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拜二有集市。一大早,长着一张张又圆又红的南瓜脸,穿着脏兮兮的工装服和粘满干牛粪的大靴子的家伙们就把牲口赶进了市场。接下来的几小时,市场里会喧闹不停:狗叫声;猪的尖叫声;赶车人连吼带叫,猛地甩鞭子,骂骂咧咧地穿过拥挤的人群;赶牛的人一边喊着,一边挥舞着手里的枝条。每逢公牛进场,总能引起轩然大波。尽管当时我年纪小,可早就知道了大多数的公牛都是无害的、安分守己的畜生,只想着安安静静地走进各自的牛棚中。不过,要是半个镇的人不现身,把它狠狠追赶一番,它就不能被称作公牛了。有时,有些受到惊吓的畜生(一般情况下,是尚未成年的小母牛),挣脱了缰绳,沿着人行道就跑下去了,任何瞧见它的人都会站在街中央,朝身后挥舞着胳膊,就像风车的翼那样,然后大喝一声:“去!去!”据说,这么做会在动物身上产生一种催眠的效果,当然了,这一招儿着实把它们给吓坏了。
上午过了一半,有些农夫走进铺子里,抓起一把种子,让它们顺着手指缝往下流,检验质量如何。其实,父亲跟这些农夫没有太多生意上的往来,一方面是因为他没有货车为人家送货;另一方面是他承受不了长期的借贷。他做的都是一些小买卖:卖些家禽吃的饲料啊,卖些市场上商人们的马吃的草料啊。米尔农场的老布鲁尔是个老浑蛋,这家伙是个吝啬鬼,留着一缕灰色的山羊胡子,经常在店里一待就是半小时。他捏弄着那些鸡吃的谷物,装出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偷偷往自己兜里装东西,当然了,到最后,这老家伙是什么都不买的。晚上,酒馆里挤满了醉鬼。那时候,花上两便士就能买一品脱啤酒,而且劲头儿还挺足,跟现在的可大不一样。英布战争期间,招募新兵的那位军官每逢礼拜二和礼拜六晚上,总会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在小酒馆里喝酒,花钱从不在乎。有时,第二天早上,你会看到他正领着某个怯生生的红脸乡下小伙儿,其实人家早就趁他醉得什么都看不清的时候把他的钱掏走了,等早晨他才发现这一晚上竟花进去二十英镑。每逢这个时候,人们总会站在自家门口,纷纷摇着头,看他们走过去,好像是在参观一场葬礼。就听人们说:“现在瞧见了吧?还是个当兵的呢!好好想想吧!这么好的一个小伙儿竟然干这种事!”在他们看来,当兵的就跟在大街上抛头露面的姑娘一样。他们对待战争的态度,对待军队的态度是很奇怪的。他们有着老一辈英国人的固有观念,认为穿红色军装的人是地球上的渣滓,任何人,只要去了部队最终会死于酗酒,然后下地狱;不过,同时他们也是满腔热情的爱国者,自家窗户上都插着英国国旗,作为英国人从未打过败仗、以后也不会打败仗的信物。那时,每个人,甚至连非国教徒也包括在内,常常为那些数量不多的士兵和在遥远战场上牺牲的将士唱起悲伤的歌谣。我记得,士兵总是在“枪林弹雨中”死去。小时候,我总是想不通这个。子弹我是知道的,可在我的脑海里却留下了一幕子弹在空中飞的情景。马菲金[37]被解放的时候,人们的欢呼声都快把房顶掀翻了,他们都相信了布尔人把小孩抛入空中,然后用刺刀挑死的故事。老布鲁尔受够了孩子们追在他屁股后头,大声嚷着叫着,说他是克留格尔[38]!后来,战争结束了,他不得不剃掉了胡子。在对待政府的态度上,人们的观点是一致的。他们都是非常忠诚的英国人,一致认定维多利亚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女皇,外国佬都是肮脏的。不过与此同时,却没人想着要缴一分钱的税,甚至连办狗证的事也没去想,人们是能逃就逃。
