倍增,决定将自己对企业资本成本计算的研究收获,汇集成册呈现给读者。

根据绝大多数财务管理教材对资本成本的定义“企业为筹集资本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筹资费用和用资费用”,本书系统探讨了资本成本的内涵,重新构建企业资本成本计算模型,即“筹资费用和用资费用现值总额条件下的年金与筹集资本现值总额之比率”。以此内涵为核心,笔者从科学性、实用性、精确性出发,对企业筹资中的个别资本成本计算做了一一探索。与现行教材或研究成果相比,本书提出了以下的改进思路:

(1)建立直接计算观。企业资本成本直接计算,这与其内涵一致。现行教材关于企业资本成本的计算公式,多数是间接计算,艰涩难懂,计算难解。

(2)筹资费用是资本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不能资本化。现行教材对借款、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的筹资费用进行资本化,作为筹资总额的减项处理,这种做法是错误的。首先,筹资是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筹资费用作为这项业务活动的必要支出是单独支付的,属于财务费用,不是用筹集资金支付;其次,在未来的用资费用计付中,是以筹集总资本为基础,并没有扣除筹资费用;最后,到期偿还负债资本也是筹资总额,亦没有拆除筹资费用。因此,不能将筹资费用资本化。

(3)资本成本计算讲究资本时间价值,是在复利率条件下计算的结果。我国金融市场惯用的单利率,必须转化为国际通用的复利率。利率转换精确计算是关键,不能用近似方法代替科学方法。

(4)科学确定筹集总额。筹集资本总额是资本成本的重要构成要素,必须是筹集资本可使用日的现值,且在筹资期内完整使用。当出现筹集资本分期到位和提前退出企业时,就需要重新确定实质性的筹资总额。

(5)短期筹资可以计算资本成本。不同期间(如月、季、年、多年)发生的用资费用形成非标准资本成本,为了适应管理上和国际惯例的需要,可以转换为标准资本成本(即年度资本成本)。有了资本成本转换方法,就可以计算短期资本成本以及不同期资本成本。

以上五点是本书与现行教材的本质区别,也贯穿在笔者的整个研究过程之中。至于这些观点是否成立,具体还存在哪些不足,敬请读者、学术界和实业界指出并斧正。

本书由章道云确立研究思路,拟定大纲。撰写分工如下:第一章由罗文婷、章道云撰写;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由章道云撰写;第五章由肖莉洪、姚世斌撰写;第六章由姚世斌撰写;第七章由朱广财、周佩撰写,第八章由周佩撰写。最后由章道云补充、修订及定稿。

在写作过程中,除书中列出的参考书目,还参考了百度学术、百度百科以及百度文库收录的成果,在此一并感谢!

章道云

2018年5月于西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