战前和战后,下宾菲尔德一直都是自由党的选区。战争期间,在一次下院的补充选举中,保守党人赢了。当时我年纪太小,弄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只知道自己属于保守派,因为我更喜欢蓝色的旗子,而不是红色的旗子;还有,我之所以记得这事,是因为一个喝醉的家伙在乔治酒吧外面的人行道上摔伤了鼻子。当时是那么热闹,没人注意到他,就这样,他躺在那儿,让太阳烘烤了几小时,直到流出的血都被烤干了,血一干,就变成了紫色。1906年大选前夕,我的年纪大了些,或多或少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这次,我成了自由派,因为别的人都是自由派。人们将保守派候选人追赶了有半英里远,然后把他扔进了一个长满浮萍的池塘里。在那时候,人们对待政治的态度可是严肃的。在选举开始前的好几个礼拜,他们就把臭鸡蛋准备好了。
很小的时候,英布战争爆发时,我还记得父亲和伊西吉尔大伯常常吵得不可开交。伊西吉尔大伯在远离大街的一条街上开了家小鞋铺,也为人家做些缝缝补补的活儿。买卖很小,而且还有进一步缩小的趋势,不过不要紧,伊西吉尔大伯还是个单身汉。他只是我父亲同父异母的哥哥,要比我父亲大得多,至少大二十岁,在我认识他的那差不多十五年里,他总是一个模样。他是个老帅哥,个子很高,头发胡子都白了——白得就像蓟草的冠毛。他抽打他的皮围裙,然后将身体站得非常笔直的时候,我觉得他很有派头——我想是坐了这么久终于站起来的一个反应——接着,他会劈头盖脸地喷出他的看法,说完了,还会像鬼那样咯咯笑几声。他是十九世纪一位真正的老自由派,是那种人:不但会常常问你威廉·艾沃特[39]在1878年都发表了哪些言论,还会把答案告诉你。在下宾菲尔德,他是少有的几个在战争期间一直持相同看法的人中的一个。他总在骂约瑟夫·张伯伦和他称之为“公园大道[40]上的流氓”的一帮人,说他们是坏蛋。至今,我仍能记起他和父亲有一次争吵的情景。“他们和他们那四处伸爪子的英帝国!伸多远,也够不着我。呵!呵!呵!”然后,父亲用平和、忧虑、诚恳的声音对他说,白人去解放那些正在遭受非人虐待的布尔人是责无旁贷的。约莫过了一个礼拜,伊西吉尔大伯公开宣称自己是布尔政府的支持者,是英格兰本土主义者[41],接着,俩人就不说话了。父亲很担心大伯听到的那些传闻,曾跟他辩论此事。不管他是否是英格兰本土主义者,也不该认为那些布尔军人把孩子抛入空中,然后用刺刀挑死是人道的,即便是他们都是小黑鬼。可伊西吉尔大伯却当面嘲笑父亲,说父亲把事情都给搞错了!把孩子抛入空中挑死的不是布尔兵,而是英国兵!他紧紧抓住我——当时我肯定有五岁了——一遍遍进行描述说明。“把那些孩子抛入空中,然后像串青蛙那样把他们穿起来!就跟我现在把小东西扔掉一样!”说完,他就来回摇我,都快把我摇脱手了。从那时起,我的脑子里就有了一个非常生动的画面:我被抛入空中,然后就听砰的一声,我掉在了刺刀尖上,死掉了。
父亲和伊西吉尔大伯很不一样。我对我的祖父母知道得不多,我还没出生他俩就死了,我只知道祖父是个补鞋匠,晚年娶了一位种子商的寡妇,这样我们才有了这家种子店。父亲干这一行并不是太合适,尽管他对这门生意了如指掌,总在不停歇地工作。除了礼拜天和少有的几个工作日,我从未见过他手背上、脸上的皱纹里和脑袋上剩下的头发里不沾着玉米粉的。他是三十岁那年结的婚,我记得他的时候,他肯定快四十岁了。他是个小个子,有点儿灰头土脸的,总穿着一件衬衫,围着白色的围裙,身上总是沾着玉米粉。他的脑袋是圆的,鼻子一点儿也不挺,胡子很浓密,戴着眼镜,头发是黄油色的,跟我的一样,不过,他的都快掉光了,上面总沾着玉米粉。祖父娶了那位种子商的寡妇,日子好过了不少。父亲在华尔顿中学接受了教育,农民们和家境殷实些的商人家的孩子都是从这所学校毕业的。伊西吉尔大伯总是吹牛,说他虽然没上过一天学,却总在一天的工作结束后,点着一根兽脂蜡烛自学,也学到了不少的东西。他的脑子要比父亲的敏捷得多,跟谁都能理论一番,卡莱尔和斯宾塞的名言总是信手拈来。父亲的脑子有点儿笨,书本上那些知识总也学不会,还有,他的英文也学得不怎么样。每逢礼拜天下午,事情都收拾利落之后,他总会踏踏实实坐在客厅壁炉旁,读周日的报纸,用他的话说,是“好好研读一番”。他最喜欢的报纸是《人民报》——母亲更喜欢《世界新闻》,她觉得上面的凶杀案要更多些。此时此刻,过去的一幕我看得清清楚楚。在一个礼拜天的午后——当然了,肯定是夏日的午后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烤猪排和蔬菜的味道,母亲坐在壁炉一旁,开始阅读报纸上新近报道的凶杀案,不过,她总是读着读着就张着大嘴睡着了;而父亲呢,却穿着拖鞋,戴着眼镜,在壁炉另一边,慢慢翻阅那些脏兮兮的报纸。夏天那种柔软的感觉包围着我,天竺葵顺着玻璃爬到了窗户上,远处好像有只鸽子在咕咕叫,我藏在桌子底下和小狗玩,让自己相信桌布就是一顶帐篷。然后,等到喝茶的时候,父亲就会一边啃着小萝卜和洋葱头,一边略带沉思状地跟我们讲他在报纸上读到的那些东西,什么火灾呀、海难呀、上流社会的丑闻呀、最新研制出的飞机呀等等;他还说了这样一件事,有个小伙儿(我注意到,时至今日,这个小伙儿每三年就会在周日的报纸上现一次身)在红海中被鲸鱼吞进了肚子里,可过了三天,鲸鱼又把他吐了出来,人还活着,不过浑身上下却被鲸鱼的胃液给漂白了。父亲对这个故事表示怀疑,对新研制出来的飞机也持同样看法,尽管他总是相信自己读到的那些东西。1909年以前,在下宾菲尔德,是没人相信人类能飞的。官方的说法是,如果上帝想让我们飞,就会为我们每人身上装一对翅膀。伊西吉尔大伯对这种说法进行了猛烈反驳,他说要是上帝想让我们坐车走,就会让我们每个人身上都长出一个车轮。不过,话虽这么说,他还是不相信这种新研制出来的机器能飞。
只有在礼拜天下午,或者工作日的某个晚上,父亲才会去乔治酒馆,喝上半品脱啤酒。只有在这个时候,他心里才会想些这样的事。别的时候,他或多或少总在忙个不停。其实,活儿并不多,不过他似乎总在忙,要么在院子后面的阁楼上扒拉麻袋和麻包,要么在铺子里柜台后面的那个小房间里用一个铅笔头在笔记本上算账。父亲是个很诚实的人,为人也很热心,总要把好货卖给顾客,从不骗人。在那个年代,他这套经商理念可是吃不开的。他更适合当个小书记员、邮政局长或者乡下某个地方的铁路站长什么的。他既拉不下脸,也没有一点儿冒险精神去向别人借点钱,把买卖做大,也从未想过要干点别的买卖。他的性格就是这样,唯一一次展露想象力的是他曾研制出一种新的鸟食(他给这种新鸟食起了个名字,叫保龄混合食料),其实,这都要归功于伊西吉尔大伯。伊西吉尔大伯酷爱养鸟,他在他家那又黑又小的铺子里养了很多只金翅雀。他觉得笼中鸟的羽毛之所以会褪色,都是因为食物上缺少变化。父亲在铺子后面的院子里开出了一小块地,种了大概有二十种草,上面用铁丝网盖着。等草割下来,晒干以后,他常把这些草的种子跟金丝雀草[42]的种子混在一起。那只叫杰克的鸟常被挂在橱窗里,算是为保龄混合食料做一个广告。当然了,不像笼子里的大多数金翅雀,杰克身上的毛从来都没有变黑过。
从我记事起,在我的印象中,母亲一直是个胖子。毫无疑问,我现在这个胖身材都是从她那儿继承来的,因为脑垂体的关系,不管怎么说,一个人发胖可能就是因为这个。
母亲身材高大,比父亲还要高一些,头发也比他的好,爱穿黑色的裙子。不过,除了礼拜天,我从未见过她不穿围裙的样子。还有,我从未见过她不做饭的样子,这话有些夸张,不过并不算太离谱。过了这么久,当你回首往事时,你似乎看到某个人总是固定在某个地方,连脾气秉性都是固定的。在你看来,他们似乎一直在做某件相同的事。这么说吧,当我想到我的父亲时,脑海里总是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坐在柜台后面,头上粘着玉米粉,正在用一个在嘴里润湿过的铅笔头算账。还有伊西吉尔大伯,留着可怕的白胡子,站直了身体,用力抽打他的皮围裙。母亲也是这样,总在厨房的桌子旁忙活,前臂上沾满了面粉,正在揉一个面团。
过去人们使用的那种厨房你是知道的。很大,很黑,很低,顶上有根大横梁,石头铺的地面,还带个地下室。什么东西都是大的,至少在我儿时的眼中是这样的。一个宽大的石头做的洗涤槽,没有水龙头,有的只是一根铁管子;餐具柜占了整整一面墙,径直朝屋顶插去;一个巨大的炉子,每个月都得烧半吨煤,天知道用石墨把炉壁擦亮要用多久。母亲站在桌子旁,揉一个巨大的生面团。我总爱在周围爬来爬去,胡乱摆弄柴火堆、煤块和甲虫捕捉器(每个角落里我们都会放一个这样的东西,用啤酒当诱饵),不时走到桌子跟前,向母亲要点儿吃的东西。母亲不让我们吃零嘴儿,她总是说:“走开!这会儿吃了,吃饭的时候就吃不进去了。真是个馋猫!”不过,有时她会赏我一块薄薄的蜜饯皮,但这样的时候实在是太少了。
我喜欢看母亲揉面。看一个人做他能够做得很漂亮的事总是有趣的。看一个女人——我是说,一个真正懂得做饭的女人——揉面就是这样。母亲的气质很特别:严肃而内敛,脸上总透露出满意的神情,就像一位在执行某场神圣的宗教仪式的女教士。当然了,在她心里,她也是这么认为的。母亲的前臂浑圆而红,很壮实,沾满了面粉。做饭的时候,她的每个动作都是那么准确、稳当。在她手里,打蛋器、绞肉机和擀面杖都变得老老实实,做着它们的本职工作。当你看到她做饭时,就会知道此刻她所处的那个世界就是她的,里面所有的事情她都一清二楚。除了礼拜天看报纸时,或者外面偶尔有了点什么传闻,她才会把她那个世界放一放。别的时候,外面的世界在她看来都是不存在的。尽管在阅读方面,她要比父亲强,而且她不光读报纸,也读中篇小说,可她的无知还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这事是我十岁那年发现的。她竟然不知道爱尔兰是在英格兰的西面还是东面,我怀疑谁是英国首相她也是不知道的。后来,我从书中得知,东方有些国家实行一夫多妻制,还有的女人被养在深宫中,由太监监视着她们的一举一动。我常想,要是她听到了这种事,不定有多吃惊呢!我几乎能听到她的声音:“啊呀呀!竟然把他们的妻子关起来!连这办法都能想出来!”其实,她如此大惊小怪,却连太监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她的日子就是在这么小的一个地方过的,这里很隐秘,跟东方国家的那种女人的闺房一样。甚至在我们家中,有些地方她也从来没进去过。她从来不到院子后面那间阁楼上去,铺子也极少去。我不记得她曾为哪位顾客服务过。在那些谷物磨成面粉之前,她不知道它们都放在什么地方,也根本说不出小麦和燕麦之间的区别。她为什么要知道这个呢?铺子是父亲打理的,这是男人的活儿,女人的活儿只是做饭、洗衣、喂养孩子。要是看到父亲或者别的男人正在试着给自己缝扣子,她肯定会大惊失色的。
说到吃饭这等事,在这一片儿,我们家算是准时的住户之一,一切都像钟表那样分毫不差。哦,不,跟钟表不一样,钟表太机械了。这种事更像是一种非常自然的过程。你知道早晨太阳会升起,同样,你也知道到了早晨饭菜早就在桌上了。母亲这一辈子总是晚上九点睡觉,早上五点起床,她觉得睡懒觉是颓废的人、外国人和贵族的做派,是坏事。她虽付给凯蒂·西蒙斯钱,却只让她带我和乔出去玩。她总是容忍不了让另外一个女人帮她一块儿料理家务。她坚持认为,雇来的女人只会把垃圾扫到餐具柜底下。我们的饭菜总是准点儿到达,分量巨大——炖牛肉、饺子、烤牛排、约克郡布丁、煮羊肉、猪头、苹果派、葡萄干布丁和果酱布丁——外形上总是形成鲜明的对比,不过却很好看。养孩子的老观念仍然存在,不过正在快速消逝中。“棍棒底下出孝子”,给点面包和水就让他们上床睡觉,这只是理论上的事。当然了,要是你在吃饭的时候弄出的声音过大,或者不停打嗝,或者拒绝吃“对你有好处”的东西,或者“顶嘴”,很有可能就会被从桌旁赶走。可实际上在我们家,并没有这么多的规矩。母亲在这一点儿上要比父亲坚定,父亲尽管总引用那句“扔了棍子,坏了孩子”[43]的说法,却在对付我们时相当吃力。特别是乔,这家伙从一开始就是个刺头,父亲总说要好好揍乔一顿,却常给我们讲故事听,说他小的时候他父亲总用一条皮鞭狠狠揍他,却没起到什么效果。不过现在回想这事,我觉得他当初说的并不是真的。乔长到十二岁时已经很壮了,父亲再没那么大的力气让他趴到膝盖上、狠揍他屁股一顿了,索性就不再管他。
那时候,人们仍觉得父母整天对孩子说“别做这个,别做那个”这种教育方法是对的。你会经常听到某个大人吹牛,要是他抓住他的孩子抽烟,或者偷苹果,或者掏鸟窝,就会“把他的小命抽掉”。在有些人家,用鞭子抽打这种体罚方法还是存在的。有一回,马鞍商勒夫格罗夫抓到他的两个儿子在菜园里的小棚子中抽烟(俩人都是胖傻瓜,当时一个十六岁,一个十五岁),便狠狠揍了他俩一顿,鞭子啪啪响着,全镇的人都听见了。勒夫格罗夫是个大烟鬼,所以那顿抽打并未起到任何效果,他的两个孩子照样偷苹果、掏鸟窝,后来也就经常抽烟。不过,孩子应该严加管教这种观点还是有一定市场的。从理论上说,每一件值得做的事都是被禁止的。用母亲的话说,男孩儿想做的每件事都是危险的。游泳是危险的,爬树是危险的,同样的道理,溜冰、滚雪球、挂在马车后面、玩弹弓、玩小圆盘[44],甚至连钓鱼都是危险的。所有的动物都是危险的,除了内勒、那两只猫和那只叫杰克的红翅鸟。每种动物都有其特殊的攻击你的方式。马会咬你,蝙蝠会钻到你的头发里面去,蜈蚣会钻到你的耳朵里面去,天鹅的翅膀一拍,你的腿就断了,公牛会把你顶到空中,蛇会“刺伤”你。据母亲说,所有的蛇都能刺伤人,后来我从那种很便宜的百科全书中知道,蛇是不刺人的,只会咬人,我把这事跟母亲说了,她却让我别顶嘴。蜥蜴、蛇蜥、蟾蜍、青蛙、蝾螈也刺人,所有的昆虫,除了苍蝇和蟑螂外,也都刺人。说白了,除了你吃饭时吃的那些东西,剩下的要么是有毒的,要么对你是没好处的。生土豆有剧毒,蘑菇也是,除非你是从菜贩子那儿买的。生醋莓会让你肚子疼,生悬钩子会让你身上起疹子。要是刚吃完饭你就洗澡,就会死于抽筋;要是大拇指和食指不小心划了一道口子,你就会得破伤风;要是你用煮鸡蛋的水洗了手,身上就会长肿瘤。几乎铺子里的每样东西都是有毒的,怪不得母亲在门廊里装了一道木门呢。奶牛蛋糕[45]是有毒的,鸡吃的谷子也是有毒的,芥菜种子也是有毒的,卡斯伍德牌鸡饲料同样是有毒的。糖果是有害的,两顿饭中间吃东西是有害的,尽管在两顿饭中间母亲总是给我些别的东西吃。她在做李子果酱时,常让我们吃果酱上面那层黏糊糊的东西,我们贪婪地吃着,一直吃到快要吐了方才罢休。尽管这个世界里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危险的或者有害的,可有些东西却有着很神秘的功效。比如,生洋葱差不多什么病都能治。在脖子上系条长筒袜能治咽喉炎。把硫黄放进狗喝过的水中据说能当奎宁水用,老内勒那个喝水的碗在后门后面放着,里面常年放着一块硫黄,却从没溶化过。
晚上六点是喝茶时间。四点前,母亲就把家务收拾完了,四点到六点,她会一边安安静静地喝茶,一边读她的报纸。其实,平时她是不读报的,只有在礼拜天才读。工作日的报纸上登载的都是白天发生的事,只是偶尔才会有一则关于谋杀案的报道。不过,周日报纸的编辑们很明白老百姓的心思,也不管谋杀案是不是最近发生的,反正胡乱登出来就行了。有时候,最近没有什么凶案发生,他们便会把过去发生的某件案子找出来,随便改动一下,就登在上面,有时候还会把帕尔玛医生[46]和曼宁夫人[47]那桩陈旧的案子搬出来。我一直觉得,在母亲眼中,下宾菲尔德以外的世界是一个杀人的地方。杀人这种事对她有一种可怕的吸引力。她常说,她搞不明白人们怎么会那么坏:把妻子的喉咙割开,把父亲埋到水泥地板下面,把孩子扔进井里!人们怎么连这种事都能干得出来?!母亲和父亲结婚的时候,发生了开膛手杰克[48]那件事,从那时起,每天晚上我家铺子里那扇巨大的百叶窗都关着。那时候,铺子里装百叶窗已经不流行了,大街上的多数铺子都没有这种东西,可母亲却觉得待在后面有安全感。她总在说,她有一种可怕的预感,开膛手杰克就藏在下宾菲尔德。我记得等我差不多长大成人时,母亲还在为这个案子心烦意乱。现在我仍能回想起当时她是怎么说的:“竟然把他妻子的内脏挖出来,然后把人埋进放煤的地下室里!真想得出来!我要是把他逮住,看我怎么收拾他!”奇怪的是,当她想起另一个小个子美国医生的恶行时(要是我没记错的话,这家伙把妻子肢解,骨头全挖出来,头砍下,扔进了大海,动作干净利落),我真的看到泪水涌进了她的眼眶。
工作日,多数时候她读的是《希尔达家庭之友》。过去,这份刊物是我们这种人家必需品的一部分,其实现在仍能看到它的影子,不过自战争开始以来,随着女性刊物的大批量生产,它受到了排挤。那天,我扫了一眼上面的东西。有些变化,不过并不大。一连载就是六个月的那种长篇故事(每期故事结尾的“欲知后事,请看下期”也在)还在,家居指南还在,缝纫机和治疗坏腿疗法的广告也在。变的主要是印刷和插图。过去的女主角个个都得像煮蛋计时器,如今个个都得像圆桶。母亲读得很慢,她觉得花三便士买一份《希尔达家庭之友》,这钱得花得值。坐在壁炉旁边那把老旧发黄的扶手椅里,脚搭在炉围上,壁炉一侧的架子上煮着一小壶茶,她一页页开始研读,读连载长篇故事,读两篇短篇小说,读家居指南,读乌青膏[49]的广告,读编辑信箱。一份《希尔达家庭之友》她通常要读几个礼拜,有时候,几个礼拜都读不完。炉火散发出的暖意、夏季午后绿头苍蝇嗡嗡的叫声,让她打瞌睡。不过差一刻到六点的时候,她总是惊醒,瞄一眼壁炉台上的钟,顿时就变得焦虑起来,因为喝茶要晚了。不过,茶从没晚过。
过去——我指的是1909年以前——父亲还有钱雇个跑腿儿的,常把铺子交给那人打理,然后手背上沾着粉末,走进屋里,和我们一块喝茶。每逢这时,正在切面包的母亲就会停一下,对父亲道:“他爸,你来说几句祈祷词吧。”这时,我们都会把头低下,抵住胸脯,然后父亲便会非常虔诚地嘟囔:“赐予我们食物,上帝让我们真诚感恩,阿门。”后来,等乔大些了,母亲就会说:“乔,今天你来祷告。”每次念祷词的时候乔的声音都是尖声尖气的。吃饭前,母亲从不祈祷:她觉得这是男人的事。
夏季午后,绿头苍蝇总是在嗡嗡叫。我们家没有厕所,在那时的下宾菲尔德,有厕所的人家屈指可数。我觉得这个镇子上起码有五百户人家,可有厕所的不过五十家。夏天,我们家的后院总有一股垃圾的气味儿。每间房子里都有虫子,墙板里有蟑螂,厨房餐具柜后面总有蟋蟀在活动,当然了,铺子里还会有很多粉虫。过去,即便是母亲这样把家里收拾得利利落落的女人也不会觉得蟑螂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厨房里少不了它们,正如少不了餐具和擀面杖。不过虫子也随处可见。在酒厂后面那条肮脏的街上(凯蒂·西蒙斯家那儿)住的那些人的家里,虫子简直猖獗得不得了。母亲或者别的店老板的妻子要是在自己家里发现了虫子肯定会羞愧而死的。其实,这事这么说才对:就是真有虫子出现你也不知道那就是虫子。
绿头苍蝇的个头很大,总是一路滑翔着飞进餐具柜,在盖肉的铁罩子上蹲很长时间。“轰蝇子!”过去人们常这么说,可蝇子是上帝的恩惠,除了弄个盖肉的铁罩子,弄点粘蝇纸,你根本奈何不了它们。前面说过,我想起来的第一件事是驴食草的气味儿,可垃圾的气味儿也是我最早的记忆之一。每当我想起母亲的厨房,想起那石头砌的地面、甲虫捕捉器、钢制炉围和涂满石墨的大火炉时,总能听到绿头苍蝇的嗡嗡声,闻到垃圾的气味儿,还有老内勒,身上总带着一股浓烈的狗骚味儿。只有老天知道是否还有比这更恶劣的气味儿和声音。你是更愿意听到绿头苍蝇发出的声音呢,还是轰炸机发出的声音呢